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許多基督徒來說,基督教最重要的核心自始自終都是基督本人。這個曠古絕倫又深不可測的男子在直到被他那個時代的掌權者處死之前,曾花了兩三年的時間四處宣講關於愛與覺醒的福音,他的一生也因為充滿謎團而更顯迷人。
基督只親自動手寫字過一次,而且還是寫在沙地上;然而,他所帶給世人的啟發卻沒有任何一本書所可以比擬。他最終被以一種極不光彩的方式被處死,釘死他的那根酷刑柱後來卻成了全世界最深植人心的宗教符號。他是如此神秘莫測,可是他的門徒卻依然對有關於他最重要、也最令人難以置信的一件事實深信不疑:他曾從死裡復活。
基督如今成為了宗教信仰頂禮膜拜的對象。他被奉為承擔全人類罪孽、道成肉身的上帝之子,是神與人之間的橋樑,也是來拯救我們脫離邪惡的救世主。他是那個帶來救贖的人。這就是基督外在的形象,是一般人所熟悉的基督。但不管我們接不接受這個形象,其實基督還有一個內在的形象。
這個基督不是那個叫做耶穌的人,而是存在於我們每個人心中的那個“我”或邏各斯(道)。他的ㄧ生、他的苦難、他的死亡和升天實際上就是這個邏各斯在我們心中鋪成的故事。這是一個神秘主義的基督,他不是信仰的對象,而是知識的對象。我們想認識他——或者該說它——不只需要閱讀《聖經》,也需要通過實踐我們的靈性生活才能做到。
歷史上的耶穌
然而,在我們開始之前,我們似乎首先會在歷史上的耶穌這個問題栽了個跟斗。對這位渾身是謎的偉人的研究幾乎可以說是過去兩個世紀以來最宏大的智力挑戰之一。儘管基督徒一直以來都對這方面的話題很是著迷,但還是要到啟蒙運動時它才逐漸成為眾人爭論的焦點,當時有越來越多知識分子開始對福音書中記載的奇蹟和驅魔故事,還有四部福音書之間的不一致之處提出令人尷尬的質問。
這場論戰最重要的轉捩點發生在1835-36年,德國學者大衛・弗里德里希・施特勞斯(David Friedrich Strauss)在該年發表了《基督的一生》(life of Christ),對這些問題提出了十分激進卻有理有據的回答,他認為即使有一定的史實成分,但幾部福音書對耶穌的記載基本上仍只是神話故事。從那以後,又有更多學者開始前仆後繼地投入到對福音書的研究與分析,以期能從神話的背後找到一點真相。其中尤以由將近七十位自由派《新約》學者組成的耶穌研究會(Jesus Seminar)最廣為人知:耶穌研究會編纂了一本獨一無二的福音書,書中用四種顏色來區分不同段落是否真的反映了基督本人的言行。
耶穌研究會及其它類似的研究收穫了褒貶不一的評價,不僅僅是原教旨主義者,就連溫和派也對研究會許多顯然非常武斷的結論,還有他們大費周章後結果留下的仍是一個謎團重重的耶穌感到十分不滿。說實話,耶穌研究會的成果其實一點也不新鮮:早在阿爾伯特・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首次出版於1906年、迄今仍是該領域之經典的《歷史耶穌考》(Quest of the Historical Jesus)就已經證明了,哪怕是20世紀初的神學家在面對他們認為不可信的經文時,也絲毫不會手下留情。
對學術爭論較沒興趣的人而言,依照自己的喜好來對福音書做取捨是一種十分常見的做法。托馬斯・傑佛遜就是一個很著名的例子,他喜歡將福音書裡他覺得比較啟發人心的段落剪下來貼在一起,然後剪掉太“迷信”的段落:最後的結果直到現在也偶爾會被以《傑佛遜聖經》(The Jefferson Bible)的形式重新出版。還有史蒂芬・米切爾(Stephen Mitchell)的《耶穌福音》(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則是一個更現代的例子。
可是,即便有了這麼多版本的耶穌,無論是大眾版本還是學術版本,仍有一個問題遲遲未獲解決:除了福音書以外,就幾乎或根本沒有其它證據可以證實耶穌的生平事蹟、更不用說他的教誨了。保羅的書信,還有塔西佗、約瑟夫斯等非基督徒作家幾乎都只有三言兩語的記載是提供了我們一些額外的線索沒錯,但仍不夠明確或詳實到足以告訴我們,比如耶穌是否真的曾將貨幣兌換商趕出聖殿,或是宣稱如果有誰的右手不聽話就要把它砍掉。雖然我們可以利用考古研究和《死海古卷》等同時代的文獻來認識耶穌的歷史背景,但直到目前為止,這些也只不過是讓我們瞭解了他所身處的環境而已。至於他本人,它們依然無話可說。我們根本沒有辦法確定福音書中對他的記載有多少是史實,又有多少只是傳說。
就這樣,耶穌本人似乎已經變成了某種羅夏墨跡測驗,我們閱讀那些研究耶穌的著作與其說是在認識那位拿撒勒的木匠,倒不說其實是在認識那些作者和他們各自的一己之見。傑佛遜眼裡的耶穌是一位理性的道德主義者、莫頓・史密斯眼裡的耶穌是一位民間魔術師、阿爾伯特・史懷哲眼裡的耶穌是一位街角上的末日預言家,而在20世紀20年代的暢銷書《沒人認識的大名人》(The Man Nobody Knows)中,廣告商人布魯斯・巴頓(Bruce Barton)更形容耶穌是“有史以來最厲害的推銷員”。
這種情形甚至可能從很久以前就已經是這樣了。“告訴我,我是什麼人。”耶穌在《多馬福音》中對彼得、馬太和多馬問道。彼得說耶穌像公義的天使,馬太說耶穌像有智慧的哲人,多馬則說:“主人!我這張嘴實在說不清楚你像什麼。”結果耶穌對他說:“我不是你的主人。因為你喝醉了,你沉醉在我倒出的潺潺泉水裡了。”(《多馬福音》13)所以,就連門徒也不知道耶穌到底是誰。他們知道他不同於常人;他們知道他來自一個更高的世界,但卻不理解那究竟是什麼。耶穌也從來沒有給過他們一個明確的答案。可以說基督教的整個歷史,包括它的各種教規、爭論、正統、異端,都是因為想要解答這個亙古之謎而產生的。
想必各位應該都已經注意到,在本書中我選擇把耶穌到底做過和說過什麼的歷史問題擱在一旁,並且盡量對福音書記載的內容照單全收。我這麼做有部分是因為,不論這是好是壞,我們唯一能研究的終究只有福音書中的那個耶穌。不管它們是否真的反映了他的言行,這些記載都已被與耶穌本人劃上等號,以至於任何想要將他的實際言行與後人杜撰的內容區分開來的嘗試,都顯得既了無新意又沒有根據。更何況,內在傳統對《聖經》一直都有另一種截然不同的觀點。按照這種觀點,福音書其實有一層更內在的含義,它想要告訴我們的是一個人該如何喚醒自己的靈魂。
或許,其實所有喜好沉思且誠實的讀者都能在閱讀福音書時從內心深處感受到這一點,而這也才是福音書之所以吸引他們的原因。我們可以將福音書比做禪宗的公案:與其說我們是要去理解,不如說是要去感受。它們互不相同的記述,甚至是表面上的明顯矛盾,都是在從不同的角度打磨我們的思想與心靈。如果我們用心閱讀這些文本,就會發現它們是在對我們最深層的本質說話,彷彿溫暖的春日到來叫醒種子該發芽了。
理性檢驗和批判性思考並不需要被排除在外,但它們畢竟不是全部。鮑里斯・莫拉維夫曾說:“耶穌的話語有著非常深邃的含義...至今福音書被正確‘開發’的程度仍十分有限,或許只有5%-10%。當然,這甚至還是比較樂觀的估計。”(註1)
四活物
如果我前面的觀點沒錯,那麼答案應該確實被以某種方式隱藏在了基督教傳統中,而且是以象徵主義的形式。數個世紀以來,四活物經常被作為四位福音書傳道者的象徵。一般的說法是這是在隱喻他們每個人是如何開始傳福音。比方說,馬太先從耶穌的血統開始講起,所以他的象徵是一個人。馬可從施洗約翰開始講起,“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馬可福音》1:3),所以他的象徵是一頭獅子。路加從在聖殿裡履行職責的祭司撒迦利亞開始講起,所以他的象徵是一頭牛,牛是經常被用來獻祭的動物。約翰從上天,也就是神聖、永恆的道開始講起,所以他的象徵是一隻鷹。
這些象徵實際上比基督教本身還要古老。它們曾出現在《以西結書》第一章,那位先知在異象中看見了四活物。“至於臉的形像:前面各有人的臉,右面各有獅子的臉,左面各有牛的臉,後面各有鷹的臉。”(1:10)
以西結的異象是一幕非常複雜且驚人的象徵性畫面。很難具體把它用形象化的方式表達出來;我們只能說這位先知肯定看見了什麼他很難用言語來描述的東西。不過我們至少還是能說出個大概。首先出現了四種生物:牛、獅、鷹、人。在他們上面還有一個坐在寶座上的人。這幕異象通常會被認為是神的顯靈——上帝以我們看得見的方式展現自己——但它同樣也可以被理解成是對人類本性的啟示,它暗示了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有四種最基本的元素。雄壯威武的牛象徵身體、盛氣凌人的獅子象徵情緒、人象徵心智或理性,正是這一點使我們與眾不同。展翅高飛且目光銳利的鷹象徵人類的超個人層面。然後在這四活物上坐著一個人,也許以西結是想告訴我們,為了成為完全的人,我們必須先與這四個層面打交道並學會駕馭它們。
占星學家有時會將這四個象徵與黃道上的四個靜止星關聯起來。牛是金牛座、獅子是獅子座、人是水瓶座,最後則是天蠍座,雖然這個經常被拿來說三道四的星座的形象是蠍子,但根據神秘主義占星學家的說法,其實老鷹也是這個具有不斷自我超越的特質的天蠍座的象徵(註2)。黃道十二宮基本上概括了十二種最基本的人格類型,它們各自涵蓋了不同的人類經驗與感受。四活物——即那四個靜止星——是這十二種排列的錨點,也因此成為它們全體的代表。
這種象徵主義如何幫助我們理解福音書呢?鮑里斯・莫拉維夫在這方面提供了一些有趣的建議(註3)。按照他的說法,三部對觀福音書實際上分別是寫給三種不同類型的人閱讀的。在剛開始鑽研神秘學的時候,我們每個人都會有一個自己比較傾向的本性:思想、情緒和身體。三部對觀福音書就是特別針對這三者:《馬太福音》寫給喜好思辨的人(這也許就是為什麼在上面引述《多馬福音》的經文中,馬太會形容耶穌像一位“有智慧的哲人”)。《馬太福音》也最強調猶太人都不會陌生的以《妥拉》為主的那些傳統,所以它常常十分鄭重地指出耶穌的一言一行都應驗了《舊約》中的預言與先知的話。
《馬可福音》為篇幅最短也最淺顯易懂的一部福音書,它是寫給那些情感豐富的人讀的。從傳統的角度來看,《馬可福音》其實並沒有特別多愁善感,它的用字遣詞總是直截了當、從不拖泥帶水。但與我們平時的理解不同,我們習慣於將情緒化與多愁善感相提並論,但這其實是錯誤的。就其本質而言,情緒應該是迅猛、直接且無情的——宛如一頭獅子。情緒可以在瞬間之內判斷情勢,比理性思維還要快得多,這就是為什麼在剛認識一個人的時候,用直覺去打量對方通常會比用理性還要有效且準確。《馬可福音》所要觸動的就是這樣的情緒。
《路加福音》是寫給以身體為重心的讀者。《路加福音》更加關注耶穌本人的成長歷程——尤其是那些最基本的、關乎肉身的層面——至少與其它幾部福音書相比是這樣。縱然其中記載的耶穌十二歲時在聖殿裡講道的軼事也只能讓我們少許一瞥基督的童年,但這確實是這方面為數不多的記載。
也只有《路加福音》會有耶穌“漸漸長大,強健起來,充滿智慧,又有神的恩在他身上。”(2:40)這樣的描述。公牛或母牛是一個很常、幾乎稱得上是普遍被用來代表身體的象徵,正因為有身體我們才能在這個物質世界中成長——從這個角度我們不僅可以理解基督教的象徵主義,也能理解印度教的聖牛崇拜與禪宗的放牛寓言意究竟有何深意。耶穌的母親,那位基督教傳統中的慈母化身,也在《路加福音》裡佔據了比在其它福音中都還要多的份量,她在其它福音裡往往只是一個不重要的角色,我們從不知道她對自己在她兒子的使命中扮演的角色有什麼想法。《路加福音》告訴我們天使報喜的故事,而瑪麗亞在聽見這個消息後更是欣喜若狂地吟唱了一首讚美詩。
然後是最與眾不同的《約翰福音》。它既沒有記載耶穌的誕生、耶穌的比喻,也幾乎沒有提及他在加利利傳道的過程,即便照理說那佔據了他傳道生涯的大部分時間。《約翰福音》的故事主要發生在耶路撒冷,這一細節雖然與其它對觀福音書都不ㄧ樣,但卻對《約翰福音》到底想要表達什麼提供了重要的線索。《約翰福音》不像其它福音書那樣是在對我們的三個較低層面的本性說話;它所說話的對象是那個最高層面的部分,即精神或“我”,是它將那三個層面統合起來;同時又凌駕在它們之上,這便是為何它的象徵是鷹的原因。人的這個構成部分在《聖經》中向來以錫安或耶路撒冷來代表,也就是聖殿的所在地,而聖殿正是以色列人得以與永生神同在的地方。《約翰福音》並沒有特別強調耶穌會透過比喻來講道,這是因為比喻和寓言在這個層面都已經不再重要,甚至也許只會幫倒忙;其它對觀福音書只能隱晦地談論的事物,在這裡通通可以暢所欲言。
因此,我們在閱讀福音書時不應該只把它們當作漏洞百出的紀實文學,它們實際上是在以一種特別的方式來向不同類型與不同層面的人揭示相同真理的神聖文本。明白了這點,我們就不必再拘泥於福音書中困擾許多讀者的矛盾之處了。如果我們能夠好好運用我們本性中的不同層面來閱讀福音書,它們也會向我們揭曉不同層面的真理,並幫助我們將這些真理合而為一。
兩種出生
用這樣的方法來審視福音書,就可以得到一些十分耐人尋味的結果。耶穌誕生的故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只有《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記載了這個故事,而且這二者的記載還出現了不少明顯的差異。舉例來說,依照時間順序,《馬太福音》記載耶穌出生在希律王統治時期,後者是在公元前6-1世紀逝世。但《路加福音》記載耶穌出生時,他的父母正在前往伯利恆接受人口普查的途中,而這場普查發生在“居里扭作敘利亞巡撫的時候”(2:22)。這位居里扭,或叫奎利紐斯(Publius Sulpicius Quirinius)就任敘利亞巡撫的時間是公元6世紀(註4)。這種記述上的矛盾一直以來困擾了無數學者,有些人爭辯說奎利紐斯在更早以前就已經就任過敘利亞巡撫,但這個說法沒有任何證據,純粹是一廂情願的臆測。
另一個矛盾是兩部福音書在態度上的不同。《馬太福音》鉅細靡遺地描述了希律對嬰兒耶穌的忌憚,最終更釀成了一場殃及其他無辜男嬰的大屠殺;可是《路加福音》對這件事卻隻字未提。而且這些記載也與史料有所出入,因為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歷史上真的發生過這場男嬰大屠殺,倒是奎利紐斯的人口普查的確引起了猶太人的騷亂(路加本人也在《使徒行傳》5:37中提過這件事)。
即使從神秘主義的角度來理解文本也無法解決這些字面記述上的互相矛盾;或許就如同俄利根對《創世紀》的評論:“這些記載看似是歷史,其實從未真實發生,而是以象徵性的方式闡述了某些奧秘。”不過,透過思想(以《馬太福音》為代表)與身體(以《路加福音》為代表)的鏡頭,它們卻可能向我們揭示肉身是如何孕育出精神的秘密。
讓我們先從《馬太福音》開始:聖子的降生其實是在隱喻個體身上的“我”開始萌芽,這是更高意識狀態的第一絲曙光。《馬太福音》(以及《路加福音》)將其稱作處女生子;這就是說,它是這個個體不可見的本質在時間與空間中顯化的結果。即便是普通的分娩也需要一些塵世間的元素——蛋白質、水、父母的基因——以及一些無法具體定義的東西,也就是那彷彿是來自彼岸世界的意識與生命;很多父母都說,在孩子呱呱墜地的那一刻,他們立刻就感受到了這個不可思議的本質。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每一次的分娩確實都是一種處女生子沒錯。
新生的幼子基督是一位君王,意思就是這個“我”是人類王國的合法統治者。因此,以三賢士為象徵的幾個代表心靈中最古老與睿智的元素必須前來向他跪拜,但他們卻也因為事先稟告了希律王而意外為這個新生兒招來殺身之禍(註5)。希律王代表虛假的國王,也就是小我。《馬太福音》透過象徵性的語言隱晦地告訴我們,頭腦其實是一個危險的東西,固然它使我們有能力在需要的時候深思熟慮(這便是三賢士能夠解讀伯利恆之星所代表的含義的隱喻),可是它卻經常自甘墮落去為低級自我效勞。虛假的國王不顧一切也要殺死所有在那一天出生的嬰兒——它們象徵的是從心靈中湧現的所有對生命與覺醒的渴求。
可是,真正的“我”是無法被殺死的。它的雙親,亦即在背後哺育與照顧它的力量,連忙帶著它逃往埃及——這片“黑土”(這是“埃及”在古埃及語中的意思)在猶太-基督教傳統中經常被用來隱喻令人沉淪的物質世界。所以那是一段靈性沉寂的歲月,對周遭的世界漠不關心又漫無目的。正如14世紀的上帝之友教徒約翰內斯・陶勒(Johannes Tauler)所言,這時它需要有來自更高世界的召喚才會驚醒,就像約瑟在夢中被天使召喚快去埃及(註6)。
《路加福音》的記載又別有一番風味。它向我們講述了一些現在大家都已經滾瓜爛熟的耶穌誕生故事:前往伯利恆的旅程、約瑟和瑪麗亞找不到有空房的旅館、耶穌在馬槽裡出生。牛是這部福音以及身體的象徵,所以《路加福音》最講究各種小細節。這部福音裡面沒有國王和三賢士,只有準備收工返家的純樸牧民。我們沒有在這部福音中看見任何人口普查引起的騷亂或其它重大事件;整段旅程顯得非常平和且寧靜,有如牧羊歸巢。事實上,在這裡甚至就連宣布基督降生的也不是占星學家,而只是“夜間按著更次看守羊群”的牧羊人(2:8)。
基督教傳統向來對身體抱持著厭惡與鄙視的態度,但《路加福音》卻透過象徵主義提供了另一種不同的觀點。從神秘學的角度來說,“夜間按著更次看守羊群”的牧羊人代表的是能克制身體衝動的人。就像綿羊一樣,如果任由這些衝動橫衝直撞,它們最後只會迷失方向。但如果能堅定而溫柔的看管它們,它們就會忠實地做出回應。牧羊人在“夜間”看守的事實更暗示了這一點:守夜意味著克服想要打瞌睡的念頭。亞西西的方濟各有時會用“驢兄驢弟”(Brother Ass)來稱呼他人,這不是在說他們脾氣倔強;因為驢子是樂於聽從指揮的動物。唯有先學會駕馭身體,才能迎接代表更高意識狀態的使者前來報喜。
鷹的嚎叫
《約翰福音》對耶穌的降生隻字未提。它以神聖的道(邏各斯)作為開場白,9世紀的愛爾蘭聖人約翰・愛留根納(John Scotus Eriugena)曾以這部福音為主題做過一場著名的佈道:
“蒙福的神學士約翰...不僅達到了超越一切可以思想與言說之物,也超越了所有思維與意義的度量。他的精神已振翅高飛,超越一切,洞悉萬有一體的奧秘。他清楚區分了太初與道——即聖父與聖子,二者既是超本質的合一,也是超本質的殊異,也就是說,聖父與聖子——都同樣是不可理解的,所以他的福音開門見山只說了一句:‘太初有道’。”(註7)
愛留根納試圖透過他深邃的哲學語言來解釋神性的悖論:聖父是上帝超然的一面,聖子是上帝內在的一面,這二者實為一體,而這個奧秘正是萬有一切最根本的源泉。
《約翰福音》從這個道理開始敘述,因為它是一切的起點。傳統上,約翰被認為是耶穌最心愛的門徒,不管事實是不是這樣,愛留根納認為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扮演了一個具有象徵含義的角色。他常被與彼得並列,兩人分別形成了外在的宗教信仰與內在的智慧傳統之間的對比:“彼得總是被奉為虔信與實踐的典範,約翰則是沉思和知識的典範。約翰倚靠在主的懷裡,思索神聖,彼得時常猶豫不決,象徵著實踐往往伴隨著急躁與不安。”愛留根納還指出,在耶穌復活的那天早晨,彼得和約翰兩人都來到了空墓,但先進去的是彼得。“如果說彼得象徵信心,那麼約翰則象徵理智。所以,經上寫著:‘若是不信,不得立穩’,要踏入《聖經》這座墓首先需要信心,再來才是理智,信心已經為它移開了門口。”(註8)正如這段話所暗示的,信心對靈性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它也可能使人變得無知且盲目。它是知識的序幕,卻無法取代知識本身。
《約翰福音》中有一個段落特別清楚地闡述了“我”與世界之間的關係。基督在井邊遇見了一個撒馬利亞婦人,便向她要點水喝。婦人拒絕了耶穌,因為他是猶太人,而猶太人與撒馬利亞人自古視彼此為仇寇。但耶穌卻決定反過來賜予她活水,並叫她去把自己的丈夫也帶來。她回答說:“我沒有丈夫。耶穌說:你說沒有丈夫是不錯的。你已經有五個丈夫,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你這話是真的。”(4:17-18)
自古以來,這位撒馬利亞婦人就被解讀成是靈魂的象徵。她的五個丈夫是在暗示五種感官(數字五在神秘主義中通常都有這樣的含義),她和另一個“不是你的丈夫”的人住在一起,莫里斯・尼科爾認為這是在隱喻靈魂已經開始擺脫外在世界:“在這個時候,‘靈魂’已經隱隱約約轉向了其它關懷——或許是某種哲學熱誠,或許是所謂的神秘主義,也或許是其它意見、理論與臆想,總之這個靈魂正在努力尋找超越感官的真理,好滿足它殷切的渴望。”(註9)
來到這個階段,如果靈魂確實敞開自己的心胸,它就可以在井邊遇見真正的“我”,也就是道/邏各斯。真正的“我”賜予它活水——尼科爾認為這是在象徵真理。但婦人卻以耶穌是外族為由而不願接受,這是在提醒我們,真理往往會以與我們的期望相反的面貌出現。但她最後還是心悅誠服,並告訴她的丈夫她遇見了基督:“眾人就出城,往耶穌那裡去。”(4:30)從一座城市裡出來,以神秘學的角度來說,就是把一切舊有的積習、態度與安逸通通扔掉。上帝命令亞伯拉罕離開他父親的家鄉(《創世紀》11:31-12:1)也是在表達同樣的道理(註10)。
但《約翰福音》最深層次的主軸——及其對內在基督教的核心真理最為確切的闡述——仍是藏在基督的七項宣告裡面:“我是葡萄樹”(15:5)、“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14:6)、“我就是門”(10:9)、“我就是生命的糧”(6:35)、“我是好牧人”(10:11)、“我是世上的光”(9:5)還有“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11:25,註11)。
只從表面上來看,這些幾乎都跟瘋言瘋語無異。但若從內在的角度觀之,就會發現它們其實是對自我中的“我”與那個更大、集體的“我”之間的關係的有力闡述,後者才是真正的基督。以“我就是門”為例,這句話不應該被理解為耶穌本人的聲明,而是“我是”(I am)就是通往更高意識狀態的大門。“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是在說明這是一位更大的基督,他是重新恢復原狀的亞當,是作為個體的我們真正的核心。還有“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也不是自以為是的宗教狂妄,而是對真理的晦澀闡述,它的意思是除非通過這個內在的基督,否則絕無法認識那位無法言說、超越個人的聖父。從這樣的角度來理解,我們就不會再以為這些只是傲慢又膚淺的話了。相反的,它們實際上是在提醒我們,藉著回溯我們內在中的那個核心,我們就可以觸及宇宙中心的意識。
偉大的犧牲
儘管可以依照這樣的思路逐一解讀幾部福音書,但可惜我們沒有那麼多篇幅。我們倒不如直接來看看福音書最重要的段落的內在含義:基督的受難、死亡與復活。雖然幾部福音書在細節的記載上略有出入,但故事的大綱基本一致,它絕對稱得上是全世界最家喻戶曉的故事之一。
起先上帝降臨人間,化為一個有血有肉的人,他在一個具體的時間與地點出生長大。他為他所身處的那個時代留下了一道無法抹滅的印記;他既結交朋友,也惹來仇敵。儘管如此,世人依然“不認識他”。最終他在痛苦和受辱中死去,不過那已經無所謂了。因為他身上最真實、最真切的部分並沒有丟失,他仍繼續以一種有別以往而截然不同的方式活著。
這就是基督的故事,也是我們每個人的故事,它要傳達的深邃真理並不僅僅限於某個生活在兩千多年前的人,而是還包括了我們最內在的本質,這也是為什麼這個故事能如此打動我們。這個神話告訴我們,意識,也就是“我”、真正的上帝之子在其最原始的狀態下曾經是完全自由而不受限的;它不受到只能存在於時間與空間之中的肉身束縛,也不受任何特殊性的桎梏。但出於某些我們無法完全理解的原因,它決定親自來這充滿桎梏與束縛的物質世界走一遭。此時這個意識便已不再絕對,而是分化出了相對;它不再是純粹的集合體,而變成了一個個你與我。它被釘死在名為時空的十字架上,當初我們選擇主動遠離上帝好“認識善惡”,這是非常痛苦又艱辛的體驗,以至於基督也忍不住用盡他最後的力氣喊道:“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馬太福音》27:46)
如果一切只到這裡便嘎然而止,那這還真是一個令人鬱悶的故事。這意味著我們的意識終究不過是一堆神經衝動堆砌出來的結果,一旦身體死亡,一切就劃下句點。但故事並沒有結束在這裡。被釘上十字架的基督在第三天復活了。所以身體的死去不但無關緊要,上帝之子甚至以一種嶄新、更崇高且多少也是我們所陌生的形式重新出現。抹大拉的馬利亞起初沒有認出復活的基督,“以為是看園的”(《約翰福音》20:15——這或許是對亞當的隱喻,因為亞當被安置在伊甸園裡的職責就是“修理、看守”)。接下來在前往以馬忤斯一路上的門徒也都沒有認出基督。
這是從人類的視角來理解的基督受難故事,但我們也可以從宇宙的視角來看待這個故事。上帝必須先縮限祂的內在層面,才能將自己擠進物質世界;祂這麼做就像是在貶低和降格自己(所以《路加福音》用救主降生在馬槽裡來表達這一點)。一旦做出這個巨大的犧牲之後,現在祂就得要服膺於物質世界的法則。祂要披上特定的生命形態,承受這個形態所具有的束縛和侷限。這樣極端的關係——被桎梏在有限中的無限、分散在相對中的絕對——產生了一種永遠無法徹底解決的張力。這股張力最後一定會破裂,它的象徵就是被釘十字架,它因為死亡而四分五裂,卻又在改頭換面後重新恢復原狀,一度四散的元素現在又孕育出新的組合與形式。
這個過程可以發生在所有尺度,大至星系、小至蒼蠅的誕生與死亡莫不是如此。長久以來,植物伴隨四季更迭的生長榮枯就是最好的見證,也是古老的生育崇拜的由來。這既深刻又晦澀的真理啟發了從埃及的奧西里斯到喬伊斯的《芬尼根的守靈夜》(Finnegans Wake)等無數神話。毫無疑問,這一切都源於對死亡的體悟,可以追溯到人類史上第一個看見他的同伴死去、並且意識到同樣的命運早晚會降臨在自己身上的那個人,也許他是人類史上第一位哲學家,或是第一位宗教信徒。他不由得開始捫心自問,在門外等待著他的究竟是什麼,他或許已經察覺到在他身上其實有一個不朽的部分一直在凝視著這一切,即使在他自己隨風而逝之後,這個部分仍會繼續延續下去。有時,這股不朽的力量被擬人化,成為萬神殿裡的又一尊神;但智者清楚,他們不過都是為了方便我們理解真理才發明的形象和圖像,真正的神性實際上是以我們為照鏡,凝視著這個大千世界。
贖罪與復活
就這個角度而言,基督受難和復活的故事就跟其它神話一樣,只是一個純粹的神話,而且也早已有人注意到這些神話彷彿似曾相似:一百多年前的詹姆斯・弗雷澤(J. G. Frazer)在他的《金枝》(Golden Bough)中指出了這一點,在那個維多利亞時代的世界曾一度蔚為話題。《新約》學者格雷戈里・萊利(Gregory J. Riley)甚至主張這正是基督教得以迅速征服希臘-羅馬世界的原因:在當時的人們眼裡,基督的故事就跟他們所熟悉的英雄神話沒有兩樣。諾斯底教更傾向於從神話的角度來思考基督的一生,他們認為重要的是它所寓意的真理,至於史實究竟是怎樣則暫且不論。
但大多數基督教神秘主義者並不滿足於只把基督的一生當作神話故事。他們反而認為,恰恰因為有了基督,神話所暗示的事情才真的可以發生在有血有肉的人身上。魯道夫・史代納說:“神秘學派的奧秘,被基督教毫無保留的闡述出來。”(註13)那麼,基督到底做了什麼?
今天(如同幾個世紀以來都是如此)只要一提起基督拯救世人的教義,人們首先想到的肯定就是代罪救贖(vicarious atonement)。根據這個觀點,由於墮落的人類犯下了嚴重違背天父旨意的重罪,唯一的補救辦法就是犧牲一個完美無瑕的人的性命來贖罪,但既然全人類都因為亞當的墮落而不再純潔,沒有任何人有犧牲的資格,因而上帝之子必須要道成肉身親自上陣,好補償當年亞當犯下的過錯。
這個教誨聽起來很高深,但它到底要表達什麼?人類因為違背了一條小小誡命而激怒至高無上的造物主,從此人神形同陌路,現在唯有憤怒的上帝將祂自己的一部分變成人,然後再把後者作為祭品獻給自己的另一部分,才能撫平祂的怒火?這樣一看,這個教誨立刻又顯得毫無道理了。有些神聖的奧秘確實光憑人的頭腦難以理解,但純粹的胡言亂語也是如此,我們千萬不能把這兩者混為一談。
事實上,代罪救贖是一個較晚以後才興起的教義;在基督教剛誕生的最初幾個世紀並沒有多少人主張這樣的理論,要直到11世紀後它才成為官方的立場。正如神智學家安妮・貝贊特曾提醒我們:“早期的教會對代罪救贖的理解實際上是基督,作為人類的代表,直面並打敗撒旦,撒旦代表了禁錮人類的黑暗力量,而基督從撒旦手中解放了人類。”(註14)現在這一般被稱為“贖價論”(ransom theory)。
墮落顛倒了“我”與世界之間的正確上下關係;套古人的用語,人類從此落入了魔鬼的奴役。基督的拯救打破了這種奴役,不過解放並非發生在看不見的精神世界:因為束縛存在於地球上,就在我們呼吸與生活的這個現實世界,所以救贖也必定是在這兒發生。一旦基督的拯救完成,意識就可以從自身的經驗束縛中獲得解脫,享受自由的新生。魯道夫・史代納甚至曾說,連地球自己都因為基督的拯救而得以完成靈性進化。
人們普遍認為基督戰勝“黑暗力量”不是因為他的受難,而是他的復活。這就又使我們回到了史實上的耶穌的問題,因為要接受這種觀點就至少需要承認耶穌有從死裡復活的可能性。雖然它常被以為是後人的加油添醋,但復活確實是基督教傳統中最早有史可稽的記載之一。
在我們今天擁有的《新約》裡面,保羅的幾封書信都被編排在四福音和《使徒行傳》之後,但是學者們大多認為從時間上來說最早成書的反而是保羅的書信才對(註15)。保羅在公元64年因為被捲入尼祿對基督徒的迫害(這位皇帝把羅馬大火的責任怪罪到他們頭上)而遭到處死,所以他的書信肯定都寫於這個年份之前;福音書的成書時間通常都落在公元70-90年這段期間,《哥林多前書》被認為寫於公元50年左右,其中就有對耶穌復活最早的明文記載: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15:3-7)
保羅在這裡將他自己遇見復活後的基督的經歷——即他在前往大馬士革路上遭遇的著名異象——與基督在復活後向門徒的顯現相提並論。不管人們想怎麼解釋,說復活是在很久以後才被加油添醋給基督的傳說顯然是不對的:保羅本人認識其他門徒,也從後者口中聽過他們的親身經歷。因此,就像基督教自古以來所堅持的那樣,基督的復活是他們信仰的基石,倘若沒有復活,整個基督教便是一場空。那些門徒當年究竟目睹了什麼已不得而知,但很明顯他們的見證不僅改變了他們自己,也從此改變了這個世界。
我們要如何看待這一切,完全是見仁見智。輕信者總會信以為真;懷疑者同樣只會反射性的質疑。內在基督教則既不宣揚也不強解它,而是將它留給每個人憑藉直覺這個內在的器官去驗證與探索。靈知就是這驗證——不是外在、事實性的驗證,而是運用自己的精神來從更深邃的層面頓悟這個奧秘,再給予它適當的詮釋。
誰是基督?
所以,耶穌到底是何方神聖?他真的是先於一切而存在的上帝之子、由處女所生、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嗎?他是不是像4世紀的阿里烏派主教、某些一位論教徒或耶和華見證人所認為的是一位比上帝再稍微低一點點的神?還是說他是一個純粹的人,是直到受洗時“基督意識”才降臨在他身上(又被稱為嗣子說〔adoptionism〕)?又或者他只是一個正直、睿智的導師,後來被他的追隨者神格化了而已?所有這些觀點都有不同的團體和個人擁護,羅馬尼亞學者約安・庫里亞諾(Ioan P. Couliano)在他的《靈知之樹》(The Tree of Gnosis)中則試圖打圓場說,每一種觀點從邏輯上都能夠自圓其說(註16)。
這實在是一個尖銳而深刻的問題,或許不要妄下判斷就是最明智的做法。不過,我們仍可以從已知的部分推敲出一點理解這個問題的線索。聖父是上帝無法描述、超越性的一面;聖子是上帝內在性的一面。這股神聖的火花或邏各斯是從無限的深淵中冒出的第一個存在呼喚:“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翰福音》1:3-4)基督就是上帝的這個內在性層面的確切化身。
我們每個人其實也是如此。“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若不是因為有這股神聖的意識火花,不管多麼微弱,便沒有任何事物能夠存在。這個道理對耶穌是如此,對我是如此,對正在閱讀這本書的你們也是如此。我們也許不像基督或宇宙中的其他偉大存在那麼崇高,在道德和智慧上也不及他們。但我們在本質上都是一樣的。
縱觀所有神秘基督教的文本,《奇蹟課程》對這一真理的闡述應該是最為清晰易懂的了。墮落(《奇蹟課程》稱之為“分離”)之所以發生並不是因為上帝對人類發怒,而是因為人類主動選擇要“認識善惡”,因此他們將自己與上帝隔絕開來。往後一切的苦難均是由此而來,上帝也不得不為此制定了一項被稱為贖罪的補救計畫——這是一個非常漫長、但在永恆中卻又只是一瞬間的過程,藉著這個過程,人類將重新回想起他們與上帝曾經合為一體。耶穌是第一個完全領悟了他在這項計畫中所肩負的責任的人。“耶穌這個名字,指的是曾經有這樣一個人,他在他弟兄身上看見了基督的面容,憶起了上帝。他一旦與基督認同,就不再只是凡夫俗子,而是與上帝合而為一。”正因如此,耶穌才在《奇蹟課程》中說:“我負責開始贖罪的過程,這是我所同意的。”(註17)這並不是說耶穌在本質上與我們其他人有任何不同;《奇蹟課程》也特別強調過這一點。耶穌說:
“我所有的一切,沒有一樣非你所不能得。我所有的一切,無一不是來自上帝。我們現在唯一的區別,便是我已一無所有。正是這一點使我所身處的境界,對你而言仍是有待探索的潛能。
‘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並不意味著你我有任何差別或不同,頂多除了有時間之隔,況且時間本身並非真實存在。這句話唯有從縱向而非橫向的方式去理解,才會顯出它的意義。你位在我之下,我位在上帝之下。在‘上升’的過程中,我確實要更高一階,那是因為若沒有我,神與人之間的距離將會遠到令你無從跨越。”(註18)
《奇蹟課程》還有另一個段落也談到了耶穌:“他是基督嗎?噢,是的,他與你一起成全了基督。他來不及在短暫的人世中傾囊相授他要我們每個人都學到的重要一課。他會繼續陪伴在你身邊,帶領你走出你親手所造的地獄,走向上帝。”(註19)
就像我所說的,我們無法確認《奇蹟課程》是否真的傳達了耶穌基督本人想告訴我們的話;我們沒有任何標準可以確定它究竟是這樣或那樣,更遑論是達成任何共識。但《奇蹟課程》的確用清晰的英語呈現出了深奧的教誨,它要我們明白,基督的神性其實就是我們每個人身上的神性。《奇蹟課程》並不是唯一提出這種洞見的作品;同樣的觀點也被隱藏在了許多基督教文本裡面,甚至如同我們所看見的,也包括了福音書。這個真理只能被隱隱約約地傳達,因為人們還沒有準備好領受它。現在,隨著新的理解出現,從前被隱瞞的事物終於得以公開。我們對這個真理的認識越多,我們就越不會再將神性當作是需要焚香禮拜的身外之物,而是會意識到神性就存在於我們上、早晚也要在我們身上綻放。正如基督對那位撒馬利亞婦女說:“時候將到,你們拜父,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翰福音》4: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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