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迴的教誨是從何時開始出現在印度尚未有定論。最古老的印度教聖典《吠陀經》並沒有明確地提及輪迴,吠陀教看待死後生命的方式與早期的希臘人大同小異,也就是靈魂會在離開身體後變成鬼魂徘徊於陰曹地府。荷馬筆下的阿基里斯的靈魂並未被給予任何來生的承諾,這位英雄只有在死者之國漫無目的地遊蕩。
根據戈帕拉・查盧(S. E. Gopala Charlu)在他的《印度人的輪迴教義》(The Indian Doctrine of Reincarnation)一文中指出,關於生命生生不息的說法已可見於《梨俱吠陀》。他舉了第一節第三十二段為例:“孕育他的人不識他,他一直被藏匿得很好。他躲藏在母親的子宮裡,歷經多次降生的他早已深陷苦海而不得抽身。”(《神智學》〔The Theosophist〕,1892年5月,p.480)這一段的後面那句“多次降生”的原文為babuprajab(字面意思是多子多孫),並且仍有不同的詮釋方式,所以無法就這樣妄下定論。我們特別提到這一點是因為這段重要的詩文經常被援引。
然而,《阿闥婆吠陀》(Atharvaveda)、摩奴(Manu)的《律令》(Institutes)、《薄伽梵往世書》(Bhagavata Purana)和《奧義書》(Upanishads)都明確談到了轉生(metempsychosis)。下面這是一個足以概括這些經文與觀點的典型例子:“人之動脈比髮絲薄百千倍,藍、紅、綠、黃等各色液體盡流於其中。脆弱的包殼(involucrum,字義為封皮、生物膜或葉鞘;星光體〔astral body〕的基本或說以太骨架)寄宿其中,舊日化身的曼妙經驗附著在這脆弱的包殼,並依此為徑穿梭一世又一世。”(《路西法》〔Lucifer〕卷四,p.89)
對於印度人而言,摩奴的《律令》是一部曉諭該守何律法與奉何行為的聖典。這部作品在第十二章有這麼一段話:“人之上、中、下階各次轉形,皆賴其之品行。”就這個例子而言,我們可以十分有把握地說英文譯者更應該使用輪迴(reincarnation)而非轉形(transmigration)才是。這就是西方誤讀東方經文的一個例子,但我們對待自己的聖書其實也是半斤八兩。
《奧義書》成書於佛陀出生的一個世紀之前。這類作品最初的靈感都是師承《吠陀經》,構成它們的很多都是探討重要形上學問題的文學作品。它們同樣也提及了重生的教誨。比如,《白淨釋者奧義書》(Svetasvatara Upanishad)便說過:“品性如何,化身亦如何。”《剃髮奧義書》(Mundaka Upanishad)則說到了輪迴:“彼欲進天堂享福,轉世累積善行先。”《廣森林奧義書》(Katha Upanishad)則特別富有詩意:“人好似熟穗,蒂落而新生。”
《往世書》是屬於聖書類的詩歌作品,它也像《奧義書》一樣深受崇敬。重生的觀念在這類文獻中也有出現,《薄伽梵往世書》有這麼一段話:“品行使重生,若為神(Supreme Being)獻身,亦可湮自身。”
有些學識淵博的專家致力於著述論辯,以澄清西方一再誤解他們的輪迴信仰。他們堅持真正有見地的印度人都不相信人還會再轉世成比他自己更低等的生物。然而,這無法遏止每個國家的當地迷信歪曲宗教的教誨。印度人信奉的是持續進步的轉世循環,而業力或報償在這之中扮演著最重要的作用。在他眼裡,所謂人生便是報償和報應輪番交織上演的一段時光。基督教傳教士極力痛斥這“驚世駭俗”的教義,但對於東方人來說,西方人的永罰(damnation)信仰才真的叫人頭皮發麻。
《摩訶婆羅多》有一段堪稱是印度聖典中最出名的經文,這就是〈薄伽梵歌〉或曰〈上主之歌〉。《薄伽梵歌》可以說是婆羅門手中的《詩篇》,這既是激勵他的源泉,也是他的行為準則。從文學的角度來看,這卷書也足以媲美世上任何一部聖書,更有著少有人能出其右的優美與尊貴。《薄伽梵歌》真正地總結了印度人的重生觀。涉及該主題的段落有這些:
“舊衣不去,新衣不來,舊軀不留戀,擇之以新身。”
“然,置之死地才有後生,有後生才有死地置之;為此常理泣不可抑,不必!”
在佛教文化興起的幾個世紀以前,輪迴也是婆羅門教的重要教義這ㄧ點毋庸置疑。根據傳統,這種教義最初只為戰士階級擁有,它被看作是一個秘儀奧祕。要等到過了數個世紀後,它才被其它婆羅門教派分享。順道一提,佛陀本人也是出身戰士階級。所以他早年受教時必定也學過這些。
婆羅門教徒追求的目標便是要從這個轉生循環中獲得解脫。經年累月下來,原初的信仰漸漸變得神學化。婆羅門教從一群單純的貴族墮落成了專制的種姓制度。一位婆羅門之所以是婆羅門再也不是因為他的品行,反倒只是出於出生的僥倖。祭司制度向來都是陰魂不散,後來又有代償性的贖罪觀開始悄悄滲入原來的教誨,進而破壞了它本來的完整性。現一連串的納貢與赦罪取代了生命的真諦,東方人在深入婆羅門世界的時候走上了一條欲速則不達的路。甚至就連如今的印度教派,譬如密宗(Tantriks)都仍然相信他們能夠憑一世逾越數世,然後凱旋返回梵界(Brahmaloka)。
據亞瑟・阿瓦隆(Arthur Avalon)在《蛇之力》(The Serpent Power)中指出,密宗對重生也是採取認可的態度。“不會有同一副身體復活這種事發生。它會回歸塵埃,接著自我(Jiva)就會投胎入新的身體,而業力依舊在其中發揮作用。”
喬達摩・佛陀絲毫不畏公然向婆羅門的專橫跋扈對質。他把婆羅門最重大秘密之一的輪迴法則攤在了光天化日之下,對於成千上萬潛心遵守這項法則的人來說,他就像是打破了有些人對其他人的天生優越感。他提倡一種靈性意義的民主,亦即寰宇間唯一存在的特權就是人人都有權去使自己更臻完美。
輪迴學說在吠檀多學派中也有一席之地。斯瓦米・阿貝達南達(Swami Abbedananda)就寫道:“吠檀多的教導是,孩子會有怎樣的品格既不是出於上天的旨意,也不應怪罪父母,每個孩子都要為自己的傾向、能力和品格負責...輪迴的教誨可以最令人滿意且理性地解釋為何會有許多孩子擁有不尋常的天賦與才智。”(《吠檀多哲學》〔Vedanta Philosophy〕,第三講,p.22)
哈里達斯・巴塔查里亞(Haridas Bhattacharyya)總結了瑜伽派的觀點:“眾生在他們永恆的生命週期間來來往往,他們必須在輪迴過程中不斷改頭換面,五花八門的這些生命留下的印象將化作薰習(vasanas)長存於心智(chitta)。”(《印度文化遺產》〔Cultural heritage of india〕卷ㄧ,p.335)
瑜伽派和吠檀多都認為,他們所教導的是幫助靈魂擺脫“律法之網”的方法。在他們看來,靈性圓滿就意味著從重生法則獲得解脫。
到了19世紀下半葉,以馬德拉斯附近的阿德爾(Adyar)為總部的神智學會又為東方人的心靈掀起了一場大波瀾。學會重申輪迴信仰,並積極把它傳播往亞洲、歐洲和美洲各地。僅在印度就設有超過兩百個分支機構的該學會吸引了很多賢能的祭司、僧侶及專家,他們一起對古老的經文展開了廣泛研究,以期能在其中找到輪迴教誨的證據和痕跡。
在孟買當地及其附近生活著一群帕西人(Parsis),他們是瑣羅亞斯德教徒的後裔,那是波斯最早的拜火宗教。帕西人最古老的聖書是最後一位瑣羅亞斯德寫於公元前600年之前的《阿維斯塔》。雖然《阿維斯塔》沒有直接明言重生,但帕西人大部份的宗教文獻,包括那些被歸功於偉大導師的作品都有提到這個觀念。《法令》(Desatir)是古波斯先知的聖書集,裡面有這樣一段話:“凡有渴望返還塵世者,若素來與人為善,則依其智識、談吐、作為來議,是做君王、宰相、達官或巨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