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柏拉圖主義者波爾斐利在他的《禁食動物四論》(Four Books on Abstinence from Animal Food)中主張動物也擁有精神與靈魂,建立史上最早的動物醫院的佛教徒亦教導說牠們都是人類的後生晚輩,不但不應該受到任何虐待,反而需要良好的照顧。新柏拉圖主義者和佛教徒對於動物權利的教誨大抵是這樣:
自然界中所有有生命和無生命實體都被同樣的神聖力量所包裹。這股精神力量依據萬物的本質與進化程度來選擇在不同的生命王國中顯現。人與動物的區別在於智慧,而非靈性或心靈。低下的野獸缺乏人類特有的智力跟感官能力,因而無法進行相同程度的反思與表達。
科學證實某些較為高等的動物,特別是狗、大象和猩猩其實已經取得了可觀的智力發展。大象的記憶力可以半面不忘、狗的忠誠有口皆碑、猩猩的獨一無二令其能夠解決難倒十二歲小孩的難題。只要稍加研究那些被高度馴化的動物就能發現,這些動物其實已經從牠們的人類同伴那裡受到了很多耳濡目染,並且擁有了可測量的真實智力。
數千年來,人類一直在殘忍無情地殺戮動物王國的低級成員,一般大眾對捍衛動物生存權的認識可以說是直到近幾年來才漸有起色。
從哲學上來說,人與動物之間的不同主要在於形而上層面。人類已有了自己個體化的有情或自我,因此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會因為自己的精神本質選擇為善還是為惡而受褒獎或懲罰。
動物則還沒有獲得個體化,牠們的生命仍然是以集體的方式存在。人一次只能化身為一副身體,但動物可以同時化身多副身體,只不過這些身體全都依附於一個本體。每一種動物及其亞種都從屬於一個集體的動物實體,所以狗有狗的集體實體,任何種類或類型的狗都依附於這個集體實體。
人類一經化身就會直接變成完整的個體,擁有屬於自己的實體以及心靈、情感和肉身。那些分離出去的動物尚不完整,因為牠們的低級軀體雖然已經個體化,但牠們的實體和心靈仍從屬於集體。作為結果,動物的進化必須仰賴牠們那一整個種類的成長經驗,人則可以作為個體自由成長。每當有動物死去,集體實體就會立刻再造化新的化身,但動物本身並不會輪迴。
由於動物也具有超物理實體,牠們確實也許會在無形世界徘徊一段時間。因此動物跟人類一樣,有可能變成地縛靈,甚至在特定條件下透過遙視還可以看見牠們死後的模樣。
不過,不同於人類的是,牠們的有機體不會被任何精神或道德美德影響,所以也不可能影響任何後來創造的動物化身。業力並不適用於動物王國,動物不是能替自己負責的生物,由於缺乏自我意志,所以也無法犯罪或犯錯。動物的殘忍、溫柔或機智是出於牠們的種類、本能和環境使然,無關任何道德因素。
動物具有類似原始人類的心理形式。南美大地震發生前,就有馬連忙從牠們的馬廄裡跑出去避難。有句俗話說,老鼠不會登上一艘前途注定多舛的船。由於缺乏道德判斷力,動物完全是依靠集體實體施加於其大腦的指令來決定該怎麼辦。也因為沒有自我意志,牠們並不能拒絕這些指令。因此,特定種類的動物才都會具有差不多的習慣和特徵。
既然動物不會受業力影響,那麼顯然有必要提出哲學依據來加以解釋發生在動物身上的深重苦難。高等哺乳動物的正常意識相當於輕微麻醉或輕度催眠下的人類,動物有機體的神經衝動並非與大腦,而是直接跟集體實體發生互動。正因如此,感受到疼痛的實際上是集體實體而非動物自己,集體實體的地位要比單個動物更高,因而可以成為輪迴與業力影響的對象。事實上,動物所表現出來的疼痛是那種在麻醉情況下經常可以觀察到的身體反射,儘管看上去不像,但個體動物其實並不會感受到我們所認知的痛苦。即使有這項保護動物的法則存在,人類惡意虐待動物卻仍舊會為自己造業。
輪迴法則無法對單個動物起作用,因為集體自我本來就會一直把牠們源源不絕地造化出來,高等哺乳動物大概每隔五至十年迎來一次造化浪潮,昆蟲和魚類則只需要幾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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