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ruxnow.com/commentary/2016/12/19/pondering-martyrdom-uncritical-history-doesnt-help/
By Charles Mercier
當我們質疑起尼祿或是圖密善的迫害到底有沒有真的發生過時,我們並不是在全盤否定數個世紀以來羅馬對基督徒的迫害行為,當然要詳細深究又需要不少時間。我們所說的只是,不對歷史加以批判是於事無補的。
如果布倫特・肖(Brent Shaw)讓我們質疑起了羅馬皇帝尼祿是否曾故意把發生在公元64年的大火歸咎於基督徒,並進而對基督教發起迫害的話,那麼這究竟意味著什麼呢?
肖總結說,我們應該從早期的基督教學術歷史中除去所謂的尼祿迫害。但是,這對天主教會有什麼影響?
每年的6月30日都是天主教慶祝那些因尼祿而遇害的殉道者的日子。這是一個天主教根據古羅馬歷史學家的權威記載所頒佈的節日:這裡所說的就是塔西陀的《編年史》第十五篇,這份記載被和《革利免一書》五-七章相混合,為這個節日提供了依據。
即使如此,對羅馬殉道者的紀念其實也不是什麼悠久的傳統。它實際上是源自於1969年的曆法改革,其用意是要在聖彼得和保羅的紀念日,即6月29日後為所有早期殉道者也設立一個紀念日。
在天主教的儀式體系裡,對尼祿殉道者的追悼可以上溯至文藝復興時期的紅衣主教卡西爾・巴羅尼奧(Cesare Baronio,1538-1607),他把他們都編入了殉教史裡。此外他還是奧拉托利會的會友,在菲利浦・內里(St. Philip Neri)的激勵下他後來更成為了一名反宗教改革的歷史學家。
他的十二卷《教會史年鑒》(Annales Ecclesiastici,1588-1607)就是對採新教史觀的《馬德堡百年記述史》(Magdeburg Centuries,1559-1574)的回擊。
由於他的文藝復興史學風格使然,巴羅尼奧曾嘗試要根據不同來源和文獻,批判性的對應並整合基督教和世俗歷史。
在他寫道公元64年的大火(不過他把年代更動為66年)時,他引述塔西陀的記載,甚至是一份銘文(來自圖密善時代,證明大火的確發生過),還有有些不太明智的,他也引述了諷刺作家尤維納利斯和偽塞內卡寫給聖保羅的書信。
對巴羅尼奧來說,塔西陀對基督教的強烈敵意反倒增加了他的可信度(“有誰比他更瞭解尼祿的傑作?”)。引述古典的資料來源是巴羅尼奧的著作在史學上的強處,但隨著塔西陀的記載開始受到尚不完整的重新檢驗後,這種強處反而成了罩門。
巴羅尼奧在著作中對於大火和尼祿殉道者的研究還促使他修訂了新版的羅馬殉教名單(1586),他在其中添加進了尼祿殉道者,他們在更古老的殉教紀錄裡是沒有出現的。
關於尼祿殉道者的記載通常會在6月24日,也就是施洗者約翰誕辰日上被誦讀。“異教的歷史學家,那些與基督之名作對的人就是證人,”它讀到,“這是歷史的真理。”
巴羅尼奧對塔西陀的信任,還有他對《革利免一書》的融匯仍然保留在我們今天的官方著作裡。
換句話說,天主教對於尼祿殉道者的認識其實是誕生自反對新教的過程,雖然《馬德堡》也接受了塔西陀和特土良對於尼祿迫害的記載,但早期的羅馬殉道者仍是一個爭執不休的主題。
例如,盎格魯-愛爾蘭裔的神學家亨利・多德威爾(Henry Dodwell)便曾在《塞浦里尼塔亞》(Dissertationes Cyprianicae XI,1682)裡指出,所謂的早期基督教殉道者其實遠比想像中的少,因為在古代記錄裡所保存下來的名字非常少。後來巴羅尼奧在《教會史》的增修版裡對此的回應是,有許多相關的記錄都在迫害時期佚失了。
隨著我們這個時代正如臨著激進伊斯蘭主義這個大敵,殉道這個概念引起的爭論也從未停歇,在那些視為信仰獻身是英雄之舉和認為基督徒所造就並仇恨的敵人屬靈之敵的人間繼續喋喋不休。
《紐約時報》在今年7月曾刊登過一篇倡導人們克制自己的文章,它提到了不幸遇害的殉道者,雅克・哈梅爾神父,“把‘殉道’留給那些聖戰份子吧”,文章引起了激烈的回響,其中一個回應更足見尼祿的形象是如何依舊鮮活在我們的腦海之中。
艾德・莫瑞賽就調侃的說道,“就別推崇羅馬的殉道者了,免得讓別人以為我們是在與宣揚自己是神的尼祿做競爭,”這不經意間又引起出了幾個問題。至於哈梅爾是如何被神化的事情會在10月時進一步討論。
尼祿的迫害這個觀念同時也為聖彼得和保羅在羅馬是何時蒙難提供了一個時間框架,因為《使徒行傳》和其它經文對此沒有任何解釋。但倘若那場迫害從未發生,那麼他們可能是遇害於其它時候嗎?
我們需要明白,古代的基督徒其實與他們同時代的異教徒相去並不是那麼甚遠,甚至就連他們的現代繼承者也是,繁多的虛構小說都是為了填補我們對過去一概不知的空白。虛構小說和歷史紀實之間的一個明顯區別在於它本身就是一種現代的構造。
現代的基督徒既擁有歷史學也不乏神學上的豐沛資源,能來反駁為了補充《聖經》證據稀缺而產生的自負心態,甚至是以一種較為美化的方式,並且接受《聖經》有其歷史侷限性(例如彼得和保羅是如何遇害),即使它仍不免會告訴我們,這是“出於我們的救恩”,就像大公會議所頒佈的《天主的啟示》一樣。
從歷史中剝離出傳說(或來自道明會的可疑慶祝活動)本身並不會破壞天主教信仰,特別是對那些《禮儀憲章》(“依據現實或歷史的殉道者或生人集”)或約翰・保羅對過往記憶的洗滌(所謂“真理不能違背真理”)那樣。
引述塔西陀關於尼祿迫害的記載實際上反而是扭曲了《聖經》原作者對保羅的描寫。在《使徒》第二十一章裡,正如肖所指出,保羅並不是因為基督教,而是因煽動叛亂(staseis)罪被起訴,所以他最初才被人們誤以為與另一個埃及暴亂者是同一個人。《使徒》在寫到他的這段事蹟時也如實記錄了羅馬法下的審理過程。
照《路加福音》給出的證據來看,這件事可能就僅憑著這些理由,隨著保羅在公元64年前的羅馬被處決而結束了,也就是在羅馬當局正式開始反對基督教之前。總而言之,出現在《使徒》裡的羅馬官員似乎並沒有把基督教本身就當作是值得懲罰的違法存在。
保羅所傳福音的那個年代和地方的宗教活動是受元老院所批准的,因此宗教和政治犯罪經常會難以區分。所以我們很難去從1世紀中針對叛亂的審判中區分出對基督教的迫害。
至於在50年後出現在小普林尼筆下的基督徒,還有100年後的聖尤斯汀——要不是為皇帝焚香,要不就是被處決——但年代都太晚,難以與保羅匹配。
如果我們把塔西陀的尼祿迫害和他的故事分開,我們就等於是根本沒有關於他遇害的直接情形的證據了(如果尼祿的受害者會被簡單的定義為耶穌的追隨者,在羅馬官方眼裡幾乎與猶太人沒什麼區別且會被當作縱火犯處決的話,那麼“基督徒”的“迫害”就真的是一大問題了)。
那麼,哈梅爾是否有機會去選擇拒絕信奉基督,從而保命?這有關係嗎?
聖戰份子可能是懷著比處決聖保羅的羅馬人還要更反基督教的理解和目的的動機去殺害哈梅爾。然而,我們否認塔西陀在尼祿迫害上的權威,卻不代表我們就因此不認同聖保羅是一位殉道者。他經過一系列複雜的原因最終捐軀,僅憑我們手中所有的證據並不足以重構其中的完整過程。
(即使如此,就算羅馬政府當時仍沒有制定出周全的反基督教政策,反基督教活動顯然仍對保囉之死有所影響,根據《使徒》的證據,反基督教的猶太權威讓羅馬當局相信他有政治顛覆的企圖)
與其用更為簡化(甚至是錯誤)的方式去緊抓著塔西陀不放,不如直接用更開闊的視野去看待“殉道”,而且天主教也為此提供了充分的資源。
在每年8月29日的施洗者約翰的殉難紀念日上,我們會從可敬的比德手裡讀到:“迫害約翰的人並沒有要求他否認基督,他們只是要他對真理保持沉默。儘管如此,他仍是因基督而死。基督不就說過:我就是真理嗎?正因如此,因為約翰願意為真理流血,所以他理所當然也是為耶穌獻身。”
(相似的,尤斯汀和其他2世紀的基督教作家還聲稱,甚至連蘇格拉底在某種程度上都能算是基督教殉道者)
從聖伯納德開始,在每年9月15日的七苦聖母節上,我們同樣也會讀到那是“精神上的殉道”(即屬靈的殉道)。“聖母的殉道早已為西緬的預言所闡述,然後也因我們的主的激情成真。”
若望保祿二世曾提倡過所謂的“慈善殉道者”——指的就是那些足以被封聖的人。伊迪絲・斯坦和馬克西利安・科爾貝都是因為這種擴展性的概括後才成了殉道者——並且被作為激進的見證人,恢復為《新約》意義上的“殉道”,也就是對所有受洗者來說,這一切蒙難都是出於上帝的安排。
當我們質疑起尼祿或是圖密善的迫害到底有沒有真的發生過時,我們並不是在全盤否定數個世紀以來羅馬對基督徒的迫害行為,當然要詳細深究又需要不少時間。
那些忠於過去和現代的基督教殉道真理的人,也應當要是最能真誠接受證據所限的人,並且不該以自利的標準來對其作出評斷。
在今年夏天的一次花園聚會上,一位學識淵博的羅馬歷史學家在我試圖弄明白尼祿究竟有沒有迫害過基督時告訴我,“有些事情我們始終無法知道。”當我們在思考是否要接受塔西陀關於尼祿迫害的記載時,這也許就是最誠實也最負責任的評論了。
無論如何,有許多我們所熟知的古代歷史其實往往都是極具不確定性,經不住推敲且有限的,但事實的真相總是令人難以接受,特別是當它牽涉到了我們念茲在茲的事情的時候。
但如果今天的基督徒仍不願意坦然面對殉道這個問題,那對於激進伊斯蘭教與日俱增的敵意也是無濟於事。即使如此,採取任何對歷史絲毫不加批判的安慰也是於事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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