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妹達人的生活看在我們旁人眼裡總是顯得十分不可思議——只能說尼爾・施特勞斯(Neil Strauss)那本叫人瞠目結舌卻又忍不住一頁接著一頁讀下去的《把妹達人》(The Game: Penetrating the Secret Society of Pickup Artists)的確所言非虛。對於深諳此道的老手來說,想與女人約會永遠不應該指望運氣,而是要憑本事來說話。把妹達人必須學會好好發揮自己的所長,好吸引對方的注意並展現自己的價值——這一切都需要在短短幾分鐘內搞定。接著他還要“排除障礙”、“孤立目標”以及“創造情感聯繫”,最後就可以進展到身體上的接觸。當然並不是第一次見面都一定要搞到上床這一步,但有本事的把妹達人至少會堅持一定要有一個“親吻收場”(kiss-close)。
這個奇怪的術語是從推銷員行話借用來的,他們習慣用成交(close)來表示銷售成功。這只是各種次文化隱語中的其中一個例子:種馬(sagaer,即把妹達人)、目標(target,“把妹達人在一群女性中盯上的那一個”)、IOI(妹有情指標)、上鉤點(hook point,“在搭訕過程中...女性終於感到自己喜歡這個出現在她身邊的男性,並且不希望他離開的那一刻”)還有ASD(“反蕩婦防衛機制:有些女性故作姿態避諱主動提起或同意上床,好避免自己在身邊的男性、朋友、社會和自己面前顯得像個蕩婦”,註1)。
這些技巧並不一定很複雜。譬如,所謂的孔雀穿搭(peacocking)——指的就是刻意穿上昂貴的衣著或穿金戴銀來凸顯自己與AFC(受挫拙男)的不同;還有利用一些魔術技巧或讀心術(讓一個女生心想一到十其中一個數字;據說最常被挑中的總是七);甚至是筆跡分析都可以拿來秀一秀。鑒於這些技巧是如此容易識破,很難不讓人懷疑即使是最弱智的女人也不可能這麼容易上鉤。對於這樣的質疑,施特勞斯也有他的看法:
“我當然曉得...有些非常聰明的女人往往一開始就會把話挑明:‘這些把戲對我可不管用。’然而,幾分鐘或幾小時後,我卻看見她們正在跟其中一個男孩交換電話號碼——甚至是交換唾液。其實女孩越聰明,這些把戲的效果就越好。那些有過動症的派對女孩忙著四處蹦跳,根本不會有耐心坐下來把人家的話聽完。至於那些更精明、更親和且受過教育的女孩則比較願意耐心聆聽和思考,所以她們反而更容易落入圈套。”(註2)
在所有把妹達人的技巧中,最引人注目的其中一個毫無疑問是貶低法(neg,這是“negative”的縮寫):“把妹達人應該故意對一個剛認識的美麗女子說一些盡可能模棱兩可或看似無心的羞辱話,這麼做是為了表現出自己對她(或她的朋友)好像一點也不感興趣。”這種貶低法從相對較溫和的(“我喜歡那條裙子,最近人人都穿那款”)到口無遮攔的(施特勞斯建議可以刻意“指出那個女孩的衣服上沾有棉毛和頭皮屑”)都有(註3)。
有一個可能很擅長這些技巧的人就是蘇格拉底。在柏拉圖的對話錄《呂希斯篇》(Lysis)中,蘇格拉底與兩名年輕男子展開了對話,其中一位男子希波塔勒斯(Hippothales)非常符合古希臘風尚,迷戀著另一位男子呂希斯。蘇格拉底警告希波塔勒斯:“所有的鑒賞家...只要一論及愛情的問題,都會因為對結果沒有把握而在贏得對方的芳心之前先使盡讚美他們一番。可是,當心上人美言聽多了以後,往往就會變得自以為是又扯高氣揚。”後來,當呂希斯在一些問題上對他提出質疑時,蘇格拉底感慨說:“聽見呂希斯的質問,我把目光轉向希波塔勒斯,這就是問題所在。我不得不說,希波塔勒斯,就是這樣,你應該以這種方式來跟你的心上人說話,要謙和而不失審慎,而不是像你現在這樣只懂得吹捧和溺愛他。”(註4)
女人對同樣的道理其實也是明白得很。在20世紀90年代一度蔚為風潮、由艾倫・費茵(Ellen Fein)和雪莉・施奈德(Sherrie Schneider)合著的《約會潛規則》(The Rules: Time-Tested Secrets for Capturing the Heart of Mr. Right)是相當於施特勞斯的那本撩人聖經的女性版。粗看之下,《約會潛規則》所提倡的內容與那些把妹守則幾乎沒有什麼不同。這些技巧的重點就是要欲擒故縱:“不要深情凝視男人,也不要滔滔不絕。”、“在約會時千萬不要輕易點頭或先去付帳”、“不要主動打電話給他,回電也是愈少愈好”,費茵和施奈德並沒有建議女性應該表現得冷酷或粗野——這讓她們感覺起來似乎要比把妹達人還來得有節操一些——但她們所宣揚的其實也是同一套操縱人的把戲。
為什麼把妹達人要這麼推崇貶低法呢?明明心裡有意思,為什麼一開始還要故意表現得像是對對方興趣缺缺?為什麼甚至連那些約會潛規則也要求女人應該把自己塑造得遙不可及又高高在上?
答案其實很明顯:隱藏在這些技巧背後的,實際上是每個人平常都在實踐的真理,只不過由於大多數人自己都渾然不覺,所以我們才沒什麼感覺。
那些穿著花花綠綠的襯衫的傻瓜就是在走孔雀穿搭、總是拿著自己的房地產吹噓的傢伙渴望藉此展現自己的價值、有的女人也時不時要對他們深愛的男人故意表現出像小貓般的冷淡,這也都是對約會潛規則的實際應用。事實上,費茵和施奈德甚至沒有否認這些守則不是她們的原創。“我們已經記不清這些潛規則是誰最先提出來的,但我們依稀記得它們應該可以追溯到1917年左右,梅蘭妮(Melanie)的祖母就是這樣故意讓男人們在她父母買在密歇根州的一間小郊區客廳裡緊張不安地等待了好些時間。”(註5,梅蘭妮是兩位作者的朋友,正是她在20世紀80年代初向她們兩人介紹了這些技巧)這其中顯然有一些沒有明說出來的動機,儘管我們通常不知不覺,但我們卻還是像極權主義國家的臣民一樣盲目追隨著它。
這些伎倆之所以受到人們追捧,其中一個原因或許就跟證明價值這件事不無關係。“換句話說,”施特勞斯寫道:“是什麼使我與她最近相處過的二十個傻蛋有所不同?”(註6)在這些求愛的過程,不僅是在把妹達人果敢的單打獨鬥中,也在約會潛規則所呈現出的那些嬌媚世界中,似乎都存在著一種不失毫釐的得分排名系統。你要在竭盡展現自己價值的同時盡量貶低喜歡的對象,以此營造出他或她能認識你彷彿是三生有幸、千萬不應該錯過眼前的機會。男人靠炫耀,女人靠冷淡,其實是半斤八兩。
一想起所有的愛情可能多多少少都含有這種分斤較兩的成分,難免會令人感到背脊發涼,但這的確是事實。任何讀過19世紀英語小說的人都應該知道,當時的人們就是根據比較收入和地位來挑選意中人。今天人們也喜歡以一到十分來為外貌評分(hotornot.com網站就提供了這樣的消遣),有時候女性也會說她們的男友這回又賺了幾“分”(例如,早上貼心煮了咖啡或是對來大姨媽的她們呵護備至)。
到底是什麼決定了價值呢?可能是美貌、年輕、社會地位、個性、金錢或智慧,還有各種更次要且通常非常個人化的特質,譬如從幽默感到對相同電影明星的愛好等等。“要征服男人的心,就要先征服他的胃”這句話很多女人都猶言在耳,雖然有時要征服男人也可以從完全不同的器官下手。當然教育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紐約時報》最近刊登了一篇文章指出藍領階級男性的結婚率有逐漸下降的趨勢:“許多沒有大學學歷的男性遲遲無法結婚,因為與他們同屬一個社交圈的女性越來越稀少——現在要找到同樣沒有大學學歷的對象已經不容易了。而且就算是這些數量正不斷減少的女性也希望能找到受教育程度更高、因而在財務前景上更樂觀的伴侶。”(註7)
還有其它影響價值的因素則隱藏在有意識的表面之下。有一項科學研究曾安排女性嗅聞男性T恤的味道,好選出她們認為最“性感的氣味”。根據專門研究浪漫愛情的人類學家海倫・費舍爾(Helen Fisher),這些女性最終更傾向於選擇與她們的免疫系統“互不相同,但恰好互相適合”(當然她們並不知道)的男性T恤(註8,怪的是,這些“性感的氣味”正是我們千方百計想要用香水和除臭劑除掉的東西)。
這些因素往往也因為個人喜好而產生很大的差異。堅信乳不巨何以聚人心的男人可能會忽略一個大奶妹在性格或才智上的欠缺。渴望當貴婦的女人或許也會因為一本厚實的支票簿而不再計較追求者的年長或肥胖。有些更極端(也更可笑)的案例很容易能引起人們的憤世嫉俗,但我懷疑就算是任何還有正常性慾的人都不可能完全擺脫這些算計。由於這些動機非常容易量化,因此我決定直接將其稱為愛情方程式(Equation)。
每個人其實都很瞭解愛情方程式。小孩子也許看起來對它滿不在乎,但這並不代表他們不理解;青少年還在笨拙地摸索,精明的成年人則已經對其有了敏銳的洞察力,他們幾乎無一例外都很清楚自己的價碼,不管他們是否能像我所嘗試的這樣清楚地闡述其中的原理。雖然我不知道學術界有沒有提出任何類似的概念,但有關愛情方程式的假設儼然已是許多針對性別關係的學術研究的基礎。我們可以看看下面這個例子,社會學家詹姆斯・威爾森(James Q. Wilson)最近寫了一本探討婚姻的書,企圖解釋“性別比”(兩性數量比例)將如何影響各種社會行為。威爾森提出了一個假設情況,設想現在男性的數量遠遠多過女性:
“假設艾咪(Amy)就生活在這樣一個世界,如果一個男人想與她發生性關係,只要她願意,她可以輕易拒絕對方,改而去尋找其他願意把自己娶進門的對象。而且要是想娶她的男人不夠英俊、聰明或在財務上不夠成功,艾咪也可以繼續擇良木而棲。在我們看來尤為重要的是,就算艾咪帶著一個孩子,她也不難找到一個願意結婚又不排斥當現成老爸的男人,而不是無意照養孩子的男人。”(註9)
威爾森也引用了另外兩名社會學家瑪西婭・古滕塔(Marcia Guttentag)和保羅・施坎德(Paul F. Second)的研究來探討性別比如何影響社會倫理:
“當性別比偏高——也就是男性多於女性的時候——婚姻就會變得司空見慣,反倒是同居較為罕有,女性在這時將扮演更多傳統角色,孩子也一般都能在雙親皆在的家庭中長大。假使性別比偏低——即女性多於男性的時候——婚姻就會不再那麼普遍且更為脆弱,同居的比例則會相應上升,離婚更加頻繁,孩子亦更有可能會在單親家庭長大。在第一種情況下,女性擁有較高的議價機會,因此可以更容易找到願意結婚且常在的對象;在第二種情況下,女性的議價機會較少,只能接受她們眼下擁有的現狀。”(註10)
以上就是專家們的說法。要瞭解我們究竟有多麼將這種愛情方程式視為理所當然,現在請來考慮看看一個極端的反例。想像一位二十多歲的美麗女子竟然愛上了一位流浪漢——他基本上是一個委靡不振的老酒鬼,甚至連話都講不好。這時大家會作何感想?整個方程式看起來實在太過怪異,她的朋友肯定會在背後說三道四,她的父母甚至會想帶她去尋求專業治療。一旦她堅持自己的這位落魄心上人就是她的“靈魂伴侶”或“雙生靈魂”,不管她說出這番話時有多麼誠懇,大家都只會覺得她一定是患了精神病。
在大部分情況下,那些在求愛遊戲中的地位天差地遠的人一般都會自動互相排除。很多男性會覺得美若天仙的女子只可遠觀不可褻玩。一個樸實的男人會看著一個嬌美的女人,然後心裡自嘲:“我永遠配不上這樣的美人。”出於這個緣故,有些人甚至更喜歡親近比較沒那麼具吸引力的對象。也有人可能會被一些怪僻或不尋常的特徵所吸引,偉大的日本小說家夏目漱石曾說過,當他第一次見到他未來的妻子時,她最吸引他的地方是她似乎完全沒有為自己的一口壞牙感到羞恥。
但即便是這些明顯的反例也無法否定方程式的存在。劇作家亞瑟・米勒(Arthur Miller)相貌平平,但他仍然成功抱得瑪麗蓮・夢露這位當時數一數二的美人歸。不過這其實沒有那麼難以理解;憑著他的才華和名聲,米勒完全配得上夢露(儘管這顯然是一段不幸福的婚姻,但反正愛情方程式從來也不在乎雙方是否真的幸福)。有時候人們對這種權衡取捨更是十分直言不諱,這可以從另一個女演員向劇作家——這回是喬治・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提議結婚的故事中可見一斑,這位女演員認為他們的孩子將會擁有令人稱羨的頭腦和外表,蕭伯納卻回答說:“話是這麼說沒錯,可是如果孩子遺傳的是我的外表和妳的頭腦該怎麼辦?”
愛情理論家對這類算計也是再熟悉不過。心理學家埃里希・弗洛姆(Erich Fromm)的《愛的藝術》(Art of Loving)可能是20世紀中葉探討這個主題最具影響力的一本書,他寫道:
“人們通常只會跟自己可以與之討價還價的對象墜入愛河,我到外面就是去議價;我看中的對象應該要擁有一定的社會價值,而我自己的現有價值與升值機會也應該被納入考慮。當兩個人都仔細思索過自己在作為交換對象上的極限,並且覺得已經找到了市場上最相襯的對象時,相愛就這樣發生了。”
弗洛姆借用了不少商業術語並不完全是為了諷刺。他接著指出:“在一個以市場為導向、並且極力推崇物質成功的文化中,人們彼此間的戀愛遵循著與商品和勞動力市場相同的交換邏輯,一點也不會令人感到驚訝。”(註11)
詹姆斯・威爾森也談到了兩性彼此間的“議價能力”。現在的人們其實都很流行使用差不多的行話:一個不久前剛與伴侶離婚或分居的人會被稱為“重返市場”,還有專門供把妹達人狩獵的酒吧也被叫做“肉類市場”。
有人可能要提出反對,也許那些聰明人會對這類算計樂此不疲,可是它未必同樣適用於我們這些粗枝大葉的人。而且愛情方程式要怎麼解釋一見鍾情呢?一見鍾情往往發生得太突然,根本不可能有搞這些算計的空閒了吧?
實際上,頭腦的運轉速度遠比我們所想像得還要飛快得多。在他大受好評的《決斷2秒間》(Blink: The Power of Thinking Without Thinking)一書中,麥爾坎・葛拉威爾(Malcolm Gladwell)解釋了什麼是他所說的“適應性潛意識”(adaptive unconscious),這是支配大腦作出瞬間決定的部分。當我們感到自己一見鍾情的時候,可能就是適應性潛意識在背後作祟。而且這種從中作梗或許也沒有不好。正如葛拉威爾解釋說,這些判斷通常反而比動作緩慢、精打細算的有意識推理表現得要好(註12)。葛拉威爾也指出:
“思考實在是太浪費時間了。它需要制定一個周全的計劃,即使情況發生了變化且有必要重新採取完全不同的辦法,它也只會繼續固執己見。此外,在某些情況下,思考中樞的介入甚至會導致完全失敗的結果,因為它無法理解很多事情背後的另一面和區別...它的決定總是過於籠統,與情感中樞所作出的決定互相抵觸...頭腦沒有辦法好好理解感覺背後的意義。”(註13)
不論我們決定稱其為適應性潛意識還是情感中樞,大腦中的這一部分顯然都與心理學家丹尼爾・高曼(Daniel Goleman)所說的“情感智力”(emotional intelligence)有很大關係。話又說回來,情感也並非真的有那麼完美無缺。正如高曼所說,情感向來很“孩子氣”,而且總是提供“迅速卻草率的反應”(註14)。高曼也提到了這種快速決斷的失敗案例,我們在戀愛中可能會因為潛意識的作用而迅速作出某個決定,但結果也很容易出漏子或事與願違。
為了更清楚瞭解愛情方程式的運作機制,我想在此介紹另一位愛情專家:19世紀的法國小說家司湯達爾(Stendhal)。《論愛情》(On Love)是司湯達爾自己最滿意的一部機智詼諧之作,他在這本書中娓娓道來了愛情的誕生秘辛(註15)。一切都始於欽慕;隨之而來的是遐想:“正所謂情人眼裡出西施,這時在你眼中的女人已仿若天仙。在遐想萌芽的那一刻,即使是最卑微的女人也能成為絕代佳人;這種激情是如此強烈,愉悅也是如此激烈,於是每個人都以最膚淺的方式出賣了自己。”
借愛情方程式的方式來說,當一位仰慕者覺得他有機會與自己的心上人在一起的時候,遐想就會產生。一抹微笑或一次眨眼,甚至只是腦海裡的瞬間價值計算都足以產生遐想。雖然這些計算可能失真,但大多數有理智的人都還是會把計算的結果限定在一定的範圍內。一個男人可能會對迷人的女演員著迷不已,但只有神經病會真的想要去追她。
司湯達爾把遐想產生後的下一步稱為結晶化(crystallization):“她的任何言談舉止,都會被繼續腦補成更多完美無缺的證據。”司湯達爾也解釋了他為什麼使用這個措辭:
“在薩爾斯堡的鹽礦,只要趁著冬季把一根光禿禿的樹枝扔進廢棄的礦坑,等再過兩三個月重新挖出來後它上面就會覆滿晶瑩剔透的水晶;就連不比山雀腳爪大的最細枝條都可以結上光彩動人的鑽石,以至於枝條最初的模樣幾已消失。”
不過,司湯達爾亦不忘指出,男人的一片痴情“也可能會開始陷入猶疑,因為即使面對的是最無可挑剔的幸福,一成不變的單調也足以令人變得灰心喪志。”到了這時,一股猶疑將漸漸湧上他的心頭:
“如果他以為一切最後都會水到渠成,他反而可能會招致冷漠、漠然甚至是憤怒的對待,在法國有一句話就是在諷刺這種心態:‘瞧瞧你現在擁有這麼多,簡直比你實際上擁有的還多。’...這位仰慕者現在對自己曾經確信的幸福感到躊躇不定;他甚至開始責備自己當初為何要抱有遐想。”
這種猶疑接下來將導致仰慕者陷入第二次結晶化,在這時“憔悴的猶疑目光已緊緊抓住他,把他猛地拉了起來。他的心跳彷彿漏了一拍;現在他開始捫心自問:‘可是她到底愛不愛我呢?’”
整個規則在這裡頓時清晰了許多。女性之所以應該避免“太早說好”或給追求者回電其實就是在利用這種猶疑心理。她是在暗示那個正在向她獻殷勤的男性也許根本高攀不起自己——但又不至於暗示得太露骨,以免讓他徹底心灰意冷。
要瞭解這在實務中是如何奏效,我們可以來參考馬塞爾・普魯斯特(Marcel Proust)的小說《追憶似水年華》(Swann’s Way)。在故事中的一位朋友的引薦下,唯美主義者查爾斯・斯萬(Charles Swann)認識了青樓女子奧黛特(Odette),起初他對她還沒有什麼興趣。“她無法勾起斯萬的興趣,不是因為姿色不足,而是因為她擁有一種讓他完全無動於衷的美,使他產生了生理上的排斥感。”儘管如此,他還是允許她三番兩次來訪。“每當奧黛特離開他後,斯萬總會想起她曾一臉燦爛地告訴自己,她有多麼期待下一次能夠來見他的日子;他還記得她曾焦急又膽怯地懇求他,不要讓她苦等太久。”(註16)很快的,他便發現自己開始越來越期待她的到來,她幾乎已經成了府上的常客。
危機發生在一天的晚上,斯萬興沖沖前來參加一場晚會,希望能在會上見到奧黛特。在打發另一位情婦回家後,他發現自己來得太晚了:
“以為他不會過來的奧黛特早已離開。看見房間裡毫無她的身影,斯萬突然感受到了一股錐心之痛;他感到自己彷彿是被剝奪了某種快樂,他第一次察覺到這種快樂原來是這樣強烈,一直以來他都以為輟手可得的樂趣(就像我們所習以為常的種種樂趣)忽然再也不同以往,如果說這還沒有使他變得完全看不見它的尺寸的話。”
派對的東道主見狀,便轉過頭去對他的妻子說:“妳有沒有注意到,當他發現那姑娘不在這裡的時候整張臉都扳了起來?我想,他真是墜入愛河了。”(註17)
斯萬的厄運也正是由此開始。他本來是一個有文化素養又有地位的男人,是法國總統和威爾斯親王的至交,結果他現在卻發現自己被一個“既不是美德也不是智慧化身”的女人耍得團團轉(註18)。最後,在飽嚐種種艱辛後,他不由得放聲哀嘆:“一直以來我都在虛擲光陰,我毀了自己,我竟然向一個不討我喜歡也不對我胃口的女人獻上了最誠摯的愛意!”(註19)
常識表明,猶疑的心態應該會使人變得垂頭喪氣,而不是繼續深陷愛情,但就像施特勞斯的把妹達人貶低法,常見的情況卻似乎都恰恰相反。這是何解?為什麼“冷漠、漠然甚至是憤怒”反而會激發更多,而不是壓抑激情?從尋常的角度來看,這根本一點道理也沒有,但如果是從愛情方程式的角度來切入,一切便又說得通了。
按照愛情方程式的邏輯,我們每個人都在努力尋找具有最大價值的伴侶,或者就像弗洛姆所說:“仔細思索過自己在作為交換對象上的極限。”因此,我們要找到一位與我們相等或略高於自己的伴侶。要是他們高於我們一大截,我們根本無法抱有任何遐想;要是他們低於我們一大截,我們也看不上眼。太熱切的渴慕通常就是差距太大的跡象。“發現有愛作為回報,這本該使仰慕者好好認清自己的心上人。”德國哲學家尼采寫道:“什麼?這個人居然願意如此委屈自己來愛你?難道說這個人真有這麼愚蠢?難不成,難不成——。”(註20)
對斯萬而言,奧黛特最初只是一個水性楊花、根本不可能讓他看上眼的女人,何況她遠遠配不上自己(無論是才智還是社會階級)。他允許自己以對待情婦的態度來待她,可是等到他自己發覺不對勁的時候,兩人的角色其實已經倒轉——現在她的存在已不再被視為理所當然,從愛情方程式的角度來看,他整個人已經矇了,開始覺得她或許其實是很高不可攀的存在。儘管從他的角度來說這完全沒道理,但我們可以看到,這就是感情用事時常常會做出的判斷,而且這些判斷往往很難打消。
愛情方程式還解釋了浪漫愛情的其它許多令人費解的地方。現在來看看安德烈亞斯・卡佩拉努斯(Andreas Capellanus)寫於12世紀的《宮廷愛情手冊》(Book of Courtly Love)中所提出的一些公理:“手到擒來的愛情不足掛齒;千難萬苦的愛情彌足珍貴。”
不難理解,根據愛情方程式,一個越是難以到手的對象通常來說就越比自己要有價值。“戀愛中的男人總是憂心忡忡。”這話說得一點也不錯,因為他老是得擔心自己的心上人會不會被其他更有價值的追求者抱走。“千萬不要愛上一個你會羞於向她求婚的女人。”換句話說,依照愛情方程式的無情法則,男人一般不太可能去愛上一個對自己來說太過高檔的對象。
偶爾,愛情方程式甚至對這種羞於求婚的情況也能起作用。在薩默塞特・毛姆(W. Somerset Maugham)的小說《人性枷鎖》(Of Human Bondage)中,醫學生菲利普・凱瑞(Philip Carey)受盡了粗俗的倫敦東區女服務生米爾德蕾德・羅傑斯(Mildred Rogers)的折磨與羞辱,就跟斯萬和奧黛特一樣,菲利普的社會地位遠遠甩過米爾德蕾德好幾條街,一開始他也覺得她一點魅力都沒有,可是最後他卻還是瘋狂愛上了她。她的冰冷和冷漠在此時都為這股極具諷刺意味的魅力增添了更多光彩(較不那麼投入戀愛的人一般都能在一段關係中佔上風),奇怪的是,他們這種不平衡的感情關係卻也得怪罪於菲利普自己的殘疾。菲利普天生跛足,所以他總是覺得自己配不上米爾德蕾德。米爾德蕾德惡毒地利用了這一點,經常在他們的口角爭執中嘲諷他是“瘸子”。
愛情方程式也出現在了其它很多世界文學作品裡,如果不是幾乎全部的話。珍・奧斯汀(Jane Austen)筆下的紳士喜歡互相評頭論足,他們比較的不只有年齡、外貌、才幹,還有收入以及最重要的階級。奧斯汀的小說《艾瑪》(Emma)幾乎可以被看作是愛情方程式的喜劇演繹。故事中的艾瑪・伍德豪斯(Emma Woodhouse)極力想幫她的朋友哈麗特・史密斯(Harriet Smith)找到一個好對象,這位哈麗特是一個生父不詳的私生女。哈麗特生得漂亮又有教養,但艾瑪仍堅持繼續抬高她的身價,慫恿她拒絕一位名叫羅伯特・馬丁(Robert Martin)的純樸農夫的追求,然後叫她應該把目光放向當地的牧師艾爾頓先生(Mr. Elton)。艾瑪曾告訴她的朋友奈特利先生(Mr. Knightley),羅伯特・馬丁根本配不上哈麗特。
“‘我看不配的人是哈麗特吧!’奈特利先生脫口而出,他的語氣十分高亢又激動;片刻過後,他重新恢復了平穩:‘不,他確實與她不般配,因為他從各個方面來說都不是她所能及。艾瑪,妳被對那個女孩的一片好意蒙蔽了雙眼。妳想想,不管是出生、性情還是教養,羅伯特・馬丁真的有哪裡比不上哈麗特・史密斯嗎?’”
對於哈麗特和艾爾頓先生的前景,奈特利先生更是直言不諱:
“死心吧,艾爾頓不會上當的。艾爾頓是上流人士,又是海布里(Highbury)備受尊敬的牧師,他決不會做出如此不明智的決定。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上等身份的價值...對於他自己和哈麗特有幾斤兩重,他可是再清楚不過了。”(註21)
後來的情況果然全都如奈特利先生所料。經過一連串的不幸,哈麗特最終還是跟羅伯特・馬丁結為連理,艾爾頓先生也娶了一個在社會地位上與他大致相當的女子(雖然兩人在才智和舉止方面並不完全對等;不過愛情方程式通常需要一些取捨)。
艾瑪和奈特利先生最後也走到了一起——這再次印證了愛情方程式:他們兩人都是這整個地方最富有的人,所以也是最登對的一對。
列夫・托爾斯泰(Leo Tolstoy)的《安娜・卡列妮娜》(Anna Karenina)更提供了一個愛情方程式如何在內心的掙扎中上演的例子。康斯坦丁・列文(Konstantin Levin)看著自己的意中人、年輕可愛的凱蒂・謝爾巴茨基(Kitty Scherbatsky)在舞會上被瀟灑的沃倫斯基伯爵(Count Vronsky)捷足先登,他不禁陷入沉思:
“‘是的,我心裡有些不舒服,甚至有點反胃...我覺得我配不上任何人。他們總說我太自以為是,可是哪有這回事,我從不曾自以為是。如果我真的以為自己多麼了不起,現在哪還會在這裡唉聲嘆氣。’現在他的眼裡只有那個快樂、熱情、聰明又爽朗的沃倫斯基,列文心想,他大概永遠也不會淪落到像列文在今晚這樣的處境。‘當然,他一定也是她的真命天子。她完全有理由選擇他,我也知道自己不應該有怨言。我唯一該責怪的人只有我自己。我怎麼會以為她也許願意與我白首偕老呢?我算老幾呀?我算哪根蔥呀?我只是一個一無所有的廢物罷了。’”(註22)
沃倫斯基很快便又背棄了凱蒂,與安娜・卡列妮娜搞上了,結果列文還是如願娶了凱蒂。但這對夫妻雙方都出身名門且富有,儘管列文自己再怎麼悲觀,他們都是按愛情方程式來說很登對的一對。
所以,愛情方程式的存在到底是為了什麼?當今的生物社會學家應該都會同意哲學家亞瑟・叔本華(Arthur Schopenhauer)的見解,他觀察到:“愛情最終的目的...確實比人類生活中的其它所有目的都還重要,因此值得每個人嚴肅地去追求...而它所決繫的無非是下一代的誕生...也就是人類這個種族本身的存續與特殊優勢。”(註23)根據這種觀點,愛情方程式的存在就只是為了確保繁衍優勢。我們每個人都在尋找最適合自己的繁衍配偶,無論我們到底喜不喜歡,我們都會選擇最具優勢的配偶。這叫做無法違抗的自然法則。
沒有人能否認繁衍優勢的考量的確在愛情中扮演著巨大作用。它甚至可能決定了一段關係能否長長久久。據海倫・費舍爾指出,全世界的離婚率往往是在婚姻步入第四年的時候達到頂峰:
“或許...生活在大約三百五十萬年前的人類祖先與配偶在一起的時間大概足夠扶養一個孩子度過嬰兒期——也就是差不多四年。當母親再也不需要不斷照顧或照看嬰兒...她也就不會需要一位專職伴侶來保護孩子的生存。的確,如果她有了新歡,她大可在這時選擇‘離婚’。”(註24)
但繁衍並不是愛情唯一的目的。如果愛情的目的只有這樣,那麼照理說不應該有女性在更年期後再次墜入愛河,更遑論是同性戀的存在。的確,19世紀的俄羅斯哲學家弗拉基米爾・索洛維約夫的《愛情的意義》(The Meaning of Love)迄今仍是對該主題最深刻也最具影響力的研究之一,它得出的結論卻剛好相反——愛情的強烈程度,恰好與能否生育後代成反比。據他指出,如果愛情純粹只是為了延續物種而存在,那我們應該可以在這兩者身上看見某種聯繫。但我們看到的情況卻往往不是這樣。偉大的愛情經常不會留下後代,健全的孩子也通常很少或幾乎不曾是完全情投意合的夫妻所生(註25)。
索洛維約夫從世界文學作品中列舉他的例子,但如果放眼回望歷史,英國國王愛德華八世(Edward VIII)和他的美國愛人華里絲・辛普森(Wallis Simpson)的愛情故事同樣也是如此。愛德華深愛著華里絲,甚至願意為了她放棄當時世界上最強大國家的王位,可是他們後來也從未有過孩子。但丁與貝緹麗彩(Beatrice)、拿破崙與約瑟芬妮(Josephine),或是其他許多歷史上的名人都可以作為借鏡。
由此可見,愛情的存在似乎具有多重目的,繁衍僅僅是其中之一,而且往往也不是最重要的一個。人類墜入愛河的原因有很多——包括想要陪伴、地位、互相安慰、安全感、性——這些幾乎都跟生下最優秀的後代沒什麼關係。即便把所有這些因素加在一起,它們所提供的也只是部分的答案。就像查爾斯・斯萬,一個人會因為僅僅渴望陪伴或性歡愉而自毀前途嗎?菲利普・凱瑞又指望能從米爾德蕾德身上得到什麼地位與安全感呢?如果說正是種種這些好處構成了愛情的方程式,這就更難解釋單相思是怎麼一回事了:一個人如果被拒絕,應該會繼續尋找其他沒那麼理想、但也說得過去的替代品。可是這種情況其實很少發生。那些不惜為了摯愛四處奔走的人總是堅持“我只要她”或是“非他不可”,即便已經有其他有意願的對象出現在眼前,甚至有的人會因為痛苦難耐而選擇自殺,這些都是違背達爾文理論、愛情方程式或其它任何邏輯解釋的行為。
面對這個問題,索洛維約夫也有他的回答:“愛的意義與價值...是它驅使我們使出渾身解數,去承認另一個人同樣也是具有絕對重要性的存在,平時在自我主義驅使下的我們只會在自己身上發現這種重要性。”(註26)對索洛維約夫而言,意識到我們自己具有絕對的重要性並不代表可笑或自大——這僅僅意味著我擁有除了服務其它任何目的之外的屬己價值。這是一個再單純不過的事實。真正的錯誤源自於自我主義:它讓我們以為自己彷彿是世上唯一擁有絕對重要性的存在。正是在這一點上,愛情驅策或迫使我們超越了這種錯誤心態。固然,愛情不是普天下的大愛;它通常不會延伸超過一個人。但光是走到了這種程度,其實就已經足以衝破我們給自己設下的那看似無法踰越的界限。不過索洛維約夫並沒有天真地認為這就是愛情的全部。他補充說,這種超越性的感覺往往曇花一現,最終還是會屈服於每天的壓力:
“在現實中,愛的對象並不一定果真能保留愛的美夢所賦予的絕對重要性。從局外人的角度來說,這從一開始便很清楚;但是從局外人演變成情人的關係中總是無可避免伴隨著一種無意間的諷刺,最後他們都會對自己曾經的期待感到失望。”(註27)
早晚有一天,這種最初的愛意——它並不是一種幻覺,而是認為自己已經認識了真正的他或她,把對方看作是具有絕對重要性的神聖存在——終將漸漸淡去,徒留陳舊的殘骸。對索洛維約夫來說,真正意義上的愛其實並不存在於如今的人類身上。“愛之於人類,就好比其之於動物世界;它還尚處萌芽,或者說正在蓄勢待發,但總之它現在仍不是一個實際的東西。”(註28)所以,拿今日的愛情比較真正的愛,就像是拿現代人比較尼采所謂的超人(註29)。
這些思考引領我們回到了本書的主題,正是在這裡我們看見了冷酷無情的愛情方程式與我所稱之為的意識之愛之間的劇烈張力,在發揮意識之愛的情況下,我們會非常樂於將通常只保留給自己的“絕對重要性”賦予其他他者。但即使是這些思考也還不足以完全解釋人們對愛情的渴求。要想弄清楚這個問題,我可能得回到我在本書曾開門見山說過的話:愛就是結合自我與他者的力量。正如弗洛伊德曾指出:“在陷入熱戀的時候,自我與客體之間的分界可能會開始消失。儘管與他的所有感官證據相違,一個深陷熱戀的人仍會禁不住說出‘我’跟‘你’彷彿已經融為一體,而且他是以像對客觀事實一樣認真的態度說出口的。”(註30)
生物學似乎也能證明這一點。它習慣將自我的求存——無論是單細胞生物還是人類——描繪成是一場發生在這個險惡宇宙裡的激烈鬥爭。生命必須竭力自己不會被有害的東西所傷;它亦需要為了自己的生存主動去摧毀其它東西。不管把目光望向哪裡,映入它眼裡的所有一切全都是敵人——包括它所畏懼的其他生物,或是其他反過來畏懼它的生物。一個人也許會為了保護自己而武裝自己,但這經常導致他的同胞不得不跟著變成同樣兇狠的對手。對於必須以這種方式確保自身生存的任何東西來說,到底有什麼辦法才能保證自己的生存不會淪為剎那間的泡影呢?它終究得要迎來被宇宙吞噬並毀滅的命運,從此忍受這從任何客觀的角度而言只能被認知為無限的時間。
即使生命想方設法在宇宙中為自己找到了短暫喘息的空間,它基本上仍然只是活在一座巨大的孤島裡。就如同該隱,它也被“凡遇見我的必殺我”(《創世紀》4:14)這樣的憂懼所深深困擾著。這種孤獨十分令人壓抑,不只是因為它使人心生恐懼,更是因為它其實是一個幻象。自我與世界之間的鴻溝看似永遠無法逾越;而這恐怕也意味著兩者根本無法存在任何交集。因此,自我在給自己劃定了這些界限以後,便會馬上心起一股完全相反的衝動,想要掙脫這些界限。以人類來說,彌合這種鴻溝的方式就是愛情。面對那個看起來無比崇高且被理想化的被愛他者,小小的自我似乎就可以在一邊保有自身的存在之餘,一邊卸下來之不易卻猙獰扭曲的孤獨。就算這是一個錯誤的解決辦法——而且愛情咒語失靈的速度往往也證明的確如此——但有東西終究還是比什麼都沒有好。
性在這其中也有它的用處。性高潮可以帶來最為強烈的自我超脫感,這可以說是凡人的涅槃,是我們在尋常狀態下最接近解脫的時候。在這一刻,沒有宗教的宏旨,也沒有來自恩典天國的饋贈,所有這一切在這時都是不必要的。自我消失了,一個人也許會感到他已經與自己的伴侶徹底合一,甚至是與更廣大的世界都融合在一起。這就好似一個人的本質已經與另一個人的本質合而為一。即便是這種最短暫的邂逅也可以引發合一,進而產生奇怪的失衡感。當一切結束時,重新分開的伴侶雙方可能會開始困惑他們剛才的結合,到底使他們變成了什麼人或什麼東西。這一事實解釋了何以會出現所謂的性交後憂鬱症(postcoital depression):“沒有動物爽完後不憂鬱”(Omne animal triste post coitum)這句古老的格言還真不是風穴來風(註31)。羅馬詩人盧克萊修(Lucretius)也曾在其令人難忘的詩句中談到類似的感受:“從歡愉的源泉,分泌了令歡愉本身都變得黯然失色的苦澀。”(註32)
如同愛情,性也不單只是為了繁衍而存在。迄今人類已經發掘出了性的多樣用途——有獎勵、懲罰、支配、服從、交易、親密關係,當然還有純粹的享樂。
可以想見,只要人類還存在一天,這些用途大概就永遠不會消失。
當然,許多社會權威都企圖一方面為性與愛,另一方面也與繁衍建立起緊密且排他的聯繫。舉例來說,最極端的羅馬天主教會就認為上帝創造性的目的純粹是為了方便繁衍,所以把性用在其它任何目的都該被譴責;基於這個理由,教會對節育、墮胎和同性戀的口誅筆伐從未少過。正如我們所看到,但即便是這樣的態度都已經是對教會在更早幾個世紀之前所抱持的立場的折衷了,過去性幾乎在任何情況下都會被教會妖魔化。我在第一章已經提過正統基督教是緣何抱持這樣的立場,不過我並沒有解釋原因。現在,就讓我們來進一步探討這個問題。
首先,任何新宗教都需要在教義和實踐上跟自己的競爭對手作出區隔(註33)。孕育基督教的那個世界對性的約束相對來說不是那麼嚴苛,信奉異教的希臘人和羅馬人對性的態度較為開放,包括婚外性行為、賣淫、同性戀和戀童癖,甚至是墮胎與殺嬰都被允許存在。儘管猶太教譴責許多不同形式的性行為,它仍認為性衝動本身是健康且自然的。猶太人過去(以及現在)所堅守的都是《聖經》最初曉諭的第一條誡命:“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世紀》1:28)
所以這些都是基督教的主要競爭對手所抱持的立場。於是教會別無選擇,只能硬要唱反調,就像基督徒也不得不堅持挑選與猶太人所習慣不同的另一天去充當安息日。因此,這個新興宗教自從誕生伊始就比其它任何宗教都更加推崇獨身和守貞(註34)。基督曾對撒督該人說:“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路加福音》20:35),保羅也對哥林多人說:“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哥林多前書》7:8-9),接著在《啟示錄》中坐在上帝寶座前的十四萬四千人也都“未曾沾染婦女,他們原是童身。”(14:4)與《舊約》裡的英雄不同——例如摩西,他在直到以一百二十歲高齡逝世之前都仍保有性能力,或是妻妾成群的大衛和所羅門——《新約》中的英雄幾乎全都不近女色。
此外,羅馬帝國晚期的性風氣也確實正在變得越來越衰頹與敗壞。關於這一點,我們甚至不必聽信基督徒的證詞;異教作家已經為此提供了充分的證言。歷史學家蘇埃托尼烏斯(Suetonius)宣稱尼祿與自己的母親私通,還有皇帝提比略手下的“小魚”(pisciculi),他喜歡在私人游泳池裡跟這些年輕男孩一同逍遙快活(註35)。皇帝克勞狄的妻子梅瑟琳娜(Messalina)即以性愛成癮而聞名。諷刺作家尤維納利(Juvenal)曾以生動的文字描繪了她可笑的形象:
“當人妻知道她的丈夫已經睡去,
她大膽地掀開名貴的帕拉丁被褥。
披上夜衣,堂堂皇后卻扮作妓女。
在一名女傭的陪同下,悄悄離開。
她戴上一頭遮掩黑髮的金色假髮,
穿著一身破布,快步走進間妓院,
踏入空房間時,她已經一絲不掛,
現在她是頂著鑲金乳房的麗西卡,
她臥下身子,好一覽無疑地露出,
當年把你從那裡面擠出來的陰戶,
你可曉得,高貴的布列塔尼庫斯。
她來者不拒,只要記得付些銅板。
最後,當皮條客趕所有女孩回家,
她當然也是最後一個關上房門的,
哪怕自己的陰戶已經累壞、僵直,
哪怕所有的男人都已經精疲力竭,
她都還覺得意猶未盡、沒有滿足。”
(註36)
這就是基督教誕生時的世界。基督徒很快就開始抵制異教徒所一頭栽進去的肉慾享樂,這實在一點也不令人意外(註37)。這種新的貞潔觀實踐的方式也十分奇怪,在這個新興宗教問世的頭幾個世紀,一些熱心的追隨者開始決定考驗自己的靈性底氣。這些人會主動照顧所謂的貞潔聖女(agapetae,衍生自agape),這些屬靈姊妹或妻子會跟他們一起睡覺,但不性交。不過這種修行也難免引起質疑,“‘親愛的姐妹們’這場瘟疫究竟是從哪裡開始感染教會的?”耶柔米就曾在公元408年如此斥責說。“她們和男性友人同住同寢,常常也是睡在一同張床;如果我們感覺有哪裡不對,她們就會說是我們太多疑了。”迦太基主教居普良(Cyprian)也在寫給一位教會領袖的信中表達了同樣的心情,他補充說:“不要讓她們以為可以靠著宣稱自己可以接受檢查並證明是處女來申辯,因為助產士的手和眼睛常常被矇騙,即使她在應該可以證明為處女的地方確實是處女,但她仍可能在其它部位上犯了罪,這些部位或許已經不乾淨,卻檢查不出來。”(註38)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與《主禱文》所宣揚的恰好相反,這些熱心的教徒和他們的“屬靈姊妹”似乎都難以抵擋陷入誘惑。他們有時也似乎真的屈服了。所以可以就這樣說他們是一群故意想耍詐來規避教會的性抵制的偽君子嗎?其中當然有一些人可能是如此,但內在基督教傳統中的有些跡象卻表明事情不盡然只是這樣。與貞潔聖女做這做那,更可能其實是為了昇華那經常被人們拿出來討論、但卻少有人真正瞭解的性能量。
許多靈性傳統的神秘解剖學都很自然地將性能量的源泉放置在生殖器附近。有人說它囤聚在中國人所說的丹田中心,差不多是肚臍以下約五指寬的腹部;也有人說它盤繞在脊柱底部,在梵語中稱作昆達利尼。一般認為,可以透過某種方法來吸收這種將在性交中被浪費掉的能量,並將其昇華為可用於獲得開悟的更高能量。
其中最基本的步驟包括要通過性刺激來喚起能量,然後將其傳輸到心臟或頭部。在她的《自慰、密宗與自愛》(Masturbation, Tantra, and Self-Love)一書中,瑪格・伍茲(Margo Woods)介紹了這要如何在自體性行為的情況下進行:
“至於自慰運動,唯一要記住的是它其實非常簡單——要將身體的性能量提升到接近性高潮的程度,但不要讓能量揮發在高潮中,而是要把它散布在體內,直至心臟。在逼近高潮的時候,身體會開通一條通道,如果你在這時停歇下來並且集中注意力在心臟上,這股能量便會自然地往上流向心臟。你什麼都不用做,它會這樣自然而然地發生。不必擔心它可能會使你產生什麼感覺,如果它發生了,就順其自然吧!
你可能會在練習要結束時達到高潮,或者也可能會在不小心間讓高潮發生,這可能會使你的練習突然停下,因為能量流失了。男性尤其需要在每一輪練習都還沒有達到高潮前就先停下,這樣他們才能知道到哪一步就無法再懸崖勒馬。”(註39)
道教老師張緒通(Stephen T. Chang)則介紹了另一種不涉及自慰的類似方法。他稱之為鹿戲(Deer Exercise)的練習需要通過刺激丹田點來提升性能量,包括在握住(男性)陰囊的同時揉搓丹田穴,或是在摩擦(女性)乳房時揉搓同樣的穴位,同時擠壓肛門肌肉,集中注意力去“感受那股刺痛感(有點類似電擊)”逐漸穿過身體(註40)。
道教和密宗都有各式各樣旨在透過性交來提升性能量的實踐方式。張緒通還提到了一種被他稱為“晨禱與晚禱”的性交方式,之所以這麼稱呼是因為一對伴侶每天應該一起實作兩次。男方和女方要盡量沉穩地躺在一起,同時男方也必須維持勃起狀態。“接下來,這對伴侶可以一起享受和分享這種親密且寧靜的感受,時間多長端看他們喜歡...女性的性高潮...可以持續從兩分鐘到二十分鐘不等。在這段時間裡,她將全身放鬆、進入完全的冥想狀態。她的身體顫抖和陰道分泌物都是高潮的痕跡。”為了避免射精,男性要進行道家練習以便透過身體將性能量傳遞出去(註41)。密宗同樣也有這種讓其中一方,或是雙方一起延遲性高潮好增強狂喜感受的修行。
我沒有證據能證明早期的基督教苦行者和他們的貞潔聖女是否也進行過任何類似的修行——我的確相信有這個可能性——不過他們也有可能在不自覺或半知半覺間實踐了相同的效果。一對在床上互相依偎但戒慎行淫的戀人或許並無意鍛鍊這股內在能量,但事情還是有可能會這樣發生,他們恐怕也會有感覺,只不過未必知道這究竟是為什麼又是如何發生。類似的感覺也可能發生在一個人突然感到毛骨悚然的時候。這種感受通常是發生在受驚或體驗到輕微狂喜時,譬如看見精妙絕倫的藝術品或聽見鏗鏘有力的音樂——當然,這也可以發生在心上人現身在面前的時候。每當這些情況發生,一個人就可以從字面上感受到彷彿有股能量正沿著脊柱攀升直抵心臟或頭部。身體的能量隨即又會變成了情感的能量,但丁對正值青春年華的貝緹麗彩充滿愛意的回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奇蹟再次現身在我面前,這次她披著一襲最潔白的衣服,行走在兩個衣著尊貴、年紀都比她大的女人中間。就在她們走過街邊的時候,她的目光轉向了那個正發慌顫抖的我,她的教養也真是...她竟然向我打了招呼;多虧她的招呼,我整個人都洋溢在了無以復加的幸福。在她給我獻上甜蜜問候時,正好是那天的九刻鐘。這是她第一次開口向我說話,我太過雀躍,全身充滿感動,巴不得從別人的視線中躲起來。”(註42)
但凡閱讀過但丁獻給貝緹麗彩的愛之自傳《新生》(La Vita Nuova)的人應該都會有一種感覺,那就是但丁似乎根本從未動過想要與她百年好合、翻雲覆雨的念頭,甚至除了極少數的例外,他甚至連靠近她都不願意。他不僅甘心從遠處欣賞她,而且似乎這件事本身才是最重要的。要瞭解這一點,我們必須記得但丁生活在中世紀,宮廷愛情(courtly love)這種十分奇怪、揪心且深奧的愛情觀在那時正如日中天。“宮廷愛情”——l’amour courtois——這個名字是得名於當時實際存在的“愛情法庭”(courts of love)所制定並規範的慣例。通常由一位貴族婦女主持——其中最著名的當屬阿基坦的埃莉諾(Eleanor of Aquitaine)——這些法庭負責作出裁決並宣判什麼才是合乎正道的戀愛行為。在中世紀,這種傳統後來便漸漸衍生出了所謂的騎士精神(chivalry)。
一位情人對佳人產生欽慕之情是宮廷愛情的開端。他首先要讓她認識自己,從小心翼翼在遠處觀察她,到慢慢靠近她並請求對方接受自己的崇拜。有時,為了贏得她的好感,他也必須投入巨大的努力。生活在13世紀的騎士烏爾里希・馮・列支敦士登(Ulrich von Lichtenstein)就是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他在十二歲的時候愛上了一位論地位與年紀都比他大得多、並且已經嫁做人婦的公主。最初,烏爾里希的一片痴心並沒有換來任何結果。經過十幾年的欽慕,他終於覺得自己配得上她了,沒想到卻還是遭到了對方的拒絕,理由是他長得太醜了,不配當她的欽慕者。為了取悅她,他不惜接受整形手術——這在當時是非常痛苦且危險的——好整去他的兔唇。經過各種進一步的考驗,烏爾里希駕著馬從威尼斯直奔往波希米亞,打扮成女神維納斯的模樣逐一挑戰沿途中遇見的不同騎士。他的戰績十分亮眼,平均每天可以砍斷八支長矛。這雖然讓那位女士感到有些滿意,但還是不夠:她允許他前來面見自己,但是必須裝扮成痲瘋病人。最後,她更要求他必須參加十字軍東征。一如既往,他對她的命令絕對照辦,不過在他動身離開之前,她改變了主意,在歷經十五年後,終於回報了他的愛意。烏爾里希在一部自傳式的三萬行詩《念佳人》(Frauendienst)中記下了這些事蹟,這本詩集的標題的意思就是“侍奉美人”(註43)。
宮廷愛情曾經是吟遊詩人所歌頌的對象,後來它也是幾個世紀以來的無數學術研究所亟欲探究的主題,不過即使已經有了這麼多相關論著,它依然是謎團重重。最簡單理解宮廷愛情的方式就是把它看作是一種反婚姻(antimarriage)。只要婚姻是什麼,宮廷愛情就不是什麼。在那個年代的婚姻裡,男人是毫無疑問的主導者;可是在宮廷愛情中,男人卻只是“他的夢幻佳人”(la dame de ses pensees)的謙卑追求者。婚姻涉及法律上的承諾;宮廷愛情則與婚姻關係毫無瓜葛(但丁本人娶有一妻名曰潔瑪・多納蒂〔Gemma Donati〕,烏爾里希也曾在他的史詩冒險中花了三天時間探視他的妻兒)。愛情法庭在1174年的一項裁決更是強調了這一點:
“我們宣布並確認...愛情並不能在一對已婚夫婦之間聲張它的權利。戀人可以自由地給予互相想要的一切,不受任何必要的動機驅使,但是丈夫與妻子卻有義務為了彼此屈從自己的意願,也不能拒絕彼此任何。
願我們經過與其他許多女士的討論、在非常謹慎的情況下做出的這一判斷,能夠為你們提供一個恆久不變的真理。”(註44)
除此之外,婚姻也涉及性行為;宮廷愛情卻通常都排除了性的成分。當然它並不總是能如此貞潔。一位男性可能遠遠地愛上一位女士長達數年甚至數十年,卻從來不曾觸碰過她。如果她允許他接近自己,他們的相處可能會包括一系列的“考驗”,這對戀人可以彼此觸碰、親吻和撫摸,甚至是使互相達到性高潮。但真槍上陣是絕不被允許的。據法國學者勒內・內利(Rene Nelli)寫道:“情人所面對的考驗越大,她所面對的考驗也就越重,同時她的名譽也越可能不保。”(註45)可以想像,一對戀人所要面臨的考驗決不會只是一時而已。
在宮廷愛情的“考驗”與早期基督徒和他們的貞潔聖女的奇怪關係之間顯然存在著某種既視感。我不知道是否曾有任何研究將這兩者聯繫起來;目前普遍的共識是,宮廷愛情最初是中世紀普羅旺斯的異端潔淨派(Cathars)的發明,他們十分講求清心寡慾。儘管缺乏實在的證據,但這個理論現在已被廣泛認可。能夠證明這一說法的有力證據都是間接的:潔淨派是在12世紀的法國南部興起,宮廷愛情亦然;所以把這兩者聯繫起來似乎不無道理(註46)。然而,這個理論終究還是有令人不滿意的地方,這不僅是因為證據不足,而且也是因為很難將宮廷愛情與潔淨派的神學互相調和,後者即使從表面上來看都仍然過於禁慾,以至於根本不可能有像前述的考驗那樣的嬉戲存在的空間。
我得承認,接下來我將要提出的關於宮廷愛情的理論具有很大的臆測性質。我要嘗試援引20世紀的權威來源來解釋這種已經綿延了一千多年的習俗。不管怎麼說,這都很值得一試。
鮑里斯・莫拉維夫(Boris Mouravieff,1890-1966)是一位俄羅斯神秘主義者,他討論了很多有關於東正教神秘教義的內容,他也曾就這個主題有過一番闡述,雖然非常難懂,但仍為這些令人費解的細節提供了大量的洞見。莫拉維夫重提宮廷愛情的傳統是有意為之,他不是平白無故去討論宮廷愛情、“騎士”和夢幻佳人這些東西。
莫拉維夫的觀點大致上是這樣。普通狀態下的人類實際上是活在一種被他的人格,也就是那個充滿侷限的小我所掌控的沉眠狀態中。他不斷想要尋找自己的自我,亦即他的“真我”,以我們絕大多數人來說這個我都被埋藏在潛意識裡。發掘這個真實的“我”是神秘學研究長久以來的目標。但是當探求者如願找到他的真實之“我”的時候,他也會有一個相應的驚人發現。原來這個“我”其實是雌雄同體且同時具有雙重極性(bipolar)的,所以只憑探求者一個人不可能找到它。他必須先去找到自己的“對極存在”(polar being),也就是一名異性(對莫拉維夫而言,這個對象也永遠只能是異性),並透過這個對象來使自己的存在變得完整。“對極存在的真實之‘我’其實是不可分割的一體,此乃最深刻的奧祕。”莫拉維夫寫說:“表為雙,裏為ㄧ。”(註47)
所以“騎士”的對極存在就是“夢幻佳人”。莫拉維夫繼續說道:“只有非常少數的人會真切感受到他們內在的孤獨狀態所引發的痛苦,從而盼望找到他們的夢幻佳人....這樣的渴望已從字面上佔據了騎士的心頭,驅使他去完成最難如登天的壯舉,一切只為尋得佳人的芳蹤。”一旦他真的找到了她——這絕非易事,因為任何女人只要有足夠的吸引力,就很容易會讓男人以為她就是自己苦尋已久的對極存在——現在兩位對極存在便能互相結合“以完整他們的個體性”,這甚至可以讓人“獲得對身體的絕對掌控,進而產生從遠古時代以來就被人們視為奇蹟的力量。”(註48)
那麼,一對對極伴侶如何才能成立?莫拉維夫的理論實在非常複雜,要完整解釋幾乎需要一整本書的篇幅。如果盡可能簡化的話,我們可以說其中必須包括靈性、知性、情感和身體——即性——的相性(註49)。能夠包攬這四項指標的伴侶總是羨煞眾人,很多即便是非常融洽的夫婦都可能只達到一兩項。另外,相性並不總是意味著相似性。在有些層面上它似乎確實如此;但是在另一些層面上則否。知性上的相性在大多數情況下都確實意味著相似性。兩個大學教授如果都出身同一個領域顯然更容易在一起,或者是一對愛好基本上都是汽車競賽或真人實境秀的伴侶也是如此。相形之下,情感上的相性更應該是互補的關係,如果有一方比較強勢,另一方就比較被動且順從。這兩種角色在傳統上分別被歸類為男人和女人,但大部分有一定實際生活經驗的人應該都可以親自驗證這是否正確。
奧地利哲學家奧托・魏寧格(Otto Weininger)的巨著《性與性格》(Sex and Character)在20世紀初期一度極具影響力,其主張沒有人可以稱得上是純粹的男性或女性;所有人都是兩者兼而有之,其程度則因人而異。兩個人互相產生吸引力的關鍵是彼此的性別素質能否互補。因此,一個具有四分之三男性與四分之一女性特質的男人可以語一個具有四分之三女性與四分之一男性特質的女人成為完美的一對。一個非常陽剛的男人最好需要一個非常陰柔的女人來平衡,反過來說陰柔的男人需要的則是陽剛的女人。魏寧格還補充說,類似的比例關係在同性戀身上照樣成立。雖然他的公式也許無法被以精確的數學表示出來(這顯然也很難計算),但它似乎確實很吻合生活中的許多實例(註50)。
類似對極存在這樣的概念也可以在其它很多地方發現:柏拉圖的《會飲篇》提到了一個神話,相傳宙斯曾將人類一分為二以削弱他們的力量,所以我們每個人才會持續不停想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在卡巴拉中,性的結合反映了上帝的超越性與內在性(後者又被稱為舍姬娜〔Shekhinah〕或“臨在”,通常被理解為女性形象)的合一;甚至連D.H・勞倫斯(D. H. Lawrence)都在他的小說中寫道,一個男人加上一個女人就有了一個天使。
不過,莫洛維夫卻也提出了一個與眾不同的觀點。他是在自己艱澀而難懂的第二本書的最末提到了這件事,亦即這種結合需要透過“烈火洗禮”(Baptism of Fire)來予以實現:
“一對戀人必須意識到他們原來只是被分成兩極的一體,同時不再沉溺於肉體愛慾。他們需要有意且肩並肩地做到這一點,並且培養代表他們愛情的聖火,這種愛情將以宮廷愛情的形式表現出來...
如果這對對極伴侶失敗了,這要麼說明他們並非真的彼此對極,要麼說明他們還不夠成熟,無法進行這種修行。如果是這種情況,偉大的轉化就只會變成稀鬆平常的體驗,頂多只是比在此以前或以後的其它體驗有稍微豐富一點點的含義與色彩罷了。”(註51)
莫拉維夫是在20世紀60年代發表他的作品,我不清楚在他之前是否還有任何人提過類似的想法。話雖如此,他的說法仍然十分令人驚艷,因為它能夠解釋曾經盛行在數個世紀以前的修行方式,這表明莫拉維夫可能是在介紹此前只透過口頭傳統從遠古時代傳承下來的教誨。如果古早的基督教追隨者確實是在以莫拉維夫所描述的這種方式進行修行,這就可以解釋他們的很多看似令人難以理解的行為——尤其是為什麼他們似乎總是刻意要喚起性能量,但又不真的使自己獲得性滿足。
關於莫拉維夫的個人生活的記錄很少,因此很難證明他對這種修行有多少實際經驗。對於莫拉維夫所介紹的這種宮廷愛情,還有另一個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印證——的確,這也是我唯一知道的印證——可以從《無懼死亡的愛》(Love Is Stronger Than Death)這本書中找到,聖公會牧師、默觀修行者辛西婭・布魯爾特(Cynthia Bourgeault)在其中訴說了自己與在科羅拉多修道院認識的特拉普派(Trappist)僧侶拉菲(Rafe)之間熱情四射的柏拉圖式戀情。這本書讀起來非常刺激,而且對許多讀者來說甚至有點太超過了;它也曾引起修道院團體的一些不滿,畢竟要接受這本書所提出的反常觀點和無情的誠實並不容易(註52)。
對於辛西婭和拉菲而言,他們兩人彼此間的關係就像是一場靈性實驗。最開始,它具有很多典型的浪漫愛情特徵——卿卿我我、形影不離、誤會傷情。但在十八個月後,當拉菲因為心臟病發作驟世,整個情況忽然發生了驚人的變化。
拉菲依照特拉比斯會的習俗被以“樸實無華”的方式下葬,在葬禮結束後,甚至出乎她自己的意料,布魯爾特居然產生了一股自己絕不要離開的感覺。她整夜都守在他身邊;據她描述,在這段期間裡:“我感到在這裡除了愛以外什麼也沒有,一股感念之情完全穿透過我的皮膚,這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一個意志對另一個意志所傳達的心意。那天晚上我毫無睡意,心裡無怨也無悔;這是我所歷經過最深刻的頓悟體驗...在那寒冷又黑暗的時刻,我突然聽見了明顯是拉菲的聲音,他告訴我:‘只要心懷希望,我們還會再見面的。’”(註53)
辛西婭發現,在拉菲死後她與他的聯繫反而變得更深了——而他顯然也對此早已有所準備:“從我們最開始在一起的時候,他就深信我們人類相愛的目的其實是為了建立一種有意識的聯繫,使自己在肉體死亡後仍然能夠存在,他對此可謂是深信不移。”根據她對包括莫拉維夫在內的各種神秘基督教的瞭解,布魯爾特得出結論認為,形成這種有意識聯繫的關鍵正是“心懷希望”——即便其中一人已入土為安,它仍然能夠以一種微妙的方式實現兩人之間的心心相印:“這股活躍、明顯且有意識的能量,足以使看得見與看不見的世界緊緊相連在一起。”(註54)
根據辛西婭,拉菲的“聖火”和她的愛已經形成了一種連結,使他們的存在互相融合、化作永恆。如果說傳統的結婚誓言只能設想到“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的程度,那麼宮廷愛情則直接越過了死亡之門。這對但丁來說也是同樣,他對貝緹麗彩的愛已經化為永恆,甚至使她成為了他筆下《天國篇》裡帶領自己前進的嚮導。在這裡,性愛必須要脫胎成靈性之愛,而不再只是著眼於物種本身的繁衍,使一對戀人實現更高境界的不朽才是真正的目的。
隨著時間流逝,辛西婭發現她與拉菲的連結變得越來越具體且鮮明。有一次,她一個人很沮喪地在海邊散步。據她寫道,然後:“我突然有預感將要有什麼事情發生,接下來我聽見拉菲的聲音忽然出現(不是實際的聲音,而是一種非常強烈的內在感受):‘我喜歡看著妳漫步在水中的模樣!’接著,他點出了最重要的一件事:‘妳不必執著於去找到我,因為我也能找到妳。’”(註55)
這會是幻想嗎?也許吧——但很多我們以為是現實的東西其實也不過都是某種幻想。證據只存在於這段關係本身之中,最終也只有這對戀人自己清楚。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們也應該持平地問,每對戀人——實際上就是每個人——是否都真的像莫拉維夫所說得那樣,必須歷經過這樣的過程,才能夠企及更高程度的境界。如果是這樣,這可有點令人感到洩氣了,因為辛西婭和拉菲的愛其實並不能為日常生活中的普通戀人提供多大的榜樣。
所以這可能才是重點。每當我又讀到一段真正偉大的愛情時,我總是會被這種愛情所展現出來的獨一無二所深深打動。這是一種難以被納入傳統算計的愛。不管是貞潔的還是肉慾的,幸福的或痛苦的,它們在任何情況下都反映出了每個人最深邃的自我表達。隨著人們慢慢踏入自身的存在深處,他們就會去締造與其他人都有所不同的結果;這個結果既不會遵守過去的陳舊慣例,也不會聽從那些陳腔濫調。
難道只有那些卓越菲凡、才華洋溢、開明豁達且難以比肩的人才可能擁有這樣的愛情嗎?或許是吧,但我們最好換個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人之所以偉大,恰恰是因為他們能夠拒絕拉菲所謂的“過時的蜚語”——這是我們常常套用在他人身上的先入之見與刻板印象,但最糟的是我們也經常把它們套用在自己身上。也許每一段偉大的愛情都能像辛西婭和拉菲那樣,這不是一趟旅程,因為旅程意味著有已經事先商定好且已經存在的目的地,但我們現在所說的卻是在創造全新的景觀,是從前所未有的樣貌。
說了這麼多,現在似乎有必要得先補上一點免責聲明。靈魂伴侶這個概念恐怕不盡然是無害的,對於很多人來說,它只不過就是給愛情方程式增加更多操作空間而已。要是大家都覺得反正自己只是還沒遇到真正的夢中情人,人們就會變得很容易對眼前的戀人始亂終棄。在這樣的情況下,這位想像中的靈魂伴侶其實不過是一種海市蜃樓。伊森・沃特斯(Ethan Watters)曾仔細觀察過年輕城市人的感情關係,他描述了這種非常主觀的感受是怎麼樣的:
“像大多數現代單身人士,我不但急於尋找自己的合適對象,同時我也盼望自己的靈魂伴侶快快出現。雖然我不喜歡這個詞彙的新紀元(New Age)色彩,但我仍然同意自己應該是蓋洛普民意調查中希望將來的結婚對象也是自己的靈魂伴侶的94%未婚同胞之一。多虧我的朋友指點,我才意識到原來尋找靈魂伴侶是一件這麼不容易的事。儘管我可以跟聰明又迷人的女人約會,可是我心中對於靈魂伴侶的標準卻又含糊不清,於是任何一點不滿意都可以成為我們大談特談的理由。結果我的一個朋友一針見血地指出,我根本不是在尋找什麼,而只是想全都要罷了。”(註56)
既然如此,其它各色各樣的人——單身人士、離婚人士、婚姻不美滿者——是不是也從未找到他們的靈魂伴侶呢?那些過著一夫一妻制生活的人呢?還有一夫多妻制與一妻多夫制呢?(註57)甚至是娼妓呢?(古巴比倫人認為,即便是這麼受鄙視且不體面的職業也具有神聖的元素)所有這些身份關係在過去存在,現在存在,在可見的未來都將繼續存在。有時,愛情看似是生命的紐帶,也有時愛情只是難以長久的婚外情,甚至是轉瞬即逝的一夜情。無論是處女還是妓女,誰都有可能品嚐愛情的滋味。神學家和心理學家往往不願承認這樣的事情,但他們除了以極為死板又拘謹的方式定義何謂“真愛”之外也沒有什麼更好的方法,而且連他們自己經常都很難言行一致。按照當今許多權威人士的標準,只有一夫一妻制才能夠算是“真愛”,可是不管權威人士怎麼講,只要是可以想像和可以做到的,人類的愛情就可以變成各式各樣的模樣,如果它似乎已經無數次違反了標準規則,那只能說這提醒了我們,這些規則終究不是一切。
至於昇華性能量這件事,雖然它可以自然而然且偶爾地發生,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刻意想要使它發生的嘗試似乎多以失敗告終。事實上,實現這種昇華曾經是實施獨身生活的主要原因之一,只不過看來它很少奏效。那些出於宗教理由放棄性行為的人通常不是真的改變了自己,而只是在壓抑自己的欲求,這反而可能導致精神疾病——比如偏執、神經質、迷信——或者也有可能變成某種怪異的狂喜,但它們也不過是精神娛樂而已(註58)。正如一位18世紀的醫生在談到早期的衛理公會教徒時指出,他們表現出的宗教狂熱已經近乎歇斯底里:“我打從心底相信,有很多衛理公會教徒對那些異象、新生和聖潔事物的渴望已經勝過服侍與敬拜上帝。我相當確信,他們中的很多人已經被想要有所得與有所獲的執念給迷了心眼。”(註59)
這些關於狂喜、靈魂伴侶和性轉化的討論可能會讓人產生一種感覺,那就是交易似乎是一個愛情永遠也無法擺脫掉的元素,即便是最崇高的那種愛也是如此。舉例來說,辛西婭就曾經自問:“特別是對於拉菲來說,在已經跨過了死亡之谷後繼續維持這種開放式的關係究竟還有什麼意義呢?我可以獲得的好處當然十分明顯...雖然要在日常生活中實踐也不容易...但是對拉菲而言,這一切又有什麼意義?”(註60)看來即便是其最崇高的形式,愛情也無法免去交換條件(quid pro quo)的成分,不過這可能已經是在一個全新的維度上展開了。
那麼,那些決定踏上我們更為熟悉的傳統婚姻、這種通常被視為人生必經之路的選擇的人又是如何呢?接下來,我們就要來好好討論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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