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Kit Knight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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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在星期一才碰上了空前大當機,與此同時,一位高調現身的“告密者”卻又在這時跳出來ㄧㄧ細數了FB的不是。這兩件事結合在一起,締造了一場完美的公關風暴,使馬克・祖克柏的這家公司變成了公眾眼中亟需被政府出手懲治的怪物。
但這場風暴究竟有多大程度上是早已策劃好的?Facebook是否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這件事對其它網絡公司又會帶來什麼影響呢?
發生了什麼?
一切都發生在星期一下午的幾個小時內,Facebook——還有它的子公司Instagram跟Whatsapp——都因為當機而陷入了癱瘓。頓時間謠言四起,有人說這家社交媒體巨頭的大部分內容都被完全刪除了,也有人說這是一次網絡攻擊。
Facebook堅稱沒有網絡攻擊這回事,整件事純粹是人為疏失所致,不過就算真的是遭到駭客入侵,也沒有一家科技公司會願意承認就是了。
當然,這整件事甚至也有可能是自導自演。無論如何,事情發生的時機實在太過可疑。
此話怎講?
這幾個星期,有位匿名的“告密者”一直在向《華爾街日報》“洩露”公司的內部文件,據說這些文件揭露了Facebook極為不道德的商業行為的內幕。
在上星期日接受《六十分鐘》(60 Minutes)節目採訪時,這位所謂“Facebook文件”的洩密者終於揭曉了她的真實身份,原來她是數據科學家弗朗西絲・霍根(Frances Haugen)。
Facebook才剛從星期一的大規模當機驚魂中緩過神來,霍根女士就在隔天早上登上了國會作證。
假如這一切只是巧合,那只能說Facebook實在是屋漏偏逢連夜雨。
“告密者”說了些什麼?
重點是,有什麼是她沒說的?她在星期二的證詞中痛斥了這家公司的不是。從危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到公然觸法,應有盡有。
她在《六十分鐘》的採訪中告訴記者:“一次又一次,Facebook選擇了利潤而不是守法。”
販毒活動、仇恨言論、種族滅絕、厭食症...霍根將所有這些,甚至其它更多的責任都算在了Facebook頭上。
Facebook已經變成了一頭怪物...這時出手管管難道不好嗎?
沒那麼簡單。
一方面,面對任何規劃得如此縝密且仔細的陳述,我們都應該要保持警惕。
這位“匿名告密者”在親上國會作證之前,已先與一群律師登上在黃金時段播出的電視節目中接受採訪,這看起來簡直就像是一場華麗的公關表演或新電影的造勢宣傳。
另一方面,請仔細思考一下Facebook被指控的那些罪責。當上頭條新聞的不是的大規模監控、審查或壟斷,而是Facebook在允許人們說什麼和看什麼這方面仍太過寬鬆。
Facebook“縱容仇恨言論”、“無法有力監督不實疫苗資訊”,甚至是“破壞民主”。
這些都是當有人試圖扼殺辯論和控制談話方向的時候常會拋出來的話術。
沒錯,天下人苦Facebook久矣(有充分的理由),但現在的這股仇視心理卻是被刻意培養,以便等到拆分或監管令真的出來的時候,人們將只知道拍手叫好,而沒有意識到這種新的“網際網絡標準規章”會對其它更小的公司帶來多麼深重的打擊。
就像過去的其它登上國會之堂發表的證詞一樣〔指1990年科威特大使的女兒奈雅拉(Nayirah)頂著假冒的女護士身份,在美國國會上指控伊拉克軍隊子虛烏有的暴行,激起全美上下一片同仇敵愾,奠定老布希出兵的民意基礎——譯注〕,這整件事看起來實在很可疑,而且很可能確實不單純。首先是安排一群“專業證人”來把政客想聽的話說出來,好讓他們可以名正言順地推動他們早已摩拳擦掌準備好的法案。
現在兩黨全都在大聲呼喊“監管”,這可不是一件好事。
為什麼不好?
且容我用自己的幾點看法來回答這個問題。你覺得各種政治訊息在Facebook上是否處處受審查機制針對?如果政府真的介入監管,情況就會好轉嗎?
當然不,“監管”只會徹底奪走這個平台如今已所剩無幾的自由。而且不僅僅是Facebook,現在也甚至不是真的在針對Facebook,那些規模較小、控制力度也更小的平台恐怕才是項莊舞劍的對象。
Facebook反而有可能在這方面見風轉舵,並且心甘情願支持新政策。這只需要看看他們的發言人莉娜・皮茨(Lena Pietsch)在星期二都說了些什麼就知道了:
“今天,參議院的商務小組委員會與一位在Facebook工作不滿兩年、沒有任何直接溝通、從未參加過C級高管決策會議——而且過去曾六次對她自己的這段工作經歷都支支吾吾——的前產品經理召開了一場聽證會。我們不同意她在作證過程中提到的許多問題。儘管如此,我們仍然同意一件事;現在是時候該制定網際網絡的標準規章了。距離上一次網際網絡規章更新已經過了整整二十五年,與其期待這一行的從業者都能自覺做出符合立法者期望的社會決定,國會倒不如主動採取行動。”
雖然對“告密者”所說的一切都表示質疑與不同意,但他們仍然同意國會需要“採取行動”並制定“網際網絡標準規章”。為何呢?
顯然,Facebook早已盼望對網絡進行更嚴格的監管很久了。
好的,那麼這個新的“規章”會是什麼模樣?
嗯,這是一個更不容易回答的問題。鑒於問題才剛被拋出,媒體多半還處在一臉茫然的階段(比如《衛報》的抱怨)——大家都在談論“解決方案”,只是仍然十分籠統。
《MSNBC》發表的文章〈Facebook、Instagram和WhatsApp已經回過神,但這場當機是一個機會〉幾乎一字不差地複誦了霍根女士的主張:監管機構應該做得更好,國會必須採取行動。這篇文章的結尾,引用了今年5月《政客》(Politico)上的另一篇呼籲落實“公眾網絡”的文章:
“‘公眾網絡’意味著打破大型科技公司,並且支持更多關注本地問題的‘社群引導’平台成長。”
或者,用更陰險一點的角度來說,這就是要割裂網際網絡,劃定人們互相交流的疆界。
“公眾網絡”設想的目標是要“讓我們重新團結起來”並且打擊“仇恨”,但這似乎更像是在說以後的人們將不被允許產生不同於主流共識的意見。
也許“公眾網絡”是長遠的大目標,但至少在目前為止它還只是一個紙上談兵的想法而已。
對於更直接的“監管”,我們再來看看霍根女士是怎麼說的,她在敏銳地點出問題所在之後,立刻又提出了一連串解決方案。
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對Facebook設立新的“獨立”監管方(可能是一個新的政府機構),以及對《通信端正法》的第二百三十條進行改革。
《通信端正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社交媒體對其平台上使用者的發言不負有任何責任,如此一來等到“改革”過後,這些社交媒體公司恐怕會面臨大量的訴訟。
有意思的是,ㄧ些政策研究團體卻認為,“廢除這項法律反而可能助長科技巨頭的統治地位,因為此舉將使更缺乏人手審核其內容的小型社交媒體平台難以為繼,無法承擔無止盡的訴訟帶來的高昂開銷。”
因此,霍根女士提出的解決方案反倒有可能會使Facebook受益,並且在另一邊削弱後者的其它較小的競爭對手。
真有趣。
結論
網際網絡從誕生以來一直是一匹數位脫韁野馬,儘管有過多次想要駕馭它的嘗試,但網絡至今仍是一個相對較為自由的領域。
Facebook、Google、亞馬遜和它們的其它同類毫無疑問都是巨頭怪物,但我們最好還是不要太快鼓掌歡迎任何監管或拆分措施。特別是,如果這些公司表現出似乎願意積極配合的時候。
很多時候,這些所謂的“監管”最終打到的都不是可以靠關係和資源繼續生存的巨頭,而是它們規模較小的競爭對手。結果這只是保證了少數企業的壟斷地位,然後又進一步擴張了國家的權力。
請記住,企業巨頭和深層政府並非互相敵對,而是可以為了共同利益互相合作。
Facebook或許表面上是千夫所指的對象,但這其實是一齣啞劇。像Telegram、Gab和Parler這樣的替代平台,或是其它尚未誕生的獨立網站才是真正被劍指的目標。
往更遠地說,這亦是旨在扼殺成千上百萬人自由交流的機會,因為這是國家權力和貪婪的企業巨頭最不樂見的一點。
所以,當大政府跟大企業打架的時候,最好不要急著選邊站,也不要相信雙方嘴裡的任何一個字。
它們其實早已互相眉來眼去,只有討厭你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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