2023年2月25日 星期六

拯救表象:偶像崇拜研究(3)定形與思維


在雨水轉變成彩虹,或者說(如果你覺得這麼說更妥當的話)創造出彩虹的過程中,眼睛的作用就跟陽光——以及雨水一樣重要。同理,要想將一個隱象轉變成表象,除了這個隱象本身之外,無論如何都至少需要有一個知覺主體;所以為了將隱象變成類似於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的表象,首先必須要有一個圍繞著脊髓長出大腦的神經系統。舉彩虹這個例子並不是也沒有意圖要指出,一顆實心的球體就像彩虹一樣其實不具有固體性。實心的球體當然是一個固體,彩虹則不然。問題是,我們必須釐清當我們在談論固體性時所指的究竟是什麼意思。更重要的是,我們會發現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談論的固體性是這個意思,而在另一種情況下我們談論或思考的固體性卻又是另一個意思。


不存在看不見的彩虹,這很好理解。但若說不存在聽不見的聲音,似乎就沒那麼好理解了*。或者說,這不是不能理解,只是常常被忘記。同樣的情況在我們談及觸覺時就更是如此。稍加思考就會發現,波、量子或離散粒子根本不是固體的物質,就像空氣的波流不是聲音、雨水不是彩虹,只是這一點並不總是顯而易見,更不用說牢記在心,即不存在無法感覺的固體(註1)。這就好像當我們聆聽地質學家講課時,我們就會自動忘記化學家和物理學家對物質的定義。但這是不對的。我們不能魚與熊掌兼得。


在這一點上,進一步研究集體表象和我們是如何思考它們或許會有些幫助。一開始就問它們到底是什麼沒有意義;因為它們是一切放眼可見的事物。舉例來說,它們是我正在寫作的書桌、樓下開門的聲音、英國的國旗、教堂的祭壇、咖啡的氣味、圖騰柱、莫爾文山的景色,甚至是醫學實驗室中的學生們正在解剖的一小塊腦組織。其中有些東西是我們可以操作的,比如一位講師和我都能夠移動書桌。但也有一些東西則是我們無法操作的。最重要的是,從廣義上而言,我們可以對它們進行三種不同的操作;或者說,它們能夠以三種不同的方式與心智產生互動。


其一,我們可以簡單地思考或感受它們——例如我能欣賞風景、嗅聞氣味。這些印象在呈現給我時似乎都已經是表象了。因為我不會,或我通常不會是先意識到自己正在聞著一種不明的氣味,然後才豁然開朗說:“是咖啡的味道!”實際的情況是我幾乎立刻就會認出那是咖啡的味道——事實上,我從來都不只是“聞到咖啡”,就像我也從來不只是“聽見畫眉的歌聲”。這種對日常世界的直接印象或感受已在第二章討論過。釐清這一點很重要。因為這顯然是我進行了某種活動後才產生的結果,無論我是否記得自己做過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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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如果溫度低於冰點,水管就會龜裂,水也會卡在水龍頭裡出不來。就算我對物理學或化學一無所知,我也敢肯定,現在水管裡有凝固的冰!”這話當然沒錯;要是水裡本來有鹽巴,你還能說現在水管裡有凝固的白冰。我舉這個例子只是為了說明,你所說的固體性其實就是在你的想象中摸得著的東西,就像白色在你的想像中是看得見的顏色一樣,不過這一點比較沒那麼容易理解。

*試想一個所有生物都沒有聽覺的世界,這時撥動琴弦產生出來的只會是“空氣的振動”,而無法經過聽覺器官的接收變成“聲音”——譯註



曾經有一位女士向惠斯勒(Whistler)抱怨說她根本看不懂他畫的“世界”,據說後者回答她:“女士,難道妳沒有在心裡想著要看懂這幅畫嗎?”惠斯勒和這位女士其實都是在談論同一種活動——而惠斯勒甚至表達得比那位女士更直接。它是否應該被稱作“心理”活動?不管怎麼稱呼,它實際上指的就是知覺者自己在創造表象的過程中所出的那份力。它是表象中的所有不屬於知覺的部分。因為,正如知覺器官需要負責把隱象(“粒子”)轉變成我們的知覺,在我們身上也有某些部分要負責把知覺轉變成“物”。我所指的正是這個。為了避免混淆,即使冒著多此一舉的風險,我仍決定使用一個比較生僻、罕見的術語來稱呼這種活動,我把它命名為定形(figuration)。


且容我重複一遍。假設獨立於我們的感覺與知覺而存在的世界實際上全都是由“粒子”所構成的,那麼要產生出我們眼前的世界,就必須要進行兩種操作(它們是否有順序還是同時發生並不重要)。首先,知覺器官要與粒子進行互動,好產生知覺;其次,這些純粹的知覺接著要被知覺者的頭腦重新組合與構建,才能形成我們稱之為“物”的可以被理解與命名的對象。這些建構工作在這裡就稱為定形。


無論定形算不算是一種心理活動,它顯然都不是一種思考活動,或者說它不是那種一般意義上的思考活動。因此,我們對表象做的第二種操作就是思考它們。在這裡,一如既往,我們通常不會意識到這些表象的產生其實與作為主體的我們和我們的心智是分不開的。甚至可以說,我們現在遠比以前的人還要更沒有這種自覺。如今我們早已習慣不假思索地將它們視為獨立於我們的存在;以為它們具有不言自明的“外在性”;然後依此推論或研究起它們彼此之間的關係。人們或許可以將這個過程稱作“理論化”或“理論思考”,因為這正是大部分的科學在做的事情,無論是植物學、醫學、冶金學、動物學還是其它任何學問。但我認為這個術語還是太過狹隘。我指的那種思考方式還涵蓋了其它類型的研究——比方說,歷史研究。它也並非一定要具有系統性。孩子們一般是不會這麼想事情的。此外,如果選擇了一個常用的詞彙,那就同樣會有引起混淆、導致誤解的風險。所以,如同前面的做法,我決定將這種特殊的思考方式命名為阿爾法思維(alpha-thinking)。


其三,我們可以思考集體表象的本質,進而思考它們與我們的心智之間的關係。我們可以思考知覺,也可以對思考本身進行思考。事實上,我們都能夠進行我現在正在做的這種思考,不管你認為我是對是錯,你也都已經在進行這種思考了。這算是生理學和心理學的領域,當然也是哲學的領域。它一般被稱作自我反思或反思思考。但基於與前面相同的理由,我就是要化簡為繁,稱之為貝塔思維(beta-thinking)。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種對阿爾法思維和貝塔思維的區分並不是說每個人都要不是這種思維就是那種思維,而是像一個人可以有時使用分析思維,有時使用綜合思維或想像思維一樣。兩者的區別純粹只在於思考的對象不同。


這三種操作——定形、阿爾法思維、貝塔思維——都有著明顯的區別,不過這並不表示它們之間有著不可逾越的分界。事實正好相反。這三者實際上經常會互相影響。例如,在色彩理論史上,顏色起初曾被認為是任何有色物體的初性(primary quality),但後來又被認為只是取決於知覺者的次性(secondary quality*)。我們從這個例子中看見了阿爾法思維和貝塔思維的互相作用;而在過去兩三百年裡,實驗科學對哲學產生的影響差不多就是如此。另一方面,本書將主要著重於定形與阿爾法思維之間的互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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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性是一個物體的本質屬性,例如一顆球具有廣延性(佔據空間);次性是物體的非本質屬性,例如這顆球是紅色,因為在一個色盲眼中這顆球也可能是藍色——譯註



前者影響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後者,這一點幾乎不必贅言;因為通過定形產生出來的事物差不多就是阿爾法思維在大部分的時間中思考的對象。這反過來有時也是成立的,此外它們的分界有時其實並不容易確定——這就沒有那麼明顯了。然而,只要稍微反思(也就是運用貝塔思維)就可以發現這一點。


回想一下《希爾薇與布魯諾》(Sylvie and Bruno)中的這首家喻戶曉的韻文詩吧,它持續不斷地重複著“他以為他看見了”以及“才發現原來是”兩句話:


“他以為他看見了銀行職員

從公車上走下來,

他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是頭河馬。”


這當然是一個不太可能發生的情況,只是類似的經驗其實很常見,特別是那些只通過視覺來傳達給我們的表象(它們佔據了這種情況的絕大多數)。當我們誤認一個表象,即把一個東西看成另一個東西,從而引發了從“我以為我看見了”到“我才發現原來是”的轉變時,很難說這究竟是先有了一個定形(也許是基於不完整的知覺),然後又有了另一個不同的定形,於是才產生互相矛盾的表象;還是說它們其實是同一個表象,只是我們一開始被不正確的阿爾法思維誤導,這些錯誤的思維隨後就會被我們糾正。當一個困惑的人試圖描述他在遠方的海上看見的某個物體時,這種特殊情況似乎更接近後者。一般來說前者比較常發生。我們經常是在意識到自己是否真的進行了任何思考之前,就已經犯下誤認。


任何想進一步思考這個問題的人可以仔細注意當我們身處在漆黑一片的房間,從深度睡眠中突然醒來時常犯的那種誤認;尤其如果恰好是在一個陌生的房間的話。總之,我們必須得出結論,不管定形屬不屬於一種思考,它都可以非常輕易且不知不覺地闖入思考的領域,而思考也同樣能輕易且不知不覺地闖入定形的領域。這兩種情況都會造成表象的產生;要不然我也就不會發生誤認了。如果前一種表象是錯誤思考導致的結果,這就表示思考與定形其實很像。或者,如果它是錯誤的定形導致的結果,那麼定形會“犯錯”這一事實亦說明,它與思考有很多共通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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