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秤座(《馬可福音》10:1-10:31)
保持平衡
“耶穌說:‘當你們使二合為一,就會成為人子,當你們說:山,移走!它就會移走。’”(《多馬福音》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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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秤座與金星
太陽進入天秤座標誌著北半球的秋分,白晝和黑夜的長度將再次趨於均等。這既是一年的中點也是平衡的時刻,此時白晝與黑夜所象徵的力量變得勢均力敵。當然,這種平衡不是只有發生在秋分的時候,因為它也會發生在太陽進入白羊座的春分,不過兩者有一個區別:在春分的時候,這個平衡是發生在白晝開始重新佔據主導地位之前;反之在秋分的時候則是預示著黑夜即將捲土重來。
黃道十二宮本身反映了光明與黑暗的永恆鬥爭,畢竟從某種角度來說,它就是被投射到天空中的一年循環週期。黃道中的前六個星座處於白晝的統治之下,它代表的是個體意識努力想要尋找的自我之光。這是一個與太陽,即光的賜予者有關的過程,它以太陽的旺位白羊座作為起點,然後在被太陽統治的獅子座達到頂點。然而,秋分之後的星座象徵的卻是逐漸烏雲密佈的黑暗,以及個體開始融入群體,如果不是被淹沒的話。這些與“社會”有關的星座的起始是天秤座,它是太陽的“弱位”或“鬱位”,然後這個過程的頂點則是水瓶座,其(按現代占星學術語)正好是太陽的“陷位”。
在古埃及,天秤座的代表形象是瑪特(Maat),宇宙的和諧與正義女神,她的職責是用羽毛和天秤來為死者的心臟秤重,所以她的頭飾上面經常會插著一根羽毛。一個人如果無法通過秤重,就代表他有“鐵石心腸”;如果通過秤重,就代表他有“惻隱柔心”。
希臘人,特別是喜帕恰斯,將天秤座稱為Zugos,意思是軛(牽絆),馬太在談到上帝向小孩啟示天國的奧秘(11:25-30)後的一段話中使用了這個字。馬可也用過另一個同根字(suzeugnumi):“所以神配合(yoked)的,人不可分開。”(10:9)
猶太人的以薩迦支派曾被雅各這樣祝福(《創世紀》49:14):“以薩迦是個強壯的驢,臥在羊圈之中。”這個支派經常被與天秤座聯繫在一起。天秤座的符號(♎︎)是落下的太陽和一對秤的橫木,寓意天秤座是一年中的平衡點或支點。不難想見這種平衡的概念是如何延伸到正義、法律和償債這些事情上,曼里尼烏斯在描述天秤座時也提到了它們:
“天秤座,秋天到來的象徵,
是酒神準備採收葡萄的時節,
它是白晝與黑夜的平衡者,
教導人們如何丈量、秤重...
天秤座的人往往精通法律,
知道如何保護好人、懲罰惡人
對罪惡作出裁決,
法庭就宛如他的私人會議廳。
他的決定將宣告正義,
正義就是他手中的秤。”
(p.126)
但法律並不是天秤座唯一主掌的領域。平衡的概念適用於幾乎所有講求不同的力量彼此互補的領域,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婚姻中的男女關係。天秤座是是太陽的陷位,代表一個自我屈服於另一個自我,與為了維持這種脆弱的和諧而進行的永久鬥爭。白羊座是自我意識的象徵,天秤座則是“他者”的象徵,我們的自我必須學習與他者妥協,學習如何關心、友愛彼此。梅奧認為天秤座象徵著“對他人的陪伴與連結的原始渴望...以及對理想群體生活的追求。”(Mayo, 1964, p.49)我們在天秤座階段的靈性功課是要學習走出自我封閉、主動接觸他人,這是一個以婚姻為象徵卻又不僅限於婚姻的考驗。只有當人人都互相團結才能成就一個理想社會,而天秤座代表的正義原則將會在這樣的社會中確保各個領域的公平、公正和平衡。
天秤座的“主宰星”是金星(♀),其又被占星學家稱作“小吉星”(“大吉星”是木星),因為它象徵著好運、健康、物質豐富和美麗的容貌。金星在希臘神話中是愛神阿芙蘿黛蒂,她負責掌管風華正茂的年輕男性和女性,也就是莎士比亞筆下“像灶爐般嘆息的情人”的年紀*。據托勒密說,這個年紀的人們身上總有一股“想要釋放體液”和“渴望充滿愛的擁抱”的衝動(p.445)。然而,金星以及與之關聯的金牛座所具有的多愁善感與唯物主義固然也存在於天秤座身上,但卻是以一種不那麼粗俗的方式表現出來。金星在天秤座身上呈現出來的是一顆優雅、藝術、溫婉且精緻的行星。托勒密詳細地敘述了這顆行星的特質:
“如果只有金星獨自掌管靈魂,她的臣民往往會十分快樂、善良、奢華、善辯、整潔、開朗、喜愛跳舞、追求美麗、憎恨邪惡、熱衷藝術、尋求新奇、端莊優雅、健康、常做美夢、多情、仁慈、富有同情心、挑三揀四、容易安撫、成功且總的來說,充滿魅力。”(Ptolemy, p.357)
雖然托勒密也提到了一些可能的缺點(例如“好色”和“懦弱”),但它們畢竟不是什麼滔天大罪。所以,從正常人類社會的角度而言,金星可以說是代表了一切我們認為值得嚮往與追求的東西。可是,從靈性生活的角度來說,光有這些東西還不夠,稍後我們就會明白這是為什麼。
天秤座的靈性教訓
在第十章的一開頭,馬可就透過安排耶穌與一群法利賽人就婚姻問題展開爭論而引出了天秤座的主題。法利賽人想要讓耶穌落入陷阱,所以他們故意問他一個人能不能離婚(《馬可福音》10:1-2):
“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麼?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suzeugnumi/yoked)的,人不可分開。”(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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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艾倫的說法(p.174),金星與天秤座具有關聯性,這是因為維納斯女神用婚姻將人類的男性和女性配合在一起,所以它又被稱為愛慾之星。有些占星學家認為火星才是天秤座的主宰星,一位匿名的14世紀作家就寫下了這句深奧難懂的話:“Whoso es born in yat syne sal be an ille don and a traytor.”(Allen, p.274)不過,這種說法並不常見。
這在當時確實是很激進的想法。在古代世界,婚姻並不是什麼神聖不可踐踏的制度,離婚在那時早已屢見不鮮,甚至連在猶太人中也是如此,一夫一妻制對他們而言只是一種理想。《舊約》將耶和華對以色列的態度比作丈夫對妻子的關愛(例如《何西阿書》第二章),先知瑪拉基也代表上帝宣告過:“休妻的事是我所憎惡的。”(《瑪拉基書》2:16)只不過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而摩西允許離婚又更是讓喜新厭舊的傢伙能夠一再休妻,結果到頭來最大的受害者還是那些被趕出家門的婦女。
理論上,離婚當然是雙方自願的選擇,但考慮到當時的婦女地位,女性不太可能真的有選擇權。威廉・巴克萊是這樣描述那個時代的:
“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足以成為解除婚姻的藉口。女人在法律的眼中幾乎與物品無異。她必須完全聽從自己的父親或丈夫的命令,也沒有任何合法的權利。女人無論有任何理由都不得與丈夫離婚,但男人卻可以僅憑自己的好惡就決定休妻。‘女人,’拉比律法寫道:‘既可以自願也可以不自願地離婚,但一定要經過男人的點頭。’”(Barclay, 1975, p.151)
離婚的程序本身十分簡單。男人需要在兩名證人的見證下向妻子提出“離婚令”,它上面寫著:“我將這張離婚令、休妻書兼還身契給予妳,使妳可以重新與他人另結連理。”
法利賽人在與耶穌爭論時引用的摩西律法出自《申命記》24:1,它規定說:“人若娶妻以後,見他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耶穌時代的拉比一般都認為不合理的事指的是通姦罪,但某些拉比追隨阿基巴(Akiba)的觀點,主張“不受喜悅的妻子”也可以只是單純失去了魅力的女人。據巴克萊指出,希勒爾(Hillel)拉比學派教導說,只要出現以下情況,男人就可以與妻子離婚:
“在公共場合沒有戴頭巾、在街上與陌生男人交談、聒噪不休、在丈夫面前對其父母不敬、經常惹事生非或脾氣火爆。”(Barclay, 1975, p.152)
所以,哪怕是最站不住腳的理由似乎都可以成為離婚的藉口。
我們不確定耶穌在這裡究竟是譴責所有的離婚,或只是離婚後又再婚(《馬可福音》10:11-12),後一種是天主教會的解釋。這個問題顯然在早期教會內部就已經爭論不休,因為《馬太福音》對這件事的記載(19:9)似乎顯示耶穌本人並不贊同離婚,“若不是為淫亂(porneia,即通姦”的緣故”。總之這看起來像是一種妥協,也許是因為教會考量到全面禁止離婚有現實上的困難。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馬可想要告訴我們,我們不能完全用法律的條文來規定我們生命中的重要關係。因為有一條法則超越一切文化的規定,這是一條寫在我們生命之中的法則,它要求我們在親密關係中保持誠實,這是實現靈性成長的必要條件。根據這條法則,我們應該將他人當成一個值得被愛與珍惜的“他/她”,而不是用過即棄的“它”。
這是這段經文明面上的含義,也是基督教幾個世紀以來不斷宣揚的教誨,但婚姻在神秘學傳統中其實還有另一個層面的含義,在這裡它將不再僅僅是一種社會制度。“神聖婚姻”象徵著人類回到墮落之前的狀態,“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紀》1:27)彼時精神(男性)與物質(女性)兩個原則仍處於一種和諧的統一與平衡之中——這就是神的形象——直到它們後來因為墮落而被分開。這個原始統一神話的世俗版本還可以在柏拉圖的《會飲篇》中找到,阿里斯托芬提到了一個人類還是雌雄同體的古老時代,當時男人和女人從身體上就互相連成一個球形,直到他們後來被忌憚其力量的宙斯切成兩半;據阿里斯托芬說,人類之所以會相愛就是因為過去被切開的兩半想要找回彼此。但是在神秘學的教導中,將自我破碎的各個部分重新拼湊在一起是一個精神而非肉體上的過程,每個人都需要努力平衡自己身上的各種極性,如此一來才能成為一個完整的人,“只有這樣,其本性中的精神與物質才會得到最全面的發展和平衡,這位神聖之人將重新統一自己內在的丈夫與妻子,就如同上帝與人在基督裡面合而為一。”(Bseant, p.270)諾斯底教所追求的就是實現這種“神聖婚姻”。在《多馬福音》中,耶穌教導他的門徒說:
“當你們使二成為一,以及當你們使內如外,使外如內,使上如下,以及當你們使男與女成為同一個人,因此男性不再是男性,女性不再是女性,當你們以一些眼睛取代一眼,一手取代一手,一腳取代一腳,一個形象取代一個形象,你們就會進天國。”(22)
這本來才應該是“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也就是皈依後的信徒該接受的教導,奈何它已完全被執著於對經文進行字面詮釋的基督教正統教義給遺忘了。
平衡
道教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天秤座的宗教,它非常強調個人平衡的重要性,並主張陰與陽兩股力量在人心中的對立統一是實現個人成長與社會和諧的前提。在《化胡經》中,我們可以讀到:
“古人的生活講究平衡。
他們並不一味強調理智,
而是對心、身、靈一視同仁。
唯有以一種與自己和他人和諧共處的方式,
去面對和解決生命中的問題,人才會真正有所成長。
這些再簡單不過的道理,就是使人苟日新、日日新的秘訣。
如果沒有心、身、靈的均衡發展,
就有任何智慧能夠萌芽。
若一味強調身而不顧心與靈,
它們就會變得像被縛的蛇;
變得瘋癲、躁動、充滿毒性。
任何一點失衡都會導致一個人耗盡自己的元氣。”
(Novak, p.171-2)
年輕的財主
“人們擁有的財富越多,財富能帶來的快樂就越少。”
(亞維拉的聖德蘭)
緊接在婚姻問題之後的是年輕財主(《馬可福音》10:17-31)的故事,這個人跑到耶穌面前,跪在地上問他:“良善的夫子,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卻回答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10:18)這個回答一直讓教會感到十分為難,因為它似乎違背了耶穌就是“神的化身”的官方說法。而且這個令人尷尬的回答肯定很早就被注意到了。所以在馬太的筆下,耶穌的回答變成了“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19:17)雖然看上去只是些微的改變,但整句話的意義卻因此變得完全不同,並且後一種版本顯然比較沒那麼否定耶穌的神性。不過這段經文要討論的並不是耶穌的本體論地位,要正確理解這段經文就一定要從馬可的版本開始著手。“良善”在傳統意義上是用來形容一個人在社會中安分守己,耶穌否定它其實是要告訴人們,“成為一個良善的人”雖然可能是靈性生活的附帶結果,卻不是它的目的。這就是他想給這個年輕人上的一課,然後故事繼續說道: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10:19-22)
這個年輕人是猶太教推崇的的一切德行和美德的體現。按照當時的傳統智慧,他能擁有這麼多產業就是因為他多年來一直恪守誡命,忠實地履行與上帝的契約:就像《詩篇》第三十七篇所說的,耶和華不會虧待義人。除此之外,這個人的性格也很討喜。即使他對待誡命的態度如此一板一眼,耶穌也還是覺得他是個很不錯的人。我們可以說他擁有前述的金星−天秤座的所有特質,放在今天,這個人一定會被認為是虔誠宗教信徒的典範,是值得所有人效仿的模範公民。
然而,在耶穌看來,這個人仍有一個致命的缺點:他太過沉溺於安逸舒適的生活,因而難以踏上靈性生活之路,因為這種生活要求我們放棄對肉體享樂的依戀,甚至是一些看似最無害的享樂。耶穌必定會同意維根斯坦,後者說過無論生命的目的是什麼,都絕不可能只是為了貪圖享樂。
當代的基督徒和當年的門徒一樣對這項教導感到吃驚(《馬可福音》10:24)。縱觀歷史,世俗的成功一直以來都被認為是美德的福報,今天的福音傳道者總是一邊痛斥現代社會的“腐朽墮落”,一邊卻又繼續宣揚“上帝賜予我們富裕的生活”,他們實在應該好好反思《馬可福音》中的這個故事。近年來,美國的幾乎所有電視佈道家都會以“《聖經》為你制定的致富計畫”為題寫書或錄製影帶,毫無疑問這個美妙的計畫也包含了佈道家本人的收入。然而,對耶穌來說,雖然財富本身不是邪惡的,但它卻不利於真正的靈性生活(10:24),而且只有真正的靈性生活才能帶來真正的獎賞(10:30)。掛念財富只會使靈性生活被分心,叔本華說得好:“人們牽掛外在的俗物,恰恰是因為他們的內在一無所有。反過來說,如果他們的內在是充實的,外在的俗物就有可能會變成一種麻煩,甚至是可憎的煩惱和障礙。”(Schopenhauer, p.178)。亞維拉的聖德蘭也表達過類似的觀點:
“這就好比一個人來到一個陽光普照的地方,卻因為跑進眼裡的沙子而睜不開眼。無論這個地方有多風光明媚,都不足以讓他正眼瞧它一眼,因為他的心思全都在那些飛禽走獸身上。要我說,人的靈魂就是如此。即便它的本性也許不壞,可它太過沉迷於世俗的事物,沉迷於財富、榮譽或買賣,以至於哪怕它其實也想看見並享受美景,這些雜念也不會允許它這樣做;靈魂似乎就是無法擺脫這些糾纏不清的雜念。一個人若想要踏入內在的殿堂,他就需要先學會放下不必要的身外之物。這是每個人都必須根據自己的實際生活進行的權衡。”(Bielecki, p.49)
當耶穌叫這個年輕的財主把他的財產分給窮人時,他的重點實際上並不是窮人會獲得的物質益處,而是這麼做對這個財主的精神益處。他會在放下家業的過程中重新找回自己的生命。安妮・貝贊特說,然後他就會“令人欣喜地發現,他其實不是為了自己的自我,而是為了所有人贏得這生命,放下孤立的自我就是在成就眾人的自我,這意味著生命將以無窮的形式傾瀉而出,展現出前所未有的生動與飽滿。”(Besant, p.1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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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貝贊特是這麼評論這個財主的故事:
“一直以來人們對這個故事有各種不同的解釋,它顯然不應該被按照其字面上的意思來理解,即只要是富人就無法在死後進入天國。富人當然和窮人一樣有機會進入天國,基督教的實際行為也表明他們根本不認為自己會因為身上的財富而被剝奪死後上天國的權利。但只要理解了天國在這裡的真正含義,整個故事的意義就會立刻迎刃而解。要獲得永生,也就是屬於上帝的知識(《約翰福音》17:3)就必須先放棄世俗的一切。他不僅必須放棄世俗的財富,除了供應溫飽所需,而且他還必須放棄心裡的財富,因為他始終認為這些財富是他的,這樣當然過不了那扇窄門。自古以來這就是接受啟蒙儀式的條件,也是為什麼候選人都得要以貧窮、順服與貞潔起誓的原因。”(p.39)
因此,天秤座的靈性教訓不僅僅是我們應該努力追求和諧的社交關係,這個星座有一個更艱難、更崇高的召喚,那就是要我們下定決心放棄一切,放棄丈夫、妻子、母親、父親、土地、產業(10:29),然後我們才能與萬物、與所有人重新建立一種新的、更高的關係。在這樣的關係中,我們透過與他人一起或代替他人受苦從而參與到世界的救贖之中,並將“(我們)在更高的存在狀態中體驗到的那種與他人合而為一的感受”帶入我們的日常生活(Besant, p.151)。唯有如此,福音書所談論的悖論才會變得有意義,因為精神上的回報將遠遠超過物質上的犧牲(10:30)。
聖雄甘地(出生於1869年10月2日)的一生與貢獻簡直就是一個教科書級別的天秤座。他接受過律師教育、致力於追求正義,並過著十分簡樸的生活,以至於當他在1948年1月去世時,他的財產全部加起來的價值甚至不足幾英鎊,而且只用幾個塑膠袋就足以裝滿。雖然他是印度教教徒,但甘地也非常喜歡閱讀福音書,(本來可以)非常富有的他選擇將一切分給窮人,懷著一顆輕盈的心踏上追隨基督之路。
天秤座的旬星
除了法律、人際關係和財富這些十分天秤座的主題之外,《馬可福音》的這一部分還相當明確地提到了天秤座的旬星。它們包括南十字座、北冕座和豺狼座。由於長年下來的物換星移,今天的北緯地區已經看不到南十字座。它最後一次出現在耶路撒冷的地平線上就是福音書寫作的時候,雖然托勒密和曼里尼烏斯都沒有提到它(托勒密認為它是半人馬座的一部分),艾倫聲稱“早在五千年前,南十字座就已經被生活在比義大利還要更高緯度地區的人們發現了。”(p.186)而且“古波斯人非常了解南十字座,甚至有一個以它命名的節日。”(p.190)北冕座就是希臘神話中的“北之王冠”(Corona Borealis),亦即狄奧尼索斯送給亞莉阿德妮(Ariadne)的王冠。《馬可福音》10:21可能就是在暗示這兩個星座,因為它同時出現了“背起十字架(來跟從我)”和“天上的財寶”(這就是“榮耀的冠冕”嗎?)。
《馬太福音》的同一個故事則記載耶穌許諾門徒將會“坐在十二個寶座上”(19:28),這似乎比《馬可福音》更具體地暗示了北冕座。《馬太福音》還提到門徒將負責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19:28),這一點也比《馬可福音》更明確地反映了天秤座的法律色彩,而且這裡似乎還有一點在影射埃及的正義女神瑪特,她的職責就是審判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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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森(Addison)在《閒談者》(Tatler)的第一百期中——發行於1709年11月29日——專門討論了“天上的那個被冠以天秤之名的星座”還有他做的一場夢,在夢中他看見正義女神從天秤座降臨,規範人間的事務;整個夢境非常美麗地詮釋了將聖女阿斯特萊亞(Astraea)與天秤座聯繫在一起的古老思想。他的夢可能是源自於其在牛津大學時代的回憶,他肯定經常在那裡看見天秤座的象徵,因為在默頓學院的前面就有一個穿著長袍的法官雕像(Allen, p.172)。
天秤座的第三個旬星是豺狼座,但塞斯告訴我們,古代世界對它的形象究竟是什麼眾說紛紜,阿拉伯人用來稱呼它的字的意思是被殺戮、被摧毀的。當年輕的財主離開耶穌時,經文說他非常lupomenos——它有“沮喪”、“痛苦”、“悲傷”(“憂憂愁愁”?)的意思——這是希臘語動詞lupeo的分詞。當然,Lupus(豺狼座)是拉丁語,但跨語言雙關出現在這裡並不是沒有可能,因為馬可和他的讀者都很熟悉這兩種語言。它也許並沒有要影射豺狼座的意思,但馬可很少在福音書中使用這個字(另一次是在14:19),而它又恰好出現在與暗示天秤座的另外兩個旬星很接近的段落,這確實是一個奇怪的巧合。
受難的三個預言
馬可在兩個不同的上下文中使用lupeo也可能是刻意為了要使它們有所關聯。第一次是財主“憂憂愁愁”的走了(10:22);第二次是在最後的晚餐上,當門徒聽說他們中的某個人會出賣耶穌時,他們就很“憂愁”(14:19);而且耶穌在客西馬尼園“憂傷”(14:34)使用的也是一個同根字(perilupos)。這些主題的互相呼應也許是有意為之的,因為這總計九個場景中都出現了不同星座的旬星,並且它們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的話,皆是發生在這部福音書的最後一部分,下面的表格很清楚地展示了這一點。
關於耶穌受難、死亡與復活的三個預言恰巧都是出現在福音書的三個中心部分。 馬可之所以將它們放在這裡,極可能就是想要透過它們寓意的旬星來引導我們去理解受難真正的含義。我必須承認,有些對應關係似乎略顯牽強,但它們大多數確實非常合理。另外,正如〈附錄二〉展示的,其它旬星可都沒有與發生在受難週(Holy Week)的事件有如此強烈的對應關係,這就有助於解釋為什麼這三個受難預言會這樣緊湊地被編排在一起。 這同樣還有助於我們理解這三個部分的核心要旨——自我認同、奉獻與犧牲——與發生在受難週的事件之間的關係(參見圖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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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英譯本在這裡反而比希臘原文更清楚。那隻啼叫的鳥並不是烏鴉(korax)而是公雞(alektor)。那個通常被翻譯成“烏鴉”的字源自於希臘語plicneo,意思是“叫喚”,既可以用在人身上也可以用在動物身上,而不是只能用來表示烏鴉。然而,公雞是太陽之鳥(牠負責宣布日出)的這一事實卻很重要,我們會在後面的雙魚座部分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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