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是經過多次翻譯之後才變成我們現在看到英文版本,這使得它產生了許多可議之處。《詹姆斯國王欽定本》尤其錯誤連篇,其中有很多為了潤飾文風而蓄意更動的變化。正因如此,要以《聖經》的引文來為各種詮釋背書,自然就得接受各種嚴厲的批評。
根據E.D・沃克(E. D. Walker)的說法:“雖然大部份的基督徒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但輪迴的概念在《聖經》中其實屢見不鮮,其中主要是以先存的形式為最。”儘管許多輪迴研究者確實抱持這一觀點,但公允地說,猶太與基督教聖典教導的先存學說不能被直接跟輪迴一概而論,甚至也不是“輪迴的必要前提”。先存本身並不必然意味著連續不斷的物質投胎。關於先存最常見的解釋是,靈魂雖然在很久以前化身為個體,但它曾經是以神聖之軀與上帝同住在天國。這種信仰被古代世界的很多民族擁護,有些宗教教派直到今天都還對此信誓旦旦。
一個將先存與輪迴混為一談的典型例子可以在《耶利米書》1:5發現:“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武加大譯本》)這節經文絲毫未有提及耶利米過去已曾生活在塵世上。這裡確實明確地提到了預定(predestination),但沒有重生。
這類預言書通常都抱有一種很特別的觀念,那就是每當到了大浩劫和靈性轉變的時候,特定的先知與族長就會重返世間。《瑪拉基書》4:5寫道:“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乍一看,這句話似乎暗示了輪迴的可能性。回到上帝身邊的先知和族長會成為全能王座之下的選民,也可以是服膺於神聖意志的僕人。但這不是因果輪迴,而只是在善盡身為選民的責任。先知歸來並不是為了獲得新的體驗和償還過去的罪孽,他們的目的僅僅是要作證和傳達造物主的特殊信息。
偽經《智慧書》(Wisdom)8:19-20也對此有所附和:“曾幾何時,我還是一個機敏的孩子,靈魂純真又善良。那時的我比現在更好,渾身沒有半點污漬。”古人大多都相信人在變成如此這副模樣之前還有另一種先前的狀態,為此現在的生活要不是懲罰就是獎賞。但這些先前的狀態並不是生活在這個可見、有形的世界,而是一些更為神秘莫測的地方,比如天使的居所。既然邪惡的天使會因為在天上犯下的罪而被主逐出,人們當然也可能以相同的方式為自己在先前狀態所闖的禍受懲罰。只要出生在這個世上是出於上帝的意思,而非某種始終如一的法則,那就不能算是輪迴教義。
《箴言》8:22-31也可能有輪迴的暗示。“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從亙古,從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沒有深淵,沒有大水的泉源,我已生出。大山未曾奠定,小山未有之先,我已生出。耶和華還沒有創造大地和田野,並世上的土質,我已生出。他立高天,我在那裡;他在淵面的周圍,劃出圓圈。上使穹蒼堅硬,下使淵源穩固,為滄海定出界限,使水不越過他的命令,立定大地的根基。那時,我在他那裡為工師,日日為他所喜愛,常常在他面前踴躍,踴躍在他為人預備可住之地,也喜悅住在世人之間。”
遺憾的是,這段話同樣很模棱兩可。所羅門聲稱他自己在世界誕生以前就已經與上帝同在,顯然他是一個永恆的存有,既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如果我們接受靈魂的永恆性作為輪迴的證明,那也就不必對此大驚小怪。
我們手邊現有版本的《舊約》並無明確提到輪迴,但這不代表輪迴與業力的學說不存在。現存最古老的《舊約》殘篇是以希臘文寫成,其年代不早於公元前2世紀。要對一部原文已經遺失的作品提出任何武斷之論都是無用功。輪迴的教義很可能已被刻意從《聖經》中刪除,所以我們只能從那些引文裡找到零碎、不完整且經過歪曲的信仰殘渣。
我們只需要簡單地來看看翻譯所能夠造成的混淆,就足以瞭解到底有哪些困難。《欽定本》的〈詩篇〉90:1寫說:“主啊,您是我們所有世代(all generations)的庇護所。”法文版《聖經》對同一段經文的翻譯是:“主啊,您是我們從古至今(from age to age)的庇護所。”
杜埃版的《武加大譯本》將這段經文改為〈詩篇〉15:1:“主啊,您是我們世世代代(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的庇護所。”粗看之下,這些差異似乎不是很重要,但實際上絕非如此。“所有世代”既不是“從古至今”更不是“世世代代”,它們都有各自不同的含義,法文譯版比其它兩種譯版更加強調了重生的可能性。一旦我們意識到《聖經》的每一節經文都可以有幾種不同的翻譯,這種差異的重要性就立刻不言而喻了。
即便《舊約》和《塔木德》無法給出決定性的證言,但充分的證據表明,輪迴學說在猶太人的宗教傳統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某些情況下,甚至還可以發現轉形的信仰。
這類信仰可能是起源自畢達哥拉斯,他曾公元前6世紀的黎巴嫩建立秘密教派。埃利亞斯拉比(Rabbi Elias)宣稱他的宗教領袖都相信且認同轉生的教誨。曼薩・本・以色列拉比(Rabbi Manassa ben israel)則在他的《靈魂頌》(Nishmath Hayem)中寫道:“靈魂的轉形信仰或學說是被我們的教會全體一致接受的堅定信條,因此沒有人可以否認它...在以色列有很多聖人對它堅守不移,這是我們宗教無可置疑的基礎。”
《塔木德》說亞伯的靈魂已經進入年輕的塞特身中,之後它有鑽入了摩西的身體。在一些語帶神秘的注釋中,該隱被認為轉世成了那個被摩西殺死的埃及人,這就讓他為過去的惡行償還了業報。約伯轉世成了亞伯拉罕的父親他拉;參孫則變成了雅弗。
不止如此,亞當的靈魂重生成為大衛,並且還要以應許的彌賽亞之身份再次歸來。姦淫者的靈魂會重生成駱駝,如果大衛不肯為自己的惡行悔改,那他就得淪落如此命運。曼薩拉比還說,上帝不會摧毀任何人的靈魂,要是他們犯罪,祂只會將他們送回世間,透過轉生來淨化他們。
《光輝之書》(The Zohar)是最神秘也最形而上的猶太典籍,有些人認為它是西門・本・約海(Simeon ben Yohai)所作,其中明確教導人們必須歷經重生直到達到完美,如此一來他們才能重新與上帝融合。根據邁爾的說法,猶太神秘主義的應許之地其實就是佛教的涅槃,也就是對神性的終極回歸。
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在《猶太戰爭史》(Jewish Wars,II:8)中談到了輪迴:“他們說所有的靈魂最終都會腐朽;但義人的靈魂可以被轉移到其它軀體!”在一同捍衛尤塔帕塔(Jotapata)堡壘的時候,約瑟夫斯與四十名士兵一起躲入了一座洞穴,他們寧願自裁也不想落入羅馬人手裡。約瑟夫斯便告誡他們:“你們難道不記得,所有合神旨意的純潔靈魂都可以生活在最美麗的天堂,然後隨著時間流逝,他們又能夠獲得純潔無瑕的身體。”約瑟夫斯的這番話打動了士兵,使他們打消想要自我了斷的念頭。
約瑟夫斯還寫道,法利賽人很熟悉轉生的信仰,這也得到了特土良(Tertullian)和聖游斯丁(St. Justin)的佐證。後基督教時代的卡巴拉主義者在往後復興了這一教義,它在中世紀相當盛行,特別是在猶太學者之間。
敘利亞的神秘教派,諸如塞拉普提派(Therapeutae)、艾賽尼派(Essenes)、拿撒勒派(Nazarenes)、加百派(Gebers)還有約翰派(Johnanites)都接受各種形式的重生學說。柏拉圖的偉大學生斐洛(Philo Judaeus)發展了一套完整的先存與輪迴體系;猶太新柏拉圖主義者波爾斐利也對此多有論述。
透過對各種注釋的考察,我們可以發現這些重生學說其實就是在表達因果法則;因此,我們可以恰當地將猶太人算入那些相信轉生的各種民族和國家中。這些明確的信仰都相信,重生是邁向完美的途徑,是實現最終解脫的不二法門,同時也是服膺神聖報償的適當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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