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1日 星期三

膚色之分,對古希臘和羅馬人而言實在無足輕重

http://www.ancient-origins.net/history/skin-color-didn-t-matter-ancient-greeks-and-romans-009358?nopaging=1


By Riley Winters



“種族主義”指的是基於種族和文化偏見的群體仇恨或反感。在美國,這個詞彙時常被與“黑人”或“非裔美國人”一併談及。當然,這種對話的出發點一般都是集中在1860年代的美國內戰。所以,“種族主義”跟“奴隸制”變得經常被相提並論,而且通常是(但不總是)圍繞著黑人少數民族展開討論。隨著對歷史的步步回溯,有些人不免懷疑起是否西方自古就有對黑人的歧視——例如在伯里克利黃金時代或是羅馬帝國的鼎盛時期。

 

說實話,種族主義也許在某種意義上一直都存在——無論是就個人還是集體層面。可是,針對黑皮膚人種的種族主義卻似乎是一個相對較為新穎的概念。即使奴隸制在古代世界的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就像美國內戰的時代一樣,但被征服的受奴役者的膚色卻不盡然與他們的征服者有別。本文所要考究的就是古代奴隸制的情形,還有非洲和/或黑皮膚背景在其中的缺乏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左:一個年輕非洲男子的羅馬大理石半身像,來自公元2世紀上半葉。右:公元2世紀的羅馬青銅器藝術品,一個雕琢成非洲人半身像的花瓶。

 

地理學的不同視角

 

首先得明確的是:今天的我們對“非洲”這個概念的認知其實與古代世界有著天壤之別。曾幾何時,“利比亞”一詞所指涉的範圍實際上是涵蓋希臘人對這片大陸的所有認識,也就是這個地方的北部地區;與此同時,“埃塞俄比亞/伊索比亞”是在表示該大陸的南部地區。在希臘文裡,“伊索比亞”(Aethiopia)可以被粗淺地翻譯為“燒焦的臉龐”,因為希臘人相信生活在這個大陸上的人終日都受著日光曬傷。這沒有(就目前的研究)羞辱的意思。在非洲上半部的一個小地域,即是曾經的迦太基的西方是被羅馬人稱為毛里塔尼亞的地區;在蓋烏斯・馬略將軍率軍征服努米底亞的朱古達(前112-106)後,羅馬人便併吞了這個王國。

 

希臘式的非洲(伊索比亞)青年青銅像

 

弗蘭克・斯諾登(Frank Snowden)在《古代黑人》(Blacks in Antiquity)一文中曾提到,在古典希臘詩歌裡,伊索比亞人“一直都居住在埃及以南”。其中一位最早對伊索比亞有所認識的希臘人是荷馬,不過斯諾登也確實指出,譬如希羅多德等其他作家偶爾會把伊索比亞和印度搞混。然而,充滿詩意地“觀察仍然存在...至於這些民族的具體生理特徵和來歷...則仍是曖昧或模糊的。”,這種情況要一直持續到公元前5世紀。有人可能會認為,這正表明了膚色和種族之分在古代世界是多麼不足掛齒——因為真正重要的是此人的知識、軍事能素養還有交際能力(xenia)。除此之外,斯諾登還提到,當種族被用來指稱某些人時,這時所表示的其實有可能是地理位置而非膚色。換句話說,“是赫西俄德最早將斯基泰人與伊索比亞人分門別類,這些民族後來就演變成了最常被引述的種族跟地理方面最極端的例子——北方與南方人。”如前所說,古伊索比亞人會被記載是因為對他們膚色的錯誤觀念;在古代文獻中,斯基泰人也以黑皮膚聞名,可是由於他們是出身自更潮溼多雲的地方,所以他們被賦予了不同名字。

 

約莫屬於公元前300年左右,繪畫著斯基泰駕馬者的毛毯。

 

作為生活常識的膚色之分

 

根據《膚色偏見之前的歷史》(Before Color Prejudice)(同樣是斯諾登著),對黑人文化的歧視也不是古羅馬世界的基調。古羅馬不僅與今日的非洲海岸有著非常緊密地來往,而且基於膚色的歧視在當時甚至被認為是怪異之舉——特別是後來塞魯維王朝的皇帝就是利比亞人(非洲人)。此外,奧維德在第一任羅馬皇帝施政期間還曾這麼紀錄說:“奧羅拉的黑人情人是門農的父親。宙斯和達那厄的兒子珀修斯娶了黑皮膚的安朵美達,她的父親是伊索比亞國王,是一個黑白混血兒,至少在5世紀中葉的一位花瓶畫家眼裡是如此。”有鑒於此,我們可以合理地相信膚色絕非造成種族主義的緣由,反而是生活中的常識。歧視總的來說仍然是出於階級或財富之故。

 

門農啟程前往特洛伊,這個希臘花瓶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50-525年。

 

接納新成員加入羅馬社會

 

在討論羅馬對於黑人的種族主義(也或許其實根本沒這回事)時,決定羅馬公民身份的法律理所當然也要被納入考慮。羅馬人如何分配公民權,就說明了他們的種族觀念。那些被征服部落和文明的子民,通常都可以通過各種方式輕而易舉地成為羅馬公民:最常見的方式之一就是在軍隊裡服役一段時間、跟羅馬家庭通婚也並非前所未聞,另外雖然實屬罕見,但由帝國直接授予公民權的例子也不是沒有(皇帝卡利卡拉時就有)。值得注意的是,以這些方式(或其它)發放公民身份取決的標準都與受施對象的模樣、舉止、言談等沒有任何關係。在這些情況下,羅馬人完全是根據自己的文化需要所以才大發公民身份。這樣的政策既有利於羅馬帝國,同時也能確保被征服者的忠誠。

 

被從雕像上重新加工的卡利卡拉皇帝半身像

 

卡利卡拉頒佈《安東尼努斯敕令》來賦予自由民(未必都是白膚的人)公民權,這通常被認為是想為國庫增加稅收的措施。顯然需要一定的服役時間才能在公民與非公民之間建立忠誠與共同體意識,後者最終便會獲得法律認可。無論羅馬政府本身的利益為何,發放公民身份都是一場雙贏局面,也是學者公認的使得帝國得已千秋萬代的原因之ㄧ。在這裡需要不厭其煩地重申的是,這些決定似乎並未受到膚色和種族的影響。雖然這並不是說一些羅馬人對突然接納“外國人”進入帝國感到不快;可是膚色毫無疑問不是左右羅馬道德觀的主要因素。差異當然顯而易見,個人也可能保有偏見,但就普遍而言,對膚色較為黝黑的族群的公然歧視說不上存在。

 

一名擁抱婦女的羅馬士兵馬賽克拼貼畫

 

本文並不是要假惺惺地去掩蓋對於古代世界的種族主義這個主題的各方激辯,這篇文章的用意僅僅是想提供一些例子與證據,說明古典世界似乎並不真的有膚色較淺的希臘-羅馬人對較深膚色的利比亞人、埃及人、斯基泰人等民族抱有歧視的心態。這個問題在關於“野蠻主義”的討論中很常出現,但那主要是在探討文明與不文明之分,故沒有被納入本文的範圍。

 

沒有正式文獻可供佐證的黑人種族歧視究竟是否存在仍有爭議,然而從最普遍的希臘與羅馬背景下來看,膚色很可能只是古代文化中造成歧視的其次、甚至是再次的因素,而且肯定也不是決定誰是盟友和公民的主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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