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關於伊甸園的現代概念都是源自《創世紀》裡的那幾段經文,其中沒有一則是全無歧義的。古老的希伯來文獻,連同這部經典的早期部分都只包含簡單且基本的字母,很少有元音,而且沒有什麼改寫過的變體,這為這門語言帶來了靈活性。正是元音的缺失造就了歧義的產生;這也是為什麼即使在今天,經過數千年的學術研究後,仍然沒有人知道上帝的名字究竟該如何發音。作為結果,我們的教會在應該如何讀誦YHWH(Yod He Vov He)這回事上分成了雅威與耶和華——而且這還只是其中兩種可能性而已。
雙關語問題
另一個造成歧義的原因是,古早的中東語言很習慣依靠雙關語來賦予簡單的片語複雜性——這種雙關語法可以允許對同一組符號作出幾種不同的解讀。在言語中,僅憑輕微的語調變化也許就可以區分出不同含義,但是在文字中卻不會有這樣的索引;現代的《聖經》研究者就如同他們的前輩一樣,只能憑著他們的先入之間來猜測許多單詞的含義。
對於三種最基本且古老的中東語言——希伯來語、蘇美爾語、巴比倫語——具有世俗偏見的學者往往會對同一文本得出與有宗教偏見的學者大相徑庭的翻譯。這很容易就可以說明。
《創世紀》前五章基本上可以濃縮成下面四句話:
1:1 起初,神創造天地。
1:26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2:8 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
5:24 以諾與神同行,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
這四句常被引用的段落是摘自耶路撒冷道明會《聖經》學院在1966年出版的,經過深入研究與現代化翻譯後的《耶路撒冷聖經》。我們都同意這部鉅作是所有現代翻譯成果中最具批判性和學術性的...然而,這些簡單的片語卻帶有當今猶太-基督教教義的基調,充滿了普通的教會成員根本不會知道的陷阱。接下來,我們將透過討論其中三個來解開謎團。
上帝或上帝們?
在前三段經文中,英文版使用的措辭“上帝”是源自希伯來文 也就是以羅欣(elohim);不過在第四段中,這個單詞被延伸成了 即哈以羅欣(ha elohim),ha在希伯來文裡相當於“定冠詞”(the)。現在的問題是,以羅欣同時也是埃爾(EL)的複數形式。而且,如果埃爾最初的意思是“神”,那麼以羅欣就應該意味著“眾神”;然後哈以羅欣則是“這些眾神”。
我們引用的第二段句子特別強調了這種複數形式,在英文版裡無論單複數都被奇怪的混合了起來。“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耶路撒冷聖經》也試圖添加註解來擺脫這一困境:
“這種複數形式可能意味著上帝在與祂的天庭(天使)討論...或者,複數形式其實是在表達上帝這個存有本身是何其威嚴和豐富:希伯來文裡,上帝最常見的名字都是複數的以羅欣。因此,早期教父便從中窺見了三位一體的可能性。”
懷有所有對《耶路撒冷聖經》編輯的尊重,我們不難發現這種說法就是一種相當理性的折衷主義。說到底,這些編輯的重點其實就是那句:“上帝最常見的名字都是複數的以羅欣。”
但是,他們話中真正的含義卻又是:“以羅欣這個最常見的名字在英文中的意思是上帝——這是單數形式。”
我們懷疑希伯來文可能才是正確的,而英文是有誤的。在這種情況下,選擇希伯來原文來作為解決方案想必要比後來的翻譯都還要更加合理。
的確,在《創世紀》這一章的其它地方提到神的時候都是單數,但是早期的中東語言經常會有其實是在暗示複數的情況。這個名字有幾乎三十來個例子都是複數形式——以羅欣。有一些具體的單數指稱則是特別奇怪的例外,例如伊勒沙代(El Shaddai)、伊利以羅(El Roi)或伊利昂(El Elyon)。
發光之人
在《創世紀》早期的決定性章節中,就像我們在看待《聖經》時一樣——裡面有些東西是絕對有誤的。
單數的稱謂——埃爾(EL)——是一個擁有非常悠久的詞源史的單詞;它與其它語言中的很多古代單詞都有共通的起源——也都共有重要的含義。
- 蘇美爾語的EL意為“明亮的”或“發光的”
- 阿卡德語的ILU意為“發亮之人”
- 巴比倫與的ELLU意為“發光之人”
- 古威爾斯語的ELLYL意為“發光者”
- 古愛爾蘭語的AILLIL意為“閃亮”
- 英語的ELF意為“閃亮者”——源自盎格魯撒克遜語的AELF
- 古康瓦爾語的EL意為“天使”
所有這些術語都是在表示閃亮或發光的;因此,我們的主張是希伯來文的埃爾應該被翻譯為發光之人,而不是上帝。複數的以羅欣是哈以羅欣的簡寫,是《創世紀》中負責許多早期活動的主語,它也應該被翻譯成那些發光的人。
如果我們採用這種翻譯,那麼四段引文就會變貌:
起初,發光之人創造天地。
發光之人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發光之人(的領袖)耶和華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
以諾與發光之人同行,發光之人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
《舊約》並沒有明確告訴我們這些發光之人究竟是何方神聖。但幸運的是,古代蘇美爾的文獻和ㄧ些不為《聖經》學者所瞭解的另類希伯來文獻卻有所記載。
天國或高地?
這裡我們還需要提起另一個陷阱,那就是一個被翻譯為“天國”的希伯來文單詞。這個單詞就是ha’shemim,“天空”的複數形式。猶如蘇美爾術語an,它的意思可以是“天空”也可以是“高處”,希伯來語的shem也可以表示“高地”。此外,SHM同時還是意為“植物”或“植被”的單詞的詞根。根據伊甸園故事的背景以及隨後的敘述,我們相信ha’shemim最初的意思應當是“高地”——“種滿植物的高地”。
同樣的,《耶路撒冷聖經》將ha’ares譯作“地球”,它其實也可以翻譯成“地面”或“土地”。作為與ha’shemim的對照,我們確信它應該是意味“低地”。
欣喜地看著
然而,在這些翻譯中最重要的問題是在說明了以羅欣之後,希伯來文單詞的bara被翻成了“創造”;要不是因為有蘇美爾和替代的希伯來經文可供參考,那還真的很難挑戰這個結果。
bara這個術語只有在上帝創造的意義上才能被譯作“創造”。否則,它可能僅僅是意味著“砍伐木材”、“清理地面”或“施肥”。既然以羅欣已經不是在指上帝,而是發光之人,所以我們自然理當考慮一下另類的翻譯。在第一句引文中的這個片語的意思可能是這樣的——“發光之人清理了高地和低地的地面(或砍伐木材)”這是因為根據蘇美爾文獻,這確實就是他們做過的事情。但其實還有另一種更有趣的解釋。
在希伯來文裡,一個單詞開頭的字母“B”通常都是前綴——換句話說,它是單詞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實際上也是一種具有修改作用的前綴形式;所以字首“B”之後才是真正的單詞開始。在它的修改下,它可以把意思變為因感知或觀看而得到快樂——RA就是希伯來單詞“去看見”的詞根。
所以說,在這種情況下把
倘若蘇美爾人的記載可信,那麼發光之人就應該的確這麼做過,因為根據記載,他們首先降臨到了一座高聳的山峰上——他們在那裡看見了一片可供日後定居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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