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伴侶的學說大致上是主張,人類的精神與身體本性曾經在很久很久以前發生過分裂,導致人人都變得不完美,唯有重新找回自己的另一半才能恢復如初。儘管這種對於愛慕之情的心靈解釋從未獲得普遍認可,不過在歐美的確有一些小團體對此深信不移。
愛情是一切人類情感中最難以合理解釋的一個。幾千年來,人類不知疲倦的墜入愛河,卻沒有一位哲學家能夠充分且完整地說明愛為何物。柏拉圖學派主張互補說,他們認為渴求變得完美的男人可從女人身上發現自己沒有的美德;或者就算他擁有這些美德,那也是還未實現出來的潛能。
那些無法理解更抽象的希臘哲學的人誤解了這些偉大思想家的觀點,於是他們對愛情的理解錯得離譜。他們沒有意識到每個人在本質上都是完整且完美的,反而將男性和女性的本質劃分成兩個客體,然後依此推論人人因而都致力於追求彼此。
從哲學角度來看,這種觀點一點也站不住腳,在輪迴與業力法則所主宰的這個宇宙中更毫無容身之處。這種愛情觀只不過是一種始於人類思想童年時期的應當被拋棄和拒絕的觀念,當時人類的思想才正開始尋求解決存在之謎的答案。
人類是地球上最為複雜難解的自然造物這一點如今已愈發明顯。顯現為個人人格的實體或自我本是無性;也就是說,其既非男性亦非女性,而是一種同時包含男性和女性的中性狀態。因此,實體可以任意化為男性或女性,但也會受到兩者本身的質素所限制。
輪迴學說教導,個人的性別是由實體本身的意思來決定。一個實體也許會在這一世當男性,接著又在下一世當女性;或是以同一種性別持續許多輩子,然後再反過來。每個實體在進化過程中化身成兩性的次數不多不少正好相同,如此方能徹底磨練實體自身所蘊含的所有潛能。
透過肯定每個實體的完整性,輪迴與業力學說動搖了靈魂伴侶學說的根基。人無需為了自己的另一部分而踏破鐵鞋。他其實是在發展自己本性中的不同方面。一旦他得以發揮全部潛能,便不再需要任何互補;但只要他還不夠完美,他就會繼續從婚姻關係裡找到一種象徵性的完整,同時這也給了他進一步實現完整潛能的機會。
有些靈魂伴侶的信奉者也接受輪迴信仰。他們認為互為另一半的一對會在許多輩子尋找彼此,只有當他們終於能夠在一起的時候,存在的目的才能夠被實現。不過,經驗表明,大多數現代信奉者所相信的愛情學說都不過是幼稚心靈的一廂情願罷了。
不幸的是,大多數人都很難確定到底誰才是自己失去的另一半。結果這些信奉者幾乎都是在錯誤的路上艱辛探索。我個人認識的一位樂觀主義者就是“五次失敗者”,每當他堅信自己終於找到了正確的另一半,最後都會證明其實是別人的另一半才對。當然這絕不是孤例,而是那些執著於要從外在尋找只能在自己內在發現的事物的人都得面對的課題。
有些心理學上的詭計有時會被利用來加強靈魂伴侶的信仰,這也給了通靈板、桌靈轉和靈訊大行其道的機會。縱使只是一種心理現象,但靈魂伴侶的信奉者仍舊徒勞地在地球上來來去去,尋找他們不存在的另一半。
重生與報償法則不但比靈魂伴侶更為高尚,而且也是建立在對生命定律的更為合理的解釋之上。進化法則敦促所有人必須面對現實。輪迴與業力是進化的手段,它們本來就會維護完整性,所以成長也只有通過正常且實在的方法才能實現。
億萬年來,人類一直在通過自然形態逐漸向上進化,為自己做好接受思想之力量的準備,透過思想,他就可以解答種種奧祕。在極為遙遠的過去,人類曾經擁有一副雌雄同體之身,這就跟直到現在還在的某些原始動物一樣,而他的身中已蘊含了生命的兩種極性。後來,隨著思想開始發展和知性需要越來越多的生命活力,人們在進化過程中漸漸趨於兩性的其中一極,並將精神活動投入其中。自那時起,這些實體形成了男性或女性的身體,並且沉浸在這互為相反的極性。為了重整這種沉浸狀態才是婚姻誕生的原因,婚姻並不是為了什麼會在身體分解後殘留下來的精神奧祕所設,而是為了確保將來能夠繼續投胎的需要,同時也是為了在心理上帶來歸屬或完整感。自身被淹沒掉的那一極將由另一個人來彌補,所以在另一半身上佔據主導地位的自然是相反的極性。
因此,任何人都不應該以為婚姻有高於兩人結合之外的任何意義,每個人在本質上都很完整且不朽,他們只是在身體、情感和心理上互補,並藉由這樣的結合來幫助自己發揮自身被淹沒的那一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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