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7日 星期三

內在基督教:神秘傳統指津(3)救贖與靈知


透過內在基督教對墮落的詮釋,人類如今所深陷的困境似乎多了一絲淒美甚至荒誕的色彩。我們為了維繫自身的一切、為了我們的生存與地位拼死拼活,然而這種以與集體人類相分離為前提而存在的個體性,恰恰卻是害得我們淪落至這般田地的原因。這樣的悖論也同樣出現在了關於該如何擺脫這個困境的秘訣中:“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加福音》9:24)


不過,如同所有偉大的靈性傳統,內在基督教在指出問題的同時也沒有忘記提出解答。如果只從最淺顯的角度來看,我們會說這個解答就是救贖(salvation)。要想弄懂神秘基督教的教義,最好還是畫圖比較好理解。但在開始動筆之前,我必須先強調這些圖示終究都只是隱喻,而隱喻是一種儘管管用卻也可能使人誤入歧途的工具。隱喻是一種簡單而有效的能促使人茅塞頓開的方式。不幸的是,人們也常常會變得太過著迷於隱喻,將它們奉為真理,而忘了隱喻本該只是純粹的指路標。這便是反對偶像崇拜這條誡命的內在含義。在摩西律法誕生的那個時代,人們的心思往往要比今天還要單純得多,因此他們也許真的會把石頭和木像當成神來膜拜。隨著抽象思維變得越來越成熟,今日的我們已不太可能還會犯下相同的錯誤,但我們仍可能一不小心就陷入對概念與框架的偶像崇拜,反而把它們只是解放心靈的手段而非目的這一事實忘得一乾二凈。


我之所以強調這一點,不僅是因為它是靈性之路上最常見的陷阱之一,同時也是因為這有助於避免本書的內容引起誤解。我會在本書中的不同地方用上一些方便討論有形與無形世界的圖示,很顯然這些東西並不是全都適合被透過視覺圖像來呈現,其實這每一幅圖示都只是提供了一種理解內在世界的角度。你可能會發現其中有些圖示特別有趣且易懂,有些顯得陌生而艱澀。也有的可能你第一眼看到的時候完全無法理解,直到時隔多年以後才終於恍然大悟。每個人的心靈都有自己捉摸不透的節奏與時機,只需順其自然即可。


三維十字架


讓我們先從空間的概念開始談起(註1)。我們都知道空間是由三維組成,不過為了方便起見,我們用一條線來代表空間:


然後是時間,我們可以將其想像成是一條與空間相交的垂直線:


 

這樣,我們就有了基督教的核心象徵,這不僅是歷史上的那個代表受難的十字架,它同時也是把我們每個人都釘在其中的時間與空間“十字架”。但是,這個熟悉的十字架還不是這個符號的最終形態。因為它應該是一個三維的十字架,現在請你先想像一個平躺的二維十字架,然後畫上一條徑直穿過其中心的第三條線,就像這樣:





如果前兩條線分別代表時間與空間,那麼第三條線代表什麼呢?我們可以說它代表的是意識、內在性(interiority)、那個正在體驗一切的“我”,而它具有永恆不朽且無所不在的本質。我們通常習慣將它與頭腦聯繫在一起,所以有時在這種傳統中,線條的頂部會被多勾出一個半圓,好表現它的性質:


大多數的基督徒應該都不會對這個符號感到陌生。這個符號叫做凱樂(chi-rho),之所以這麼稱呼,是因為它是chi,即X和rho,即P這兩個希臘字母的結合,兩者在希臘文中剛好是基督一詞的首二字(註2)。人們可以藉由這個符號來領悟神秘主義的原理。只把凱樂當作是兩個被湊在一起的字母所形成的符號當然沒錯,但我們也可以用更深邃的角度來理解它。大部分的人只知道這個符號代表了兩個希臘字母就覺得夠了,可是總有些人會覺得它應該還隱藏了更多的東西,而內在傳統也肯定了這一點。


中間這條線象徵著意識的層次。就像所有的線條一樣,它本身其實是由無窮無盡的小點所構成。每個小點都對應著一種意識狀態,我們可以把這些意識狀態視覺化成一個水平的平面。人類在地球上的化身僅僅是其中的一種狀態或層面,僅管它是身為人類的我們最關心的一個,但從本質來說它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因為在上上下下還有其它很多狀態或層面。我們可以將這些平面畫成一個圓圈,現在就讓我們用圓圈來表示人類的意識層次:



有一種非常古老、不同於達爾文主義的神秘主義演化論,其主張意識一直都在持續不斷地演化,並在這個過程中逐一體驗數量近乎無限的不同存在狀態或層面。這個過程可以用一個呈現在三維十字架上的螺旋來表示:



這個螺旋的每一次轉彎都可以被看作是某一段生命,實線與虛線分別代表出生和死亡。因此,正如我們常常聽到有人說,正因為有前一世的死去才有這一世的出生,而我們通常無法憶起自己的前世。然後,今生的死亡又會造就來生的新生。如果我們願意相信在人類的意識背後有某種超越死亡的力量——這個想法不僅為各大宗教所公認,同時也是一個非常直觀的道理——那麼這就會衍生出三種可能性。意識接下來要嘛前往更高的層面,要嘛落入更低的層面,或者也有可能進入一個與上一世基本上大同小異的層面。


來生面面觀


如果你曾參觀過收藏埃及文物的博物館,你應該還記得那些展示死者的心臟被拿去秤重的繪畫。這樣的場景在古埃及藝術中十分常見,死者的心臟會被放上天秤;然後旁邊會有神明負責秤重。古埃及人相信,只要心臟比羽毛重——這代表這個人品格有問題——那麼等著他的就會是一個悲慘的來世。基督教大致上也沿襲了相同的觀念,基督徒經常把審判靈魂的場景想像成是要直面一位手上握有自己的功德簿的天使——就像是一種靈性帳本。在這個道德交易所中,一個人是扮演借方還是貸方多一些,將會決定他往後永永遠遠的命運。


對今天的我們而言,與其想像上帝拿著道德帳本在那邊斤斤計較,從個人傾向的角度去看待這種被神學家稱之為“私人審判”的個人審判,反而會更容易理解。換句話說,一個人在死後會自然而然朝著與他或她最契合的地方而去。這是什麼意思?看看我們的一生,我們總是受到各式各樣的事物束縛:社會規範、文化風俗,抑或是宗教信仰。嚴格說來,這些東西大多其實都與那個真正的“我”沒有任何關係。因此,它們不太可能會在死後被繼續保留。許多傳統都認為,在肉體死後會有一段空擋——較常見的說法是四十天——這些自我的身外之物會在這時慢慢瓦解,這也意味著過去我們以為足以代表我們自己的那些事物——我們的期許、夢想、渴望、立場——其實最後都會隨著我們的肉體一起隨風而逝。


乍一看這似乎與基督教的靈魂不朽說產生了矛盾。但這其實是因為靈魂有很大的一個組成部分,即與心靈有關的那個部分——並不是也不可能是不朽的。要理解這是為什麼,只需要看看一整天下來在你的腦海裡閃過的各種雜念就行了。這些雜念幾乎全都跟身體有關——例如食慾或好惡——還有你的社交生活:工作、地位、朋友和家人,諸如此類。這些東西沒理由能在你的肉體已經瓦解後繼續殘留下來。死後你就沒必要再為自己的健康發愁,你也不會再去在意自己的工作或社會地位。你的口味、性向、舉止、習慣、政治立場甚至宗教信仰,在你死後通通都已不再重要。


不過,還是有一些東西會繼續存在。可以說,死後的這段時間正是邁向永恆的過渡。這就是靈魂開始接受秤重的時候。英國神秘主義者W.G・戴維斯(W. G. Davies)曾說:“人一死後,心存懼怕,烈火噬之;心存慾念,難填熬之;心存罪責,苦楚痛之。直至洗淨,唯剩金石——既可為金、也可為銅、又可為汞、或可為銀,亦可為鉛。”(註3)


上面提到的“金石”其實就是意識或“我”,這才是真正恆久不變的東西。意識的本質——也就是史威登堡說的“愛慾”或“意圖”——決定了它接下來將往何處去。所以史威登堡說:“死後,一個人就是他自己的愛慾或意圖。”(註4)史威登堡對地獄的描述正呼應了這一點:


“在還比較沒那麼糟的地獄中,那裡的房屋看起來都殘破不堪,在城市中胡亂擠成一團,巷弄街道都凌亂不已。下地獄的靈魂住在這些房屋裡,他們沒有一天不是在爭吵、仇視、鬥毆與抓狂中度過,搶劫和綁架更是層出不窮。

有的地獄除了妓院以外別無他物,那裡十分令人作嘔,到處都是污穢與排泄物。有的地獄是茂密的森林,靈魂像野獸般在林中徘徊,還有的是地底洞穴,靈魂在裡頭互相追殺。”(註5)


地獄並不是一個懲罰犯人的地方。相反的,地獄之所以烏煙瘴氣,純粹是因為住在這裡的居民自己就不是什麼善類。他們之所以會在這裡,也只是因為這裡正符合他們的喜好,不然他們在其它地方都會感到渾身不自在。偽經《腓力福音》講述了一個故事:


“有一個門徒看見異象,看見一群人在火爐中受苦,在火鏈中受縛,在火膏中受燙...,他問:‘(他們為何無法)得救?’(人家回答說)‘他們不願得救。’”(註6)


C.S・路易斯(C. S. Lewis)在他寫的寓言故事《夢幻巴士》(The Great Divorce)中也闡述了類似的想法,這部小說描述了一輛在天國與地獄之間不斷往返的巴士。地獄的居民隨時都可以上天國,可是他們不喜歡天國。天國的一切對他們而言都太過真實;那裡的青草甚至會刺傷他們的腳。一位天國的居民就說:“所有下地獄的人,都是他們自己選擇要下去。如果沒人想下去,便不會有地獄。”(註7)


任何曾經有去過爛酒吧經驗的人應該都可以體會這一點。陌生人只要一踏進這種地方,不管他是出於好奇還是不小心走錯,都會立刻產生想要奪門而出的衝動。他會看見酒吧裡燈光昏暗,充滿了過期的香煙和發酸的酒臭,然後還有一群看起來不好惹、迷失方向或碎了心的人們。毫無疑問,這是一個令人討厭的地方。然而,酒吧本身只是一個供人休閒娛樂的場所。沒有人會被強迫待在那裡,任何人只要想走隨時都能走。甚至連在那裡工作的人都可以索性不幹,改找另一份工作。史威登堡和路易斯眼中的地獄就是這樣,當然天國也是;我們可以自由選擇要待在哪種狀態,只有我們的選擇或“主導慾”(ruling love)能決定我們會去往哪裡。


俄利根對地獄的看法則略有不同:他認為它們是矯正和贖罪的地方,而不是永恆的詛咒之地。如同革利免主張我們的靈魂在生前死後都會繼續轉生到各種不同的世界,他聲稱“那些需要改變或導正的人會前往另一個世界,它可能與現在的世界相似,也可能更好或更糟。”(註8)


基督曾說:“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約翰福音》14:2)數百年來有許多靈視者都曾瞥見過這些更高層面的“住處”。它們一般會被呈現為一片桃花源,在那裡沒有任何痛苦,只有快樂。當然,像這樣一座滿溢永恆喜樂的花園很快就會變得無聊。史威登堡眼中的天國倒不是這樣,據他說就算在那裡也需要腳踏實地生活。即使在天國,他說:“也沒有平白無故的幸福。”(註9)他將天國中的生活形容為是一個不斷成長的過程;靈魂要持續追求智慧與善的進步,如此才能越來越接近一切智慧與善的源泉-上帝本人。


丹尼爾・安德烈耶夫(Daniel Andreev,1906-59)亦提出了類似的看法,這位俄羅斯靈視者在史達林統治期間被投入古拉格集中營,並在多采多姿的異象中窺見了其它維度的世界。他聲稱會還存在其它更高層面的現實,而我們死後就會前往這些世界以開啟下一階段的成長。這是他對其中一個被稱為戈蒂姆納(Gotimna)的世界的描述:


“整個戈蒂姆納都是遍地開花的森林,林葉隨風上下飄搖,配合美妙的節奏颯爽作響。那一陣陣的沙沙聲堪稱是最動人的音樂,令人永遠也不會厭倦,就像地球上的森林一樣撫慰人心。不過,那裡充滿了取之不竭、用之不盡的愛,所有人都快樂無比...天藍色的草地上遍佈著巨大而閃閃發光的金色花瓣,戈蒂姆納的人們歡迎我們...他們為我們,為他們年輕的兄弟姐妹,做好開始下一趟旅程的準備。

戈蒂姆納又被稱作至高命運花園,因為靈魂將在這裡決定他們往後的命運。我站在一個十字路口前,所有來到這個地方的人都必須從這裡踏出去。靈魂在這裡就會決定好自己在接下來幾百年的不管是在哪一個世界的命運,一旦做出決定,就回不了頭。”


安德烈耶夫繼續說道,當他這一世出生在俄羅斯之前,他曾在戈蒂姆納被給予機會選擇是要投胎到更高的世界,還是回到地球完成一些使命。他選擇了後者(註10)。


我們的地球處在一個居中的領域,在上與在下都還有高於或低於我們的世界;死後我們也許會在螺旋狀的成長過程中上升到更高的世界,也有可能下墜至更低的世界,抑或停留在或多或少相似的世界。最後一種可能性就是俗稱的輪迴。那些既沒有聖潔到可以接受天國,也沒有敗壞到會被地獄吸引的人會繼續停留在這個層面。至於像安德烈耶夫那樣的人則是為了完成特別的使命才特地回來這裡。


基督教的教義對輪迴並沒有多少著墨,不過如俄利根等人都確實願意接受輪迴的可能性。近來,輪迴這個概念在美國變得愈發深值人心,除了東方神秘主義的影響,這其中更直接的原因想必還是在於,相比起幾個世紀以來不斷被基督教拿來恫嚇人們的地獄永罰,輪迴似乎是一個更合理也更可取的想法。


對輪迴這個概念,基督教向來不太樂意多談,這似乎可以歸咎於三個原因。首先,對宗教權威而言,利用人們對地獄的恐懼向來是有效控制社會的不二法門(註11)。其次,對前世與來生的信仰也可能反過來變成一種靈性陷阱:人們可能會因此太過著迷或執著於自己的前世,甚至因為自己前輩子的豐功偉業而變得自以為是(20世紀80年代曾有一位自封的上師,直接把他過去每一輩子的轉世都寫成簡歷貼在海報上)。或者這也可能會變成一種藉口,讓我們把這輩子本應完成的靈性工作拖到下輩子,就好像我們也常常會在日常生活中拖拖拉拉。最後,輪迴本身似乎也不是一個理想的解答。儘管重新投胎為人已經比下地獄要好得多,但這仍然不是最好的選擇。基督教選擇對輪迴視若無睹或輕描淡寫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為基督教恰恰主張要獲得救贖——這是一種可以直接幫助一個人在死後揚升至更高境界的方法(註12)。


救贖的本質就是向上帝呼救,好叫我們不在死後被拖往更低下的世界。墮落並不會讓我們自動被拖往這些世界,但它確實會產生一股下墜的慣性,只有訴諸更高級的力量拯救才能抵銷這股慣性;在基督教的理解中,這股力量便是基督的救恩。只要一經請求,救贖就會立刻應驗。但救贖不是透過聖禮賦予,畢竟聖禮僅僅是恩典的表徵。救贖也不要求人必須恪守一長串的教理,甚至不一定要追隨基督教的信仰。否則,我們就會發現自己陷入了慕道班中的每一個稍稍動過腦子的九歲兒童都曾納悶的悖論:那些生活在非洲叢林、從未聽說過基督的人該怎麼辦?他們難道不能得救嗎?


有些比較死硬的基督教思想確實認為這些人沒門。但根據這個傳統最誠摯也最正宗的部分,一個人不管身在何處,只要他以善良、正直且真誠的態度生活,並且以最符合他自己理解的方式敬愛上帝,上帝就一定不會丟下他。此外,上帝懷著無限慈悲的崇高力量可以化作各種不同的模樣來彰顯,所以在每個人面前都會呈現出不同的形式。比如對長年膜拜聖母瑪麗亞的人,祂就可能會化作聖母(註13)。有時,祂甚至會以看似非常怪異或滑稽的形式出現。我們也許會嘲笑那些因為緬懷貓王而形成的奇特宗教,但這或許卻是上帝安慰某些人的受傷的心靈最有效的方式。也有可能正好相反,是他們的心靈選擇以這種方式來理解他們所理解不了的神聖體驗。


然而,救贖並不僅只是一個關乎來生的問題。上帝的拯救不是只有在臨終之際才會到來,我們在生活碰到的任何苦難和艱辛,都可以是救贖降臨的時刻。大家應該可以理解,這並不是說眼前的問題就會立刻消失不見,但它確實會鼓舞我們繼續勇敢面對問題。懷疑論者也許會嘲笑這根本是安慰劑,只不過是在自欺欺人,但是有許多人都可以用他們的親身經歷作證,救贖絕不只是一紙空談。而且,人們獲得神聖啟示的機會或許比我們所以為得還要頻繁得多。有些導師就說,每個人一生中都至少會有一次邂逅“宇宙意識”的機會,只不過那往往是一段轉瞬即逝的體驗。


兩條誡命


要想獲得救贖,需要先承擔怎樣的責任呢?整本《新約》,包括基督的名言與保羅的教誨都不厭其煩地強調,遵不遵守“律法”根本不是問題的重點。真正應該要恪守的原則可以被總結成兩條誡命:“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和“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6-39)


關於第一條誡命,上帝的愛與憐憫是無可估量的,而且祂對所有人都一視同仁:“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5:45)因此,敬愛上帝並不是為了滿足祂的虛榮心或撫平祂的怒氣。“盡意愛主”不是要你對上帝頂禮膜拜,而是要你敞開自己去接受祂的愛。我們這麼做為的不是討好上帝,而是因為這對我們自己有益處。基督教的禮拜、聖禮和禱告都僅僅是為了實現這個目的所借助的方法,我們透過這些方法來意識到自己與上帝彼此之間的聯繫,如果它們無法實現這個用意,那就等於沒了用處,大可將它們扔掉。


第二條誡命“愛人如己”又是什麼意思呢?對個人而言,救贖相當於是對墮落的逆轉。在某種程度上,儘管也許不會特別去注意到,救贖的發生其實也意味著開始認識到你其實並不與其他人互相分離,而是一直都與他們共享著某種重要的東西。所以,你應該愛你的鄰人就像愛你自己,因為從本質上來說你的鄰人就是你自己。


假若你以前把這個真理當作耳邊風,對他人的需要漠不關心,並且總是處心積慮想要佔他人便宜,這個真理可能會使你感到相當懊悔。懊悔通常是源自於人們發覺到,其實別人就跟你一樣,有同樣的喜怒哀樂,這時你會開始對你曾經在他人身上造成的痛苦感同身受。有了懊悔,就會悔改——設法彌補過去的過錯,並且盡力避免將來重蹈覆徹。話雖如此,懊悔和悔改也不能走火入魔。如果放任它們演變成某種充滿自虐意味的自我厭惡和自我懲罰的話,那這就是本末倒置了。最好的做法就是勇於承認自己的過錯,然後痛改前非,尋求寬恕,繼續前進。


順道一提,悔改並不是要向上帝懺悔:上帝超越了我們所能給予的任何傷害與冒犯。道德規範有它們在人類語境下的意義與地位。即使如聖書所言,道德規範是上帝所立,但它們卻是為人類而設計、好使我們能更愜意與快樂的生活。道德規範根植於對宇宙的深邃洞察,我們違反這些規範傷害的並不是上帝,而是我們自己的幸福。


我們可以舉一個與業力有關的例子。這個從上個世紀的東方傳入的梵文術語如今已經變得相當家喻戶曉。但是,基督教傳統一直以來其實都承認業力法則的存在,只是不叫這麼名字而已,其中最常見的是關於播種和收穫的比喻:“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拉太書》6:7)“他們所種的是風,所收的是暴風。”(《何西阿書》8:7)這個世界有一項基本公理,那就是有因必有果,而且這個果會不可避免地回報到它的因身上:“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拉太書》6:8)雖然好人有時會碰上飛來橫禍,但宇宙的公義往往超出了常人的眼界,而且大多數人們在大多數時候,也的確都收穫他們應得的結果。


基督教的道德教誨從未否認這一真理。縱然我們也許無法第一時間看到仇恨和貪婪帶來的惡果,但那只是時候未到。這不是上天發怒,而是萬物的基本法則;業力法則就跟萬有引力ㄧ樣無可違抗。你做了什麼不好的事就不可能不會引起麻煩。就算沒有明顯的後果,這也會在你的本性中埋下一個微妙而深刻的影響。沉溺於為非作歹只會漸漸使一個人身上的“主導慾”變得扭曲且腐敗,這可是比承受外在的失去或懲罰還要悲慘得多。


福音書宣講道德誡命還有另外一個用意。基督徒若要想贏得精神的自由,除了內觀冥想,學習如何對待他人也同樣重要。有位沙漠教父曾說過:“你若不先改變你在人群中的生活,那更不可能改變你在獨居中的生活。”(註15)遵守道德規範提供了一種在日常生活中釋放那個真正的“我”的方法。基督告訴我們:“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福音》5:39)除非已先在某種程度上擺脫了對各種制約反射、七情六慾以及這個世界的其它各種事物的內化認同,否則沒有人能做到這一點。


這樣似乎把救贖描述得也未免太簡單了,但其實救贖真的就是這麼簡單:“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11:30)每個人都能獲得救贖,這是一份免費的禮物;除了勇於接受它並且努力追求合乎正道的生活之外,它並沒有對我們施加任何要求。沒有什麼能比這更容易或不證自明了。


然而,僅僅個人獲得的救贖仍不是最完整的救贖。它並沒有辦法完全抵消墮落的影響,原因很簡單,因為這樣的救贖只關乎個人,而我們都知道個體性恰恰是墮落造成的結果。就算確實已經有某些人在死後從苦難中解脫(傳統上他們被稱為諸聖相通〔communion of the saints〕),其他許多人卻顯然還未得救。那個作為整體的亞當依然四分五裂,仍在“歎息、勞苦”,如此的救贖當然是不完整的;到頭來,我們永遠也無法僅僅一個人得救。


據說這一切最後的高潮就是最後的審判,它標誌著宇宙亞當終於成功拼湊回自身。在那之前,我們每個人的得救都象徵著一個希望。所以保羅寫道:“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羅馬書》8:24-25)


無價珍珠


與救贖不同的是,靈知並非人人皆有。靈知難得而可貴,甚至就連那些苦苦尋覓它的人也未必能如願以償。這方面可供參考的指路標同樣十分難求:可能是在世的大師,也可能是古老文本提供的寶貴線索,但這些教導幾乎完全都是針對個人,而且不同的人對它們的理解亦往往大相徑庭。有的人或許可以憑藉恩典,自然而然獲得靈知,但也有的人可能終其一生都在勤下苦功與學習,最後仍不得其門而入。


如果說這似乎很不公平,也許你需要知道,其實光是領悟了靈知,並不等於就此斬斷了那綿延不絕的詛咒。真正斬斷詛咒的是對所有人都一視同仁的救贖。靈知僅僅是一種使人得以在今生中獲得關於上帝的崇高知識的手段。它不會帶來任何特殊獎勵;因為它本身就是獎勵,那些人之所以決心追求它,純粹是因為這是他們最深切的渴望,而這是其它任何東西都無法滿足的。基督曾將它比作是一顆足以令商人“變賣他一切所有的”來買下的“重價的珠子”(《馬太福音》13:46)。


要瞭解靈知與救贖有何不同,不妨可以先回到本章開始時介紹過的那幅螺旋圖示。請記住,螺旋圍繞著三條軸線,其中上下兩條軸線代表的是意識,那個真正的“我”的意識,也就是道/邏各斯,是我們存在的核心。尋常的意識與邏各斯只是維持著一種遙遠的連結;然後我們生活在它的外圍,即“世界”之中。那個生活在外圍的生命就是我前面說過的小我,不過它還有其它名字;在許多古老的基督教文本中,它都是被以小寫s的“自我”(self)來表示。葛吉夫將這個小我意識稱之為“人格”,真正的“我”則是“本質”(註16);榮格使用的術語是“自我/意識自我”(ego)與“自性/原型自我”(self);其它不同的教導還有不同的稱呼。總之,意識總共有兩種完全不同的型態:一個是真正的“我”,另一個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比較低劣的那個自我。這其實也解釋了一個說來奇怪卻十分普遍的現象,那就是我們似乎經常會以某種方式與自己產生疏離,或是覺得很難了解自己。


獲得靈知或解脫,在最終極的意義上意味著一個人實現了內外意識的合一,恰如基督所說:“當你們能合二為一,你們便成了人子。”(《多馬福音》10)以圖示來理解的話,它就是那趟從邊緣的生命一路來到中心的生命的旅程,也就是那條迴圈,沿著這條迴圈的旅程就被充滿神秘色彩地稱為道路。實際上“道路”就是基督教這個宗教最一開始的名字(《使徒行傳》9:2)。


根據這個傳統,一旦達到由最中心所象徵的開悟境界,這時所迎接的就會是再也不同於常人所得到之救贖的命運。常人在死後仍會繼續前往各種不同的存在層面——當然,如果前往的是更高的層面,在那裡生活會比較沒那麼辛苦且艱難,追求靈性要面對的阻礙也會更少。但那些獲得靈知的人卻是完全超越了這個螺旋,他們可以選擇為了特殊的使命而再一次投胎,也可以選擇完全投入上帝的擁抱——這在基督教傳統中被稱為榮福直觀(beatific vision)。借T.S・艾略特在《四首四重奏》(Four Quartets)中的名言,這些人已經找到了“輪轉不息的世界的靜止點”(註17)。


在福音書中,這個靜止點被比作“針眼”(註18)。基督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馬可福音》10:25)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唯有學會放下執著並變得泰然,才有辦法抵達這個靜止點。至於“財主”——不僅滿心牽掛著他的財富,而且還必須時時背負著浮誇的自我形象這個沉重的包袱——因為太胖了,所以穿不過去。這是一種內在的要求,所以它不是特別針對有錢人,反而可能是在暗示大多數人其實都是這個財主。17世紀的天主教靈性導師方濟各・沙雷氏(Francis de Sales)說過:


“人若心裡只有錢財,則他的精神也只剩下錢財。翠鳥築巢似蘋果,總在巢頂留一小口,築鳥巢在海邊,鳥巢堅固又緊緻,縱有海浪掃過,海水也滲不進分毫。哪怕四面皆海,鳥巢依然不為海浪所吞,令大海無法得逞。你的心...亦須以同樣的方式向天國敞開,而不受財物與其它所有身外之物所拖累。”(註19)


金錢——也就是基督口中的“瑪門”(mammon)——只不過是這個世界的其中一種陷阱。有些人視金錢如糞土,卻深陷在性、享樂和權力中無法自拔。又或者是那些對這一切誘惑都無動於衷的人,也可能其實已經跌入了一個名為冷漠(accidie或acedia,衍生自希臘語“漠不關心”,是這個傳統有時會用到的術語)的陷阱。這些陷阱五花八門,每個人會碰到的陷阱都各有所異。要想從世界中獲得解脫,就必須克服內心的誘惑,無論它們具體究竟是以什麼形式出現。


那麼,抵達“靜止點”的人都有什麼的特點呢?《日耳曼神學》這樣形容他們:“這些開悟之士獲得了自由。這意味著他們不再懼怕痛苦或地獄,也棄絕了對獎賞或天國的渴望。他們生活在對永恆上帝的純粹臣服與認可中,因愛而自由。”(註20)


能夠達到這種境界的人寥寥無幾。也許在這顆星球上根本不存在能無時無刻都保持在開悟境界的人。即便是道行高深的修行者,也可能會在短暫的一瞥過靈知之後又再次回到世俗的煩憂;這或許可以解釋很多靈性典籍都談論過的“神枯”(dryness)或“靈乏”(aridity)是怎麼回事。修行者只要一注意自己身上出現了這種狀況,就要振作自己,重新開始。因此,當心和警覺總是必不可少的,自滿只會使人深陷危險而不自覺。所以基督才說:“你們要時時警醒,常常祈求。”(《路加福音》21:36)


不過,據說確實有非常少數人的人能達到一種意識境界,甚至使他們的存在已經完全蛻變,變成完全超乎我們理解的純淨而發光的實體。基督的變容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他變得“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馬太福音》17:2)東正教傳統認為達到這種境界的人相當於已經成神或成聖;也就是這個人真的從字面上獲得了神性。4世紀的早期教父亞他那修說過:“先有神變成人,才有人變成神。”


對我們這些每天都在婆娑塵世中忙碌奔波的人來說,超凡成聖簡直就像是遙不可及的夢話。然而,人類的可能性——還有神的恩典——卻往往超越了我們的低估。有一個沙漠教父的故事正好告訴了我們,這樣的蛻變可能會是什麼模樣:


“有一修士約瑟,問另一修士羅德曰:‘敢問聖翁,余盡心禱告、禁食、默想且寡言,盡心使心如止水,還有何當為?’聖翁起身,雙手朝天,遂化十指為火炬,言:‘爾若有心,可化為火也。’”(註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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